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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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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发电机租询价采购公告

业主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吉林 · 辽源
发布:2025-08-23 22:24:39截止:2025-08-27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发电机租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23

投标截至时间:2025-08-27 10:0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发电机租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3-JSXJ-2025-025

中铁十一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单编号:ZT1103-JSXJ-2025-025)采购发电机组,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5年8月23日9:00至2025年8月26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10:00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1.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FDJ-01

1

柴油发电机租

柴油发电机12缸,500kW。

1


2.质量标准: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具体材料质量、数量符合图纸要求。

3.交付要求:

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运输方式:乙方汽运至甲方工地。

3.4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书验收,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5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设备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4.其他要求:

4.1本次询价为发电机设备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2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4.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4.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4.6报价方供应的所有产品必须保证甲方竣工验收通过,如因乙方供应的产品导致甲方竣工验收未能通过,报价方无条件更换满足验收条件的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加线上报价。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报价函(附件一)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如为贸易公司报价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质,一式四份(加盖鲜章)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逐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上传至铁建云链。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20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2.付款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货到工地支付合同总价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金在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息支付。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六、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不含税总价),评审将由低到高依次评审,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七、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八、报价有效期:90日。

九、联系方式: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纸箱厂

联系人:蒋稳电话:18019926060邮箱:1030085838@qq.com

icon_rar.gif发电机组图纸.zip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

发电机设备采购

(询价编号:ZT1103-JSXJ-2025-025)

报价文 件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1.报价函..............................................................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3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4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5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6

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含税单价

税率

不含税总价

含税总价

供货时间

到货地址

备注

1








%




吉林省东丰县


2








%




吉林省东丰县


3








%




吉林省东丰县


4








%




吉林省东丰县


5








%




吉林省东丰县



合计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3-JSXJ-2025-025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报价人: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授权委托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经理部

委托人:姓 名(身份证号: 123456789012345678 )系(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

代理人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正反面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设备供应质量安全承诺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经理部

如我公司中标,作为贵公司设备供应商,为保证我司所供应设备的质量安全性,特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经营资质承诺:

我方承诺向贵分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等必要证件。

二、供应货物承诺:

1.我公司所有设备保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质量要求。

2.我公司设备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及时提供企业所需的外检报告及生产厂家生产证明等一切证件,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质量验收方法:

我公司承诺同意按照相关材料供货技术要求的要求内容进行检测。

四、质量责任:

我公司对所供应的设备,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本承诺在合同供货期内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