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托育)实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砂浆采购比选公告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托育)实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砂浆采购比选公告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托育)实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砂浆采购比选方案
一、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
1、工程范围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托育)实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砂浆采购,具体型号详见材料明细表。
2、工程技术要求
GB/T 25181-2019《预拌砂浆》
JGJ/T98-201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JGJ/T 70-200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GJ/T 223-2010《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GB/T 31893-2015《水泥基自流平砂浆》
遵守国家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及技术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工期要求
1、以项目部提出的时间、地点、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安排货物分批次进场,运送到指定位置卸货,供应商必须保证项目工期供应的履行,承担造成工程拖延的后果及经济赔偿。延期一天,供应商需承担违约金5000.00元/天。
2、请供应商自行与项目经理联系组织踏勘现场。
三、项目地点及联系人
工程地点:黑龙江牡丹江市江南镜泊湖东路、江南五道街北;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146336371
四、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确定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托育)实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砂浆采购实行固定单价,工程量最终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暂定不含税控制价1,918,465.00元。供应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工程量最终以现场验收为准,其中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出厂价+运输费+装卸费+增值税税费以及向政府部门办理所有手续所须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按自身情况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不低于3%,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税金按税务局实际征收额计取,税费由供应商承担。
(二)材料价格调差方案
1、价格调整原则
(1)合同履行期间因水泥(不包括其他材料)价格浮动致使砂浆价格浮动在±5%以内时合同单价不作调整,砂浆价格浮动超出合同单价±5%(不含5%)以上差值才能够计算。甲乙双方对超出合同单价部分作相应调价,水泥以外的其他材料、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等不参与调整。
(2)参照成交当日(聚材通)交易平台查询的牡丹江牌(按检测报告中不同型号砂浆所使用的水泥型号查询价格)散装水泥价格为基准价格,施工期间水泥价格浮动比例影响到砂浆系列型号变化超过约定范围,经材料部、经营预算等部门综合测算复核后,按照相关审批流程审定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3)价格调整依据:依据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其他权威机构)中型号配比系数进行价格浮动计算。
(4)不可抗力因素:因政策变化(如环保税调整)、自然灾害等导致的波动,另行协商。
2、价格调整计算公式(示例)
ΔC=(Pt?P0)×W
(1)砂浆价格浮动价差:ΔC。
(2)基准价格P0(元/吨):以开标日当天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聚材通)发布的牡丹江牌散装水泥(按检测报告中不同型号砂浆所使用的水泥型号查询价格)价格为基准价格。
(3)现行价格Pt(元/吨):施工期间交易平台(聚材通)发布的牡丹江牌散装水泥价格(按检测报告中不同型号砂浆所使用的水泥型号查询价格)月平均价格(每日汇总后月均价格)。
(4)每立方米砂浆中水泥用量W(吨/m3):按检测报告中水泥配合比。
3、价格调整周期
合同期间内,每月(月平均价格)计算调整一次(砂浆价格浮动大于5%时)。
4、价格调整工程量
按现场签确的实际供应合格材料工程量计算。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180天内支付至实际供货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期满后无息支付。若采购人迟延给付款项,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主张迟延给付款项逾期利息,利率按照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工程量按照项目部确认实际发生量结算。
注:比选人承诺在甲方材料款拨付不及时的情况下具备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垫付能力,能够满足合同要求。
五、比选程序
1、比选人报名后比选前,需向采购人缴纳比选保证金2万元(公对公转账)或保函,缴纳凭证需打印加盖公章装订在比选文件最后一页,本项目确定成交人无问题后比选保证金在一个月内返还(不产生银行利息);若提供保函,保函原件比选时移交采购人保管,确定成交人30日内签订合同后退回。
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税号91231000598234572R
地址及电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磨刀石镇阳明工业示范基地0453-6617229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牡丹江光明支行08202001040008959
注:若比选人在本公司履约合同有欠款,需公司财务部出具欠款证明,欠款金额高于本项目保证金金额,可抵顶比选保证金。
2、比选人参与比选。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分法确定参选人排名顺序。
3、确定承包标段
按比选排名顺序,第一名比选人确定为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托育)实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砂浆采购供应单位。成交单位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接平台公司缴纳服务费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其中成交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成交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平台公司联系人陈曦,联系电话18245315895。
六、合同的签订
现场比选活动结束后,当场宣布成交人。成交人在比选后按双方洽商确定的承包价及报价承诺的内容与我公司签订《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托育)实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砂浆采购合同》。凡是成交人合作商无故不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将不再与该公司合作。
七、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8月22日8:30-17:00-2025年8月24日8:30-17:00;
领取方式: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城投集团11层;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614605051。
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内参选人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企业法人报名同时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后附模版),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有效。招投标部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比选报名表。报名时间外报名无效。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活动同时在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九、比选文件要求
1、 比选人需仔细阅读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及商务技术评分表,按要求做好比选文件(按目录编制要求编制目录),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于档案袋中(所有比选文件胶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递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比选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成册。
3、参选人在递送纸质版比选响应文件同时,应同步上报电子版文件一份,所有比选文件都需加盖印章,比选人无电子印章的,可将盖章版纸质比选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拷入U盘随参选文件一并密封,交由主持人存档,比选文件的电子版应当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4、目录编制
(1)比选方案报价;
(2)授权委托书;
(3)比选承诺;
(4)营业执照;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7)附件一承诺书;
(8)附件二承诺书;
(9)附件三承诺书;
(10)其它。
十、比选作废条件
·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应做出比选作废的决定:
(一)符合条件的参选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参选人不满足三家的;
(二)未加盖参选人公章及未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或保函的;
(四)参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五)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期限的;
(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七)两份以上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格式字距、装订雷同的;
