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4304]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配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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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配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房屋建筑 | 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配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JG2025-4304 |
招标单位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建设单位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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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5-09-06 0:00:00 | 2025-09-26 10: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5-09-06 0:00:00 | 2025-09-26 10: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5-09-06 0:00:00 | 2025-09-08 16:00:00 | |
投标登记 | 2025-09-06 9:00:00 | 2025-09-12 17: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5-09-06 9:00:00 | 2025-09-12 17: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5-09-26 10:15:00 | 2025-09-26 10:30:00 |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5-09-26 10:30:00 | 2025-09-26 11:30:00 |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5-09-26 10:30:00 | 2025-09-26 11: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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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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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配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506-440106-04-05-28558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配电增容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配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配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天河软件园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概况: 1、配电增容工程招标范围:三期首层新建智算中心,以三期名义配电增容并在首层新建高低压配电房以提供智算中心用电需求;以二期名义配电增容的方式提供三期除首层智算中心以外的楼层及地下室用电需求。具体如下:①、孵化三期开关房至新建的高压配电室的市电电缆、安装总容量为8000kVA对应的市电高压系统、变压器及其一次低压配电系统(不含低压柜出线线缆)、增容相关的高低压配电室土建装修、照明、防雷接地、通风、标识工程、安健环工程、地坪漆工程、配电房绝缘垫及配套绝缘工具。②二期增容7200KVA,新增孵化二期总高压配电室至孵化三期现有高压室的市电电缆设计、改造孵化二期高压室现有联络柜为出线柜、将三期现有高压室双回路供电架构改造为单回路供电架构。包含材料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移交、质量保修二年。 (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 ||
招标内容 | 2、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方案(非概念方案或创意发挥的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配合各类专业工程深化图纸设计审查、配合竣工图审查、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如有)、配合开展前期报建报批、配合相关评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如有)、设计分包管理等(如有)。具体详见合同及发包人要求,乙方须配合甲方将本工程报审供电局图纸深化设计提交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单位审核。 2.2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施工准备、围蔽工程等)、施工图预算编制、结算编制(如有)、编制竣工图、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核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具体详见合同的要求。 上述工程范围、施工内容所涉及的费用均按综合单价(按照深化图纸、技术要求、招标清单、施工界面),投标人报价时已予以综合考虑,若设计及报价清单有遗漏,一概不做签证。移交范围包含孵化三期高低压配电房,一切移交内容办理移交后全部交由中标单位进行保护及维护,若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工期滞后、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单位进行整改,相关整改费用甲方有权在合同结算费用中扣除中标单位且保留后期索赔的的权利。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56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32.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三级(或以上)许可资格,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4.1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电气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电力相关专业” 指:热能动力工程、清洁能源动力工程、电力工程电气、电力运行、电力管理等五个专业对应技术岗位职称,均可。 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4.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详情见附件 | |||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内容。注:投标人可自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即可查询,项目的具体时间安排的相关信息。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6日 9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2日 17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26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26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1号 10楼高新集团前台 |
招标人联系人 | 莫工 | 联系电话 | 020-85594984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德兴 | 联系电话 | 15920177102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5594984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附件:
附件:
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
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配电增容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8月
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
配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6-440106-04-05-285581)批准,广
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
业集中孵化中心)配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
配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020-85594984转8281
联系人:赵工(技术咨询)联系电话:1353338423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1号10楼高新集团前台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德兴、付威、唐苏辉、巫克纯、宋晋刚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8903217(转911),1592017710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8559498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1号10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天河软件园。
四、项目概况:
1、配电增容工程招标范围:三期首层新建智算中心,以三期名义配电增容并在首层新
建高低压配电房以提供智算中心用电需求;以二期名义配电增容的方式提供三期除首层智
算中心以外的楼层及地下室用电需求。具体如下:①、孵化三期开关房至新建的高压配电
室的市电电缆、安装总容量为8000kVA对应的市电高压系统、变压器及其一次低压配电系
统(不含低压柜出线线缆)、增容相关的高低压配电室土建装修、照明、防雷接地、通风、
标识工程、安健环工程、地坪漆工程、配电房绝缘垫及配套绝缘工具。②二期增容7200KVA,
新增孵化二期总高压配电室至孵化三期现有高压室的市电电缆设计、改造孵化二期高压室
现有联络柜为出线柜、将三期现有高压室双回路供电架构改造为单回路供电架构。包含材
料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移交、质量保修二年。
(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2、计划工期:总工期56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7日历天,自双方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计;
(2)施工工期49日历天,自设计图纸通过供电局审查通过起计。
(3)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竣工时间(送电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两个月。中标
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采取相应措施按时完成工程,相应措施包括增加施工人员加班等
(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加班要求),因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报价时综合考虑,
不再签证。
注:按以上总工期,各项目实施的具体工期分配按合同执行。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方案(非概念方案或创意发挥的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
设计、配合各类专业工程深化图纸设计审查、配合竣工图审查、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和
施工图审查(如有)、配合开展前期报建报批、配合相关评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
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如有)、设计分包管理等(如有)。具体详见合同及发包人要求,
乙方须配合甲方将本工程报审供电局图纸深化设计提交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单位审核。
2.2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施工准备、围蔽工程等)、施工图
预算编制、结算编制(如有)、编制竣工图、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核等工作,组
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
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
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具体详见合同的要求。
上述工程范围、施工内容所涉及的费用均按综合单价(按照深化图纸、技术要求、招
标清单、施工界面),投标人报价时已予以综合考虑,若设计及报价清单有遗漏,一概不做
签证。移交范围包含孵化三期高低压配电房,一切移交内容办理移交后全部交由中标单位
进行保护及维护,若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工期滞后、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单位进
行整改,相关整改费用甲方有权在合同结算费用中扣除中标单位且保留后期索赔的的权利。
3、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32.8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含税)最高投标限价
为10.66万元,建安工程费(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522.14万元。
注:1.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设计费报价、建安工程费报
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2.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4、质量标准
4.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及合同等的要求。
4.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
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4.3其他质量要求:
1高、低压配电柜电气元件品牌要求及技术要求详见《10kV高压开关柜技术规范书》、
《低压柜技术规范书》。
2高低压系统纳入动环监控系统,高压设备选型时必须预留数据接口,详见技术规
范书电力集中监控系统技要求。
3增容供配电设计须同时通过建设单位及供电局审图通过,增容后给智算中心的高
低压配电必须是独立供电,不得与其它供电设备合并使用。
4智算中心A/B回路高低压线路敷设必须物理隔离,不允许共用管廊或线槽桥架。
4.4增容供配电设计须同时通过建设单位及供电局审图通过,增容后给智算中心的高
低压配电必须是独立供电,不得与其它供电设备合并使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09时00分至2025年月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办理获取文件手续,线上缴费(支持微信或电汇)后即
可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及技术资料)。
注:平台操作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月日09时00分至2025年月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
