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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JG2025-4193]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标]

业主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5-09-02 05:06:07截止:2025-09-25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412-440112-04-01-482425
投资项目名称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洲岛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位于黄埔区长洲岛片区,项目主要对辖区内外江堤防、河涌、闸站进行改造,整体提升长洲岛防洪排涝能力,充分保障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项目整治外江堤防长6.169km,整治内河涌5处,整治河长约2.256km,改造水闸14座、泵站3座,同时对长洲岛闸泵群集控提升改造。主要包括: (1)外江堤防加固:堤身薄弱加固共计5.474km,护脚修复0.695km。(堤防等级为1级) (2)内涌整治:二、三、五、六号涌增设堤顶路、挡墙修复、水生植物清理等长度共计1.162km,四号涌护脚掏蚀修复共计1.094km。 (3)水闸泵站提升改造:新建七号涌水闸,重建二、三、五、六号涌水闸及四号涌东闸,升级改造一号涌南闸、一号涌北闸、一号涌节制闸、四号涌西闸、浅水湾水闸、赤坎桥水闸、新担涌东闸及西闸,新建一号涌、四号涌、赤坎桥涌口泵站,闸泵群集控提升改造。 建设内容包含专业为: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32157.7万元,其中工程费约23025万元。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46.63702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合格业绩。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9月2日 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 10时3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5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20-2806885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联系电话020-8211187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附件:

附件: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工程类型项目类别招标方式联系方式
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水利水务服务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JG2025-4193
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类别 服务
建设单位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水利水务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点击查看全部

日程安排

活动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2025-09-02 0:00:002025-09-25 10:30:00
投标登记2025-09-02 0:00:002025-09-25 10:30:00
发放招标文件2025-09-02 0:00:002025-09-25 10:30:00
递交投标文件2025-09-02 0:00:002025-09-25 10:30:00
招标答疑提问2025-09-02 0:00:002025-09-07 0: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2025-09-25 10:15:002025-09-25 10:30:00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一阶段开标2025-09-25 10:30:002025-09-25 11:00:00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投标文件解密2025-09-25 10:30:002025-09-25 11:0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招标答疑发布时间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招标代理中标单位状态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现委托我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

单位)职工林工同志,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单位)职员李工、昊工同志为招标人授权代表,负责长洲

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资料确认及招标联系

事宜。特此证明!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日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电话:

020-61101333。

放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长洲

岛片区排满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

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

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

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

子然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

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日

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期:2025年9月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否决性条款汇总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联系人:林工电话:020-28068853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20-61101333-1867
1.1.4招标项目名称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1.1.7项目投资估算详见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规范、标准和
本项目勘察设计要求。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规范、标准和
本项目设计任务要求。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补充说明如下:(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
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
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
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
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
(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
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
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
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3)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
切费用,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形式:/(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依法分包,具体按照合同约定并经招标人同意。分包金额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详见合同约定)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
次分包。(详见合同约定)
其他要求:详见合同约定。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招标文件的答疑疑问提交时间:年月日时前。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提交。具体要求: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
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投标人的报价为含税报价。
3.2.3报价方式1、勘察费、设计费报价: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2、勘察设计费的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646.637028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201.
042608万元(其中:勘探费73.44万元,测量费127.602608万元),设计
费最高投标限价445.594420万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投标金额及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二、投标报价及费用计算方式:1、投标总报价及下浮率:投标总报价=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其中,勘察费报价=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勘察部分投标下浮率);设计费报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部分投标下浮率)2、各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勘察设计费报价表》进行报价。三、勘察费及设计费计费标准如下:1、工程勘察费:(1)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岩土工程勘探费综合单价并执行勘察费中标下浮率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综合单价包干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2021年修订版)》(穗开建管〔2021〕3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开建管〔2014〕1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2)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地形图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号)及《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2021年修订版)》(穗开建管〔2021〕33号)计算,浮动幅度为下浮30%并执行勘察费中标下浮率。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并执行勘察费中标下浮率。按国测财字[2002]3号文计取单价的项目,不予计取技术工作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2、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2021年修订版)》(穗开建管〔2021〕33号)规定下浮20%并执行设计费中标下浮率计取。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堤防工程0.8、河涌整治0.8、建筑物工程0.8、电力工程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堤防工程1.15、河涌整治1.0、建筑物工程1.15、电力工程1.0;附加调整系数为:堤防工程0.85,其他专业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均为1.0。四、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缴纳金额:/。■不要求。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个人签字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
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
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
力)。
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
室。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
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暗标光盘除外)。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5.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6.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投标人选择参加在线开标的,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7.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或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刻录好的投标
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在不透明的密封袋并作标记,其中:
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光盘”应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
人名称;(2)“[项目名称]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光盘”字样;(3)
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技术文件光盘”、“保密文件光盘”应仅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
名称][技术文件光盘或保密文件光盘]”字样,并不得盖章或加具其它可以
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标记。
注:“技术文件光盘”“保密文件光盘”接收时不得启封,当符合补救
方案条件需要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时,由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对“技术文
件光盘”启封密封袋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完成
编号后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
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在完成技术文件评审后,由交易服
务机构见证人和评标委员会共同开启“保密文件光盘”密封袋揭晓投标人
身份。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
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政数〔2025〕
11号)的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酬金,不得额外支付费用。评标专家对符合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计取的
专家报酬不得有异议。若评标时已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执行。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有效的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
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3日(不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7.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情况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及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1.2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
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先计算其价格得
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
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
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
与承接设计或勘察任务的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承接设计或勘察任务的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先计算其价格
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
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己
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
格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
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
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
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
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
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
(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
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
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
③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
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材料和联系方式。
11.3其他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中“项目查询”
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
3、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
文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至招标人。
11.4其他费用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SWZB2024-1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