(八)参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九)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出现串通比选现象的;
(十一)参选文件未按要求胶装和密封的;
(十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司相应管理制度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
(十三)其它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情形。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四)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要求更改比选文件和比选结果实质性内容;
(六)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不诚信行为导致的废标、弃标。
十二、异议
1、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采购人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
(4)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均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应当确保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4、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报名期限内提出;对开后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及专家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5、未在规定时限内送交的《质疑函》,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十三、比选活动
比选活动时间:2025年8月25日下午15点 ,请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参选文件,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与比选活动。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任何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农旅集团3楼招采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6276669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托育)实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砂浆采购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结论 |
1 | 比选文件 | 供应商盖章密封完好 |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参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 | |
3 | 比选承诺 | 供应商盖章有效 | |
4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
5 | 其他资格条件 |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盖章 | |
6 | 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三个月内任意时间有效) | 参选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参选公司全称,提供查询页截图,供应商盖章有效或提供信誉承诺书后附模板 | |
7 | 参选保证金或保函 | 提供参选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或欠款证明 | |
8 | 附件一承诺书 | 承诺真实、合法有效发票,供应商盖章有效 | |
9 | 附件二承诺书 | 承诺不存在虚假材料、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等关系,供应商盖章有效 | |
10 | 附件三承诺书 | 承诺成交后7日内签订合同 | |
是否通过评审 | |||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托育)实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砂浆采购商务技术评分表
内容 | 基本要求 | 评分标准 | 比选报价及承诺 | 基准分 | 得分 |
供应商 报价 |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180天内支付至实际供货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期满后无息支付。若采购人迟延给付款项,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主张迟延给付款项逾期利息,利率按照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工程量按照项目部确认实际发生量结算。 | 1、比选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比选报价)×报价基准分(100分); 2、评审基准价是指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参选价格最低的比选报价;比选报价是指各参选人的比选价格。 | 是否同意 ¨是 ¨否 | 100 |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托育)实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砂浆采购供应商比选报价单
比选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暂估) | 不含税控制单价(元) | 不含税比选单价(元) | 不含税比选总价(元) | 备注 |
1 | 混合砂浆 | 1:3:9 | 符合现行规范标准 | m3 | 1500 | 451.46 | |||
2 | 砂浆 | Mb7.5 | Mb7.5 | m3 | 1000 | 416.00 | |||
3 | 砂浆 | DPM10 1:0.5:3 | DPM10 | m3 | 50 | 404.00 | |||
4 | 砂浆 | DS M20 | DSM20 | m3 | 1000 | 453.00 | |||
5 | 砂浆 | DPM20 1∶2.5 | DP1∶2.5 | m3 | 500 | 453.00 | |||
6 | 缓凝剂 | 12小时缓凝(砂浆Mb 7.5使用) | m3 | 1000 | 39.16 | ||||
7 | 缓凝剂 | 24小时缓凝(混合砂浆 1:3:9使用) | m3 | 1500 | 57.61 | ||||
小计 | |||||||||
不含税控制价总额:大写:壹佰玖拾壹万捌仟肆佰陆拾伍元整小写:¥1918465.00 元 | |||||||||
比选报价(不含税)总额:大写:元小写:元 | |||||||||
比选报价税率:% | |||||||||
比选报价(含税)总额:大写:元小写:元 | |||||||||
备注: 1、比选报价不得高于不含税控制单价与不含税控制总价,若超出不含税控制单价或不含税控制总价,按照作废处理。 2、供应商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对货物的要求,若因不满足要求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参选人有义务保证现场施工期间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因施工中出现问题或事故,由参选人承担全部责任。 4、比选过程中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比。 5、合计过程中单价与合计总价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单价为准,修改合计总价。 6、要求使用水泥为“牡丹江牌”PO42.5 | |||||||||
比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我 (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 项目供应商比选活动和签订合同事宜。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参 选 承诺
致: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代表 公司,在此做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比选为第一名,我方将按照比选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施工,为工程项目提供最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我方一定全力配合,改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在整个比选活动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比选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4.若比选为第一名,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合作商(公章):
年 月 日
信誉承诺书
致: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并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承诺书
我司承诺:
我司与贵司签订的《 合同》所涉及的发票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发票,若日后贵司发现或被有关部门查出该发票有任何不合规问题,完全由我司承担一切后果,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司负责赔偿。
特此承诺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诺书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
1.本单位非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
2.无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共同参加本项目。
本单位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本单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并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
若我单位为 (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我单位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成交后 7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未按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完全由我单位承担一切后果,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单位负责赔偿。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