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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甘谷县果品产业服务中心--2025年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果园防雹网建设扶持项目

业主单位:甘谷县果品产业服务中心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甘肃 · 天水
发布:2025-09-08 01:18:23截止:2025-09-16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招标项目名称甘谷县果品产业服务中心--2025年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果园防雹网建设扶持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项目编号TGZC2025-405
招标人甘谷县果品产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域纵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保证金缴纳方式不缴纳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监督机构甘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甘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项目概算(万元)220.000000
是否远程异地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内容与范围采购果园防灾减灾设施防雹网一批。第一包大庄镇小河口村、城子村、苍王山村3村建设苹果园防雹网200亩;第二包磐安镇严家庄、郭家山、董堡、榆林坪、张家窑5村建设苹果园防雹网350亩。(含标的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质保、售后服务等)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E6205100608009496001001

标段名称:E6205100608009496001001甘谷县果品产业服务中心--2025年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果园防雹网建设扶持项目

标段合同估算价:80.000000万元

统一交易标识码:D01-126205003950307723-20250905-016508-7

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及时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2、特定资格要求:或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前期间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预留方式为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标段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E6205100608009496001002

标段名称:E6205100608009496001002甘谷县果品产业服务中心--2025年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果园防雹网建设扶持项目

标段合同估算价:140.000000万元

统一交易标识码:D01-126205003950307723-20250905-016509-4

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及时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2、特定资格要求:或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前期间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预留方式为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标段内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