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飞云镇元朝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泾川县飞云镇元朝村“和美乡村”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DZ2025022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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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飞云镇元朝村“和美乡村”建设 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鲁先生 | 联系电话 | 17393379790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8-07 16: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8-12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岱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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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飞云镇元朝村“和美乡村”建设 项目001 | 001 | 工程-施工 | 498974.84(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飞云镇元朝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飞云镇元朝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泾发改﹝2025﹞10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泾川县2025年第二批中省衔接资金和第一批中省衔接资金部分项目结余资金及泾川县2025年中省衔接资金;项目业主为泾川县飞云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岱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人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选取与本项目相符的企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飞云镇元朝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平凉市泾川县飞云镇元朝村,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硬化元朝村内刘家组、涝池组巷道3237.5㎡;配套新建C20现浇混凝土排水沟1130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498974.84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
5.质量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7.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B类证书;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和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函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6.凡被取消或暂停在甘肃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 D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8.与投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价响应文件上传
1.请于2025年8月7日16时30分00秒至2025年8月12日18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视为无效投标。
2.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文件、施工方案进行评审,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无法进入系统自动评审价格环节。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各投标人须在2025年8月12日18时00分00秒前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提交报价,未按规定时限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文本,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参与网上竞价的竞标人,请将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包括电子版投标预算,电子版投标预算总额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报价一致)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岱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世纪花园C1区2号楼5号商铺),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飞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飞云镇街道
联系人:鲁先生
电 话:0933-336100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岱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川县世纪花园C1区2号楼5号商铺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18693330770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