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条款号:1.4.3(12)(13)(1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2)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

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3)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

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文:(12)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

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1.9.4,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条款号:1.10,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

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

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现文:1.10投标预备会

1.10.1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条款号:2.2.3-2.2.5,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2.3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5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现文:2.2.3招标答疑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5条款号:3.1原文:3.1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改类型:删除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非暗标形式)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勘察设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

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

标保证金。

条款号:3.2.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2.4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现文:3.2.4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条款号:3.3.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现文: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条款号:3.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4投标保证金

现文:3.4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条款号:3.5.1至3.5.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

扫描件。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

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

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

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若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

缴费证明(若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

证明文件。)

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

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现文:3.5.1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条款号:3.7.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

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

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广

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现文: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

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技术文件除外)。投

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

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公章

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

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条款号:3.7.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

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

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

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现文: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承诺企业”“声明企业”

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系统生成的单位名称除外)。

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外,其余资料没有明确哪一方盖章的,若需要

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

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

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技术文件的编制不在此要求内。)

条款号:3.7.6,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3.7.6投标文件的具体编制规定详见第六章的“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条款号:4.3.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人。

现文: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人。

条款号:5.2.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

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

评标。

现文: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

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

评标。

条款号:5.2.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2.2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

现文:5.2.2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技术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

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

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条款号:5.3.4,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5.3.4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最新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条款号:6.1.4,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6.1.4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表《评标委员会

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名后方可进行评标。

条款号:7.1.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1.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报价清单、人员、

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

开。

现文:7.1.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人员、业绩、奖

项等资料,但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条款号:7.5.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5.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州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

的投标人。

现文:7.5.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行于广州

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

的投标人。中标人须对其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

况或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条款号:7.6,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

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现文: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

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条款号:7.7,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7履约保证金

现文:7.7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条款号:7.8.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现文: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条款号:7.8.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现文: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条款号:10.(一),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现文:(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条款号:10.(四),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

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现文:(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

条款号:附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详见附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

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

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

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3)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

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

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

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

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

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答疑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广州交易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2.2.3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5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3.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

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

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

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非暗标形式)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勘察设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暗标形式)

3.1.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2技术文件:

勘察设计方案(暗标)

3.1.3保密要求

勘察设计方案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及投标报价信息,投标人不得在勘察

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也不得显

示投标报价信息。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

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

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

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

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

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

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五日内;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4.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

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

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

料的扫描件。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

明序号。

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

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

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若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

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若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

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

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

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

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

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

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

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

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

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的电

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

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7.5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

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

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1.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

为准。

4.2.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

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第4.2项的规定执行。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

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5.1.2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

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

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5.2开标程序

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

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

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

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5.2.2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

5.2.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

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5.2.4开标结束。

5.2.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

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

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6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5.3.1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

