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污泥)储存间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正安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污泥)储存间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正安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污泥)储存间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与预算:建设内容详见附件1,预算总金额133132元。
二、采购需求说明
1.供应商须全面完成正安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污泥)储存间建设项目,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与要求。
2.本项目明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无特定资格要求。
四、投标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投标:
1.项目信息与联系方式:明确参与的项目名称,提供代表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资质:提供相关服务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报价:报价需涵盖税费、人工费、安全措施费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加盖公章)。
6.文件封装: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密封处理**(漏章视为无效投标资料)**。密封袋外表面应清晰标注报价供应商的全称、联系电话以及所报价的项目名称等关键信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1.编制要求:所有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按照投标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文件”。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7时00分。
3.递交地点:正安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后勤保障科。
4.送达方式:投标文件可通过自带或邮寄方式送达(因新院区周边快递设施未完善,暂只支持顺丰快递)。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审
1.评审时间:2025年8月13日。
2.评审地点:正安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会议室(投标人不参加)。
七、评审原则
1.本项目采用有效报价中最低价的方式进行评审。在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综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价的情况,将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服务经验、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择中选供应商。
2.经评审会议后3日内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并通知中选公司,未中选的公司将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八、公告媒介
本公告发布于正安县人民医院院微信公众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77-8566-9158
正安县人民医院
2025年8月8日
附件1 .正安县人民医院污泥储存间施工清单表.xlsx附件1正安县人民医院污泥储存间施工图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