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广安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广安区部分老旧房因建设年代久远,建筑标准较低,出现墙体开裂,结构老化等安全隐患,为保障我区群众人身安全,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危旧房改造,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建住保函[2024]2317号)结合广安区实际,我单位拟定了《广安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及建议。
因本次征求意见情况紧急,故公示期缩短为7个工作日,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5日止。
联系人:刘发辉,联系电话:2223520,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住保股(住保股203)
附件:广安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号
广安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危旧房改造,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建住保函〔2024〕2317号)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广安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广安区部分老旧房屋因建设年代久远、建筑标准较低,出现墙体开裂、结构老化、屋面渗漏等安全隐患。经专业机构鉴定,辖区内存在约543套C、D级危房及约300套城市危旧房,不同程度的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区域内配套基础设施破旧等问题突出,已难以满足居民生活需求。为落实国家城市更新政策,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亟需开展危旧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升级工程。
三、项目建设目标
减少543套C、D级危房及300套危旧房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房屋抗震性能,提升建筑结构安全水平;完成周边道路修缮、照明设施更新,提升区域交通便利性与夜间出行安全;新增800个路边停车位、100根充电桩,有效缓解停车难、充电难问题,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打造安全宜居、配套完善的城市新环境,显著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与幸福感。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城市危旧房存在结构失稳、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改造工程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求,项目有助于改善城市风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与竞争力,因此城市危旧房改造建设势在必行。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目前国家已出台多项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扶持政策,项目符合政策导向,可获得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已申报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剩余资金可通过上级补助资金、财政配套、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落实。
五、项目建设内容
对广安区约543套C、D级危房(包含我区已上报纳入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国家计划任务的2025年广安区城南片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和2025年广安区城北片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改造的186套城市危旧房)和约300套城市危旧房进行抗震加固以及周边道路、照明、外墙瓷砖脱落等附属设施维修改造,保障房屋结构安全;规划路边车位800个,配套充电桩100根。该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改造我区543套C、D级危房及其附属设施等;二期项目改造剩余约300套城市危旧房及其附属设施,并建设规划路边车位和配套充电桩等。
六、项目建设资金及来源
(一)资金概算。项目计划投资总12000万元,其中一期项目计划投资6000万元,二期项目计划投资60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1.已到位城市危旧房改造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42万元。
2.已申报并通过2025年第二批专项债券6000万元。
3.其它资金由中省补助资金、政府自筹资金等补充。
七、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方式
(一)项目业主确定。由区住建局依法委托安城集团作为项目业主,统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完成施工图审查、财政评审等工作。
(二)项目建设方式。本项目由区住建局委托区属国企作为项目实施业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用EPC模式招选设计及施工单位,并按程序招选项目监理单位,做好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八、项目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7月—2025年9月)
区住建局负责完成项目立项,安城集团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招标代理、设计及勘察费用财评等前期工作,负责按规招选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并于2025年9月底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各街道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群众工作,负责协调居民的政策宣传、动员配合支持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建设阶段(2025年9月—2027年10月)
一是项目建设。安城集团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以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依法依规、高效高质实施工程建设。二是现场管理。区住建局按照行业监管要求对项目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工程量变更等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全程监管。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等单位整体联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跟踪指导、监督和审查。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7年10月至12月)
安城集团组织项目各参建责任主体初步验收合格后,由区住建局按照《广安市广安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广安区府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九、责任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资金拨付、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施工图评审,坚决防止过度设计和缺项漏项;严格监管招投标活动,严把工程量变更关口,严禁随意变更工程量,坚决杜绝因项目建设增加财政负担、形成政府债务;依法依规参加工程验收。
区财政局:负责牵头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审查项目建设资金和工程量变更资金来源以及项目预算;监管项目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
区水务局:负责指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办理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土地划拨、用地许可、规划许可等手续,划定用地红线等。
区审计局:负责对项目进行开展工程审计和跟踪审计工作。
区纪委监委:负责对建设质量、进度、工程量变更、竣工验收、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和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项目开挖手续、项目土方、建渣运输路线等。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做好项目建设范围内建筑违章搭建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全面配合项目设计、实施、验收等工作,负责做好项目建成后移交及后续管护工作,负责做好群众动员、政策宣讲、信访维稳、应急处突等工作。
安城集团: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统筹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负责环保管理、投资控制、资金使用、结算办理、决算编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十、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广安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自规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住建局,龚燕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局积极筹集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强力基础保障。区财政局、区住建局要按程序及时审定并按期拨付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项目有序顺利开展。
(三)确保建设质量安全。安城集团要严控工程建设质量,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专人进行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定期召开项目建设专题会,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到岗到位,尽职履职,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区住建局负责做好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负责落实专人对项目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把项目质量安全关。
(四)加强资金监管。全面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项目建设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评审及审查、施工预算、财政评审、项目建设、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检查和审计,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规范管理。
(五)强化纪律监督。安城集团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干部纪律教育,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附件1:广安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广安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谯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艺遥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
龚燕军区住建局局长
成员:凌云区发改局局长
唐道君区财政局局长
冯锐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廖红玲区水务局局长
吴远兵区自然资源规划局长
周立伟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胡晓锋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杜金洪浓洄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讯北辰街道党工委书记
唐志强万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雷波中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艳辉广福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丽萍安城集团法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住建局,龚燕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上述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项目建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