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

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

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

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5.3.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

(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

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7.1.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报价清单、

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

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7.5.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州交易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

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2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

标资格。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

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

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0.重新招标情形

在下列情况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

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

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

(适用于技术文件为暗标形式)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其中,评标阶段采用“有限数量制”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商务文件形式评审、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勘察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并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资信业绩部分详细评审、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详细评审、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并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注:综合评分相同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排前;技术文件得分也相同的,以商务文件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最终名次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有效的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进入定标阶段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联合体投标,以主办方为准),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名单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一《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商务文件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声明、廉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②投标人声明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主办方。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2.1.3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为准)。
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投标内容”、“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以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的承诺为准。
2.1.4勘察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编制要求未发现投标人在勘察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未发现互相雷同和串通投标满足左述要求。
未发现明显抄袭行为满足左述要求。
未发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满足左述要求。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资信业绩部分A:100分(权重30%)勘察设计方案部分B:100分(权重60%)投标报价C:100分(权重10%)(注:投标人如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的,若原报价己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其他评分因素D:/投标人总得分=A×30%+B×60%+C×10%。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有效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2.2.4(2)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1.5分,下偏1%扣1分,扣至0分为止。
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评标、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评标办法使用SWZB2024-11招标文件范本的评标办法条款,与该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

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条款号: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评标方法
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条款号: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评标程序
现文:3.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

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评标活动按以下步骤进行:

(1)商务文件初步评审(含商务文件形式评审、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

(2)资信业绩部分详细评审;

(3)勘察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

(4)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详细评审;

(5)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

(6)投标报价详细评审;

(7)汇总投标人总得分;

(8)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

条款号:3.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现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决定是否否决其投标。

条款号:3.2.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

分评审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现文:(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

分评审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条款号:3.2.1(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①勘察

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

的算术平均值或②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二选一,招标人自行选

择);

现文:(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①勘察

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

的算术平均值或②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二选一,招标人自行选

择);

条款号:3.2.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2.3投标人得分=A+B+C+D。

现文:3.2.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款的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

条款号:4.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4.定标

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或在定标前,如有合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

响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且合格中标候选人至少有1名的,招标人不再递补其他合格中标候

选人,可以继续定标或依法重新招标;如没有合格中标候选人的,则依法重新招标。

4.1定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展定标工作,招标人按规定程序在投标人须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定标工作。

4.2定标委员会

成员数量为5人,由招标人组建。

4.3监督小组

成员数量为2人,由招标人组建。

4.4定标办法

4.4.1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记名投票+撰写评语),定标委员会从合格中标候选人当中以

“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方式产生中标人。对进入定标阶段的全部合格中标候选人撰写评语。

4.4.2定标因素:答辩因素,具体因素标准详见《定标因素表》。

4.5定标程序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安排1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在定标会场担任招标项目负责人,按

程序组织定标工作:

4.5.1招标项目负责人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成员名单,宣读定标纪律,签订廉政责任书。

4.5.2定标工作开始后,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当次定标会议。

4.5.3发放定标辅助资料: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合格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等,并发放选票。

4.5.4合格中标候选人答辩程序:

1)答辩签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定标会议通知》以邮件送达各合格中标候选人,各合格中标候选

人收到邮件后需在《定标会议通知》上盖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后回复邮件。各合格

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专业负责人中的1人组成1-2人的答辩小组;2人参加的,由拟派项目负

责人作为主答辩人,拟派专业负责人中的1人可作为副答辩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答辩会,未出席的将

被视为放弃答辩资格。

答辩小组须按时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答辩人员2025年7月或8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到达《定标会议通知》通知的开标室进行签到并递交以U盘为载体的PPT演示文件(如有),签到具体时间

以《定标会议通知》为准。签到完成后,拟派答辩小组需签署《答辩纪律》、《答辩人员承诺书》等文件(签

署的文件以实际下发的为准)。合格中标候选人拟派答辩小组签到时未能提供上述携带证明资料的,或未能

在规定的时候内进行签到的,视为放弃答辩。答辩时,拟派答辩小组需将其所有通讯设备调成关机或静音

状态交招标代理保管,待其答辩完成后退还。

2)答辩进场顺序:按拟派答辩小组签到顺序各自抽取答辩顺序号,按答辩顺序号从小到大依次进场答

辩。在规定的签到时间内,如所有合格中标候选人均完成签到后,招标代理即可组织抽取答辩顺序号;在

规定的签到时间内如存在合格中标候选人未完成签到的,视为放弃答辩。在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组