平台(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
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
引。
3、投标人完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后,
应在投标登记时间内,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黄工15920177102、陈工17620808525
(邮箱:gczxhdxing@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及技术资料)。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交
《投标登记申请表》(签章齐全,格式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下载)。
4、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或“完成投标登记”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
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
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
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的相关信息。
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
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工
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
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
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
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
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
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
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
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三级(或以上)许可资格,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
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
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
846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
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
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
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许可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
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4.1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
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
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备案的业
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电气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电力相关专业”指:热能动力工程、清洁能源动力工程、电力工程电气、电力
运行、电力管理等五个专业对应技术岗位职称,均可。
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的
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提
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4.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
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
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不能为同一人。
②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
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
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
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
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
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
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专职安全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
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
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7.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
成(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
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
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
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7.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
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
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
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
安全人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
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zjyw/xyjs/cont
ent/mpost_8041415.html)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联合体
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
供的《投标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
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
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
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十二、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本项目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
现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
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
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5594984转828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1号10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
1.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广交
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
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2.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招标人在线处理完异议后,提
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线查询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仅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开放查询。
投标人登录广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选择“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异议管理”-
点击“新增异议”-选择要发起异议的项目。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
//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
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十五、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
十六、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
年内参与我司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
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招标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配
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
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
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
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
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
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
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
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
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
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
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
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
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
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
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
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
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
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
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
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
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
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
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
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
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
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
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
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
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
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
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
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
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
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
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
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
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主办方单位名称、成员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
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
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为施工总负责方,并负责设计施工
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
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
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
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
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单位名称,主办方),:职责分工包含,,并作为施工总负责
方,同时还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
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单位名称,成员方),:职责分工包含,的设计工作,并作为
设计总负责方;具体按合同要求。
......(由投标人根据自身联合体数量增减)
5、其他:
......(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分工约定)
6、本协议书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投标人根据自身联合体数量增减)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本协议需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按格式
共同盖章和签字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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