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馆陶县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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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4005025002109001001A01 | ||||||||||||||||||||||||||||||||||||||||||||||
招标内容: | |||||||||||||||||||||||||||||||||||||||||||||||
馆陶县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馆陶县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发[2025]061号、馆审批招标核字[2025]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馆陶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馆陶县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 2.1.2 建设地点:馆陶县柴堡镇北阳堡村、柴庄村、前市庄西村和路桥乡清阳城村; 2.1.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改造提升道路28510㎡,其中:北阳堡村C30水泥混凝土路面7710㎡;柴庄村沥青混凝土路面2400㎡,前市庄西村沥青混凝土路面 6400㎡,柴庄村-前市庄西村连村路沥青混凝土路面12000㎡;清阳城村改造供水管网64694米、更换水表783块,其中:PE90给水管5804米、PE63给水管1290米、PE25给水管57600米; 2.1.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3 00:00至2025-09-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注: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暗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制作,评审委员会按“盲评”要求对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提交。受理单位:招标人:馆陶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铮;联系电话:0310-280200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永安;联系电话:0310-552132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2821367; 电子邮箱:gtfgw@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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