织已完成签到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抽取答辩顺序。

3)答辩人员的要求:答辩的人员在参加答辩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出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招

标代理)核对确认身份无误后再进行答辩。答辩人员未能出示前述证明文件的不予参加答辩环节。

4)答辩的要点与时限:答辩的要点与时限详见《定标因素表》。合格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答辩小组介

绍时,可借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脑播放事先准备的PPT(如有),

并同步至定标室进行介绍,并对定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5.4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因素对进入定标阶段合格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及投票。

4.5.5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后,进行一轮一次性票

决,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1家合格中标候选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合格中

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中标人时,对票数相同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

性票决,直至决出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

得弃权或产生废票。

4.5.4定标委员会根据选票情况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人。

4.5.5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4.6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

4.7如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担保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且

当合格中标候选人至少有1名时,招标人有权不再递补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可采用上述定标办法在其他合

格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票决确定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4.8定标表格:详见前附表三至八。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

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

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商务文件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勘察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

2.3.1由评标委员会在中心系统揭晓,系统自动形成暗标编码表显示各投标单位对应的编

码,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技术文件的评审得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

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

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

业绩部分评审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①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

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或②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

术平均值(二选一,招标人自行选择);

(3)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在中心系统揭晓,系统自动形成暗标编码表

显示各投标单位对应的编码,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技术文件的评审得分。

(4)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5)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

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

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

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附件一:

资信业绩评分表

序号项目分值分配内容得分
企业类似业绩[50]近5年内勘察对应类似业绩:有类似勘察业绩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近5年内设计对应类似业绩:有类似设计业绩的,每项得8分,最高得40分。注:以上合计最多得50分。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50]1、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1)设计经历在15年(含15年)以上: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6分,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0分,其它不得分。本项不累计计分,本小项最高得16分。(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类似设计业绩,每项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以上合计最多得26分。
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各专业负责人每1名为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职称得6分,每1名为中级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24分。
总计100100

备注:

一、近5年内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二、类似业绩

1.类似勘察业绩:

(1)需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扫描件;

②勘察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③勘察报告盖章签字页及勘察报告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如勘察报告成果评审会议纪要、施工图审查报告等)清晰扫描件。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如参与评审的勘察类似业绩为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须提供合同及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必须为承担勘察业绩工作的一方,否则不得分。

(4)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要求的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类似勘察业绩。

(5)未符合以上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2.企业及人员类似设计业绩:

(1)类似设计业绩是指【水利工程】设计项目。

(2)需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扫描件;

②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③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材料或初步设计会议评审纪要(或批复)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人员类似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相应人员的名字。

(4)如参与评审的勘察类似业绩为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须提供合同及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业绩工作的一方,否则不得分。

(5)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要求的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类似勘察业绩。

(6)未符合以上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三、项目拟投入人员

(1)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应的职称证、注册证、身份证、毕业证等扫描件;

②近1个月(2025年06月或07月)社保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

(2)注册类人员包括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上述注册人员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设计经历从毕业证书的核发时间[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起计。

四、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勘察、测量专业负责人及企业类似勘察业绩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证明材料计算得分,

设计专业负责人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证明材料计算得分;其他各项评分内容仅按联合体主办方的证明材料计算得分。

附件二: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表

序号项目分值分配内容得分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10]整个设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设计总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重点和难点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高。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80]1、项目认识:对项目特点和招标文件理解全面,设计目标明确,内容明确具体、文字表达清晰。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
2、对项目现状了解程度:全面掌握地形条件、地质条件、水文条件、通航条件、洪涝安全情况、两岸碧道建设情况等,内容清晰、全面、完整、了解透彻。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
3、重点难点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有比较好的合理化建议。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
4、水利设计方案:方案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现场地形、地质情况,根据流域及水系自然条件进行设计,采取合理、可靠、安全的结构形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方案内容全面、可行,总体布局合理,构筑物形式生态、美观、可行。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
5、景观设计方案:结合防洪、排涝规划,针对现状条件、周边用地和实际需求,提出因地制宜、特色、可实施性强的景观设计方案。能够结合项目城市周边环境,综合水环境水景观进行景观重点设计。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
6、设计方案的经济性:提出的设计方案的经济优化思路,充分利用现状条件,采用优化技术与方法,降低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应用成熟、运行维护相对简单并且价格适当的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符合国情并有成功案例;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尽量减少拆迁量,减少建筑材料用量,减少建筑过程和维护过程的能源消耗。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
7、勘察方案:勘察方案合理可行,勘察的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建议合理可行。勘察工作流程规范,工期进度计划合理可行。
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
8、附图:设计图纸思路清晰、全面、设计合理、可实施性强,深度满足要求,包括平面布置图、断面图、水工设计图、节点设计图及节点效果图等。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
服务及措施10有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设计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协助业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
总计100

