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村生命公园道路硬化及部分排水沟建设工程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平和县崎岭乡南湖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南湖村生命公园道路硬化及部分排水沟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南湖村生命公园道路硬化及部分排水沟建设工程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350628]FJHJ政2025016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95610.41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8404.95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南湖村生命公园道路硬化及部分排水沟建设工程 | 1 | 295610.41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资质要求 |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且执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获取公告信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在规定的时间内至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或通过电话和邮箱746043666@qq.com进行报名。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15日16:30时,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宝隆路3-14号二层开标室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15日16:30时,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宝隆路3-14号二层开标室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指定的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平和县崎岭乡平和县崎岭乡南湖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崎岭乡南湖村山后87号
邮编:/
联系人:曾勇君
联系电话:13960060236
13.代理机构: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505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卢
联系电话:0596-296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