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垵学校新校区三期建设智能化工程项目(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垵学校新校区三期建设智能化工程项目(第一阶段)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狮发改审【2023】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后垵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石狮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石狮市后垵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后垵学校;
2.2. 工程建设规模:1367.523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一)智慧管理: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车辆管理系统、校园一脸通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二)智慧环境: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校园广播系统、数据机房工程、综合管网系统;(三)智慧服务:信息发布系统、防欺凌系统;(四)智慧教学:多媒体教学系统、5G+专递课堂、考场监控系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 1367.5239万元,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 1367.5239万元,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67523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应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进度计划安排,应满足 装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及时进行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注:(1)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闽建筑[2 015]35 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筑 [2015]13 号) 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 (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8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5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9月03日09时3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27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种的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①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建筑〔2020〕26 号、 泉建筑〔2020〕68 号、泉建筑〔2022〕65 号以及泉发改规〔2023〕5 号文件要求, 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 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03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狮市后垵学校
地 址:石狮市宝盖镇后垵村二区48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88870020,传真:/
联 系 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法石社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B区5楼,邮编:/
电子邮箱:fjls2020@qq.com
电 话:0595-22598000,传真:/
联 系 人:黄幽兰、吴团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838693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1398号5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8305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