备注:分值范围的解释,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时,允许以0.5分的倍数进行评分(如1.0、1.5、2.0、2.5等,以此类推)。

附表三:

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

评价项目定标评价的内容
答辩因素一、合格中标候选人拟派的答辩小组先进行现场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工作目标、任务、重难点的理解程度;2、各子项工程设计思路、设计方法、设计方案讲解;3、对设计进度、质量保证、投资节约措施等方面讲解。二、定标委员会对答辩小组的陈述内容对其进行提问,再由答辩小组进行回答。备注:1、答辩人员的组成:各合格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专业负责人中的1人组成1-2人的答辩小组;2人参加的,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主答辩人,拟派专业负责人中的1人可作为副答辩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答辩会,未出席的将被视为放弃答辩资格。2、答辩时长控制,每组答辩人员的陈述及答辩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附表四:

直接票决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

项目名称:

支持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备注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

注: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能投票一家合格中标候选人。

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12-440112-04-01

-482425)已由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开

发区发展改革局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申报纳入2025年新建项目实施计划

(第一批)项目的的复函(穗开发改函〔2025〕95号》纳入实施计划,项目业

主为黄埔区水务局,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

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

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洲岛

2.3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黄埔区长洲岛片区,项目主要对辖区内外江堤防、河涌、闸站进行

改造,整体提升长洲岛防洪排涝能力,充分保障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项目

整治外江堤防长6.169km,整治内河涌5处,整治河长约2.256km,改造水闸14

座、泵站3座,同时对长洲岛闸泵群集控提升改造。主要包括:

(1)外江堤防加固:堤身薄弱加固共计5.474km,护脚修复0.695km。(堤

防等级为1级)

(2)内涌整治:二、三、五、六号涌增设堤顶路、挡墙修复、水生植物清

理等长度共计1.162km,四号涌护脚掏蚀修复共计1.094km。

(3)水闸泵站提升改造:新建七号涌水闸,重建二、三、五、六号涌水闸

及四号涌东闸,升级改造一号涌南闸、一号涌北闸、一号涌节制闸、四号涌西闸、

浅水湾水闸、赤坎桥水闸、新担涌东闸及西闸,新建一号涌、四号涌、赤坎桥涌

口泵站,闸泵群集控提升改造。

建设内容包含专业为: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32157.7万元,其中工程

费约23025万元。

2.4勘察设计工期:勘察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2

年为止为服务期限。(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提交需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实际勘察设

计进度调整)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

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

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

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对该项目勘察工作大纲批复之日

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

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

勘察合同价格的30%。

2.5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2招标内容:①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

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勘察工作];②设计部分:

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

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配合编制及审核竣工图等;全过

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2.5.3最高投标限价:646.637028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201.

042608万元(其中:勘探费73.44万元,测量费127.602608万元),设计费最

高投标限价445.594420万元。

2.6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

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

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

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

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

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

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

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

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

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河道整治(1级堤防),■大

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

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

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

4〕124号)执行]。

3.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联合体主办

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

人员。

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

以上)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

业人士。【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时间为:2025年7月或

8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

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不同时具备设计或勘察专业(或专项)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如投标

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

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

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按资质标准划

分为多个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个资质类别的成员单位;若联

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

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

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8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

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可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3.9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

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一《被招标

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本工程对进入定标环节的各合格中标候选人按如下标准支付方案设计补

偿费(该费用包含在中标价内,含税金等):

中标人10万元,其余各合格中标候选人每家5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①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上述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②方案设计补偿费由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一个月内分

