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及江华瑶族自治县历年来高标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的公告
关于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及江华瑶族自治县历年来高标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的公告
关于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及江华瑶族自治县历年来高标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的公告
为推进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及江华瑶族自治县历年来高标结余资金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事宜,计划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工作,现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资质和条件的代理机构进行比选,相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及江华瑶族自治县历年来高标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
2、工作内容:根据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开展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及历年来高标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并对出具的成果负法律责任;
3、项目地点: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及江华瑶族自治县历年来高标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所有涉及的乡镇及村;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4820万元、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历年结余资金约1001万元。
5、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较好的业绩;
(4)健全的招标代理、财务会计等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未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6)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7)提供代理服务方案。
6、比选要求:本次代理比选,共选择5家招标代理,分别为: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施工招标代理一、施工招标代理二、监理招标代理;江华瑶族自治县历年来高标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监理招标代理。一家公司只能选择一项,选择两个的作废标处理。满足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法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江华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业资源保护利用股进行现场提交。比选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
7、提交时间:2025年8月21日15:00止。
8、选择方式:江华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领导小组对提交的比选文件进行条件审核,对满足条件的投标单位按照《湖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招协〔2015〕6号收费标准的百分比提交的所有有效报价计算平均价作为基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再乘以抽取的下浮值(85%、90%、95%)计算中选价。按最接近中选价的报价进行排名,报价一样的进行现场抽签决定排名。
9、联 系 人:周少雄 0746-2323473
本次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2025年8月21日15:30时在江华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小会议室举行评选会,当场宣布结果,被选中的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本次招标工作。
附件:比选报价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8日
附件:
比选报价表
招标项目名称: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施工招标代理一、施工招标代理二、监理招标代理;江华瑶族自治县历年来高标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监理招标代理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施工招标代理一[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施工招标代理二、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监理招标代理;江华瑶族自治县历年来高标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江华瑶族自治县历年来高标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代理] |
报价 | 按照《湖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招协〔2015〕6号收费标准%计取 |
合同周期 | 本代理开始至结束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满足比选公告规定的相关要求 |
比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比选申请单位(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