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关于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5】14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湿地保护中心,建设资金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市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银川市湿地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为完善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的保护基础设施和开展退化湿地修复、智慧化监测体系建设。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东部、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内。
2.3 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进行。
2.4 监理服务期限: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5招标范围: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登记或邮箱(NXjiayuanxmgl@163.com)进行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登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信用中国”网查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以上相关证件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一份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4.2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通过后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 年09 月01 日14 时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湿地保护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宝湖公园内
联系人:高鹏
电 话:1810950093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21城
联系人:王丽
电 话:18209516201
宁夏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