别向上述单位支付。

③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设

计方案经济补偿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中标候选人,即该种情形下设计合同结算

价为上述设计方案经济补偿总额。中标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及时支付投标补偿费

给其余中标候选人。除了上述设计方案经济补偿,招标人不再补偿其他费用。

④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

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

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操作。

6.3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

6.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

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

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5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

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

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评

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9.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9.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

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

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

门依法处理。

9.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

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

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

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

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

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

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

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

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

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2806885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2楼210室

监督电话:020-82111879

附件一: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限制投标期限
1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2日起至2025年10月1日

注:以上限制投标时间期限以截标时间为准。

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

22

目录

第一卷2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3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5

第二卷88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88

第三卷8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9

第七章否决性条款汇总117

另册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2806885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61101333-1867
1.1.4 招标项目名称 长洲岛片区排涝体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1.7 项目投资估算 详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规范、标准和本项目勘察设计要求。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规范、标准和本项目设计任务要求。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补充说明如下:(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3)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形式: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依法分包,具体按照合同约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分包金额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详见合同约定)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详见合同约定) 其他要求:详见合同约定。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疑问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 具体要求: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投标人的报价为含税报价。
3.2.3 报价方式 1、勘察费、设计费报价: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 2、勘察设计费的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646.637028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201.042608万元(其中:勘探费73.44万元,测量费127.602608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45.594420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投标金额及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二、投标报价及费用计算方式: 1、投标总报价及下浮率:投标总报价=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其中,勘察费报价=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勘察部分投标下浮率);设计费报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部分投标下浮率)

2、各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勘察设计费报价表》进行报价。

三、勘察费及设计费计费标准如下: 1、工程勘察费: (1)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岩土工程勘探费综合单价并执行勘察费中标下浮率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综合单价包干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 号)、《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2021年修订版)》(穗开建管〔2021〕3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探综合费取费标准>的通知》(穗开建管〔2014〕1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2)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地形图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 号)及《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2021年修订版)》(穗开建管〔2021〕33号)计算,浮动幅度为下浮30%并执行勘察费中标下浮率。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并执行勘察费中标下浮率。按国测财字[2002]3号文计取单价的项目,不予计取技术工作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2、工程设计费: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2021年修订版)》(穗开建管〔2021〕33号)规定下浮20%并执行设计费中标下浮率计取。 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堤防工程0.8、河涌整治0.8、建筑物工程0.8、电力工程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堤防工程1.15、河涌整治1.0、建筑物工程1.15、电力工程1.0;附加调整系数为:堤防工程0.85,其他专业均为1.0。 四、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缴纳金额:/。 ■不要求。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个人签字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2.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分(北京时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5 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 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暗标光盘除外)。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5.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投标人选择参加在线开标的,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7.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或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在不透明的密封袋并作标记,其中: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光盘”应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 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光盘”字样;(3)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技术文件光盘”、“保密文件光盘”应仅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技术文件光盘或保密文件光盘]”字样,并不得盖章或加具其它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标记。注:“技术文件光盘”“保密文件光盘”接收时不得启封,当符合补救方案条件需要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时,由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对“技术文件光盘”启封密封袋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完成编号后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在完成技术文件评审后,由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和评标委员会共同开启“保密文件光盘”密封袋揭晓投标人身份。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政数〔2025〕11 号)的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酬金,不得额外支付费用。评标专家对符合《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计取的专家报酬不得有异议。若评标时已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执行。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有效的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 3 日(不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情况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1.2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先计算其价格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承接设计或勘察任务的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承接设计或勘察任务的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先计算其价格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己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①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③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材料和联系方式。
11.3其他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中“项目查询”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3、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至招标人。
11.4其他费用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SWZB2024-1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条款号:1.4.3(12)(13)(1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2)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3)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文:(12)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1.9.4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条款号:1.10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现文:1.10投标预备会

1.10.1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条款号:2.2.3-2.2.5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2.3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5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现文:2.2.3招标答疑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条款号:3.1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非暗标形式)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勘察设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条款号:3.2.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2.4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现文:3.2.4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条款号:3.3.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现文: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条款号:3.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4投标保证金

现文:3.4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条款号:3.5.1至3.5.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若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若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现文:3.5.1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条款号:3.7.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现文: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技术文件除外)。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