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玉华苑小区29号楼120号商铺,建筑面积:26.56平方米
拍卖公告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2023)新30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克州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旺房产”)破产。我公司受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克州中院”)指定并经克州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下称“委托人”)委托,将于2025年10月6日12时 - 2025年10月7日12时(北京时间)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兴旺房产公司的以下资产:
拍卖标的: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玉华苑小区。详情如下:
1、阿图什市玉华苑小区 29号楼23间、30号楼14间、31号楼2间共计39间地下室。
起拍价:2326000元 保证金:500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
2、阿图什市玉华苑小区 29号楼108号商铺,建筑面积:13.88平方米
起拍价:84043元 保证金:15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
3、阿图什市玉华苑小区 29号楼117号商铺,建筑面积:23.91平方米
起拍价:144775元 保证金:3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
4、阿图什市玉华苑小区 29号楼119号商铺,建筑面积:23.91平方米
起拍价:144775元 保证金:3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
5、阿图什市玉华苑小区 29号楼120号商铺,建筑面积:26.56平方米
起拍价:160821元 保证金:3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
6、车牌号为新P21056五菱牌面包车一辆,车辆识别代号:LZWACAG
A3B6063087;登记日期:2011年8月
起拍价:750元 保证金:300元 增价幅度:50元
(详情可查阅附件《克州兴旺房产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中的阿图什市玉华苑小区 29号楼4间商铺为整体大证,尚未进行产权分割;阿图什市玉华苑小区 29号楼、30号楼、31号楼地下室均为人防工程,无法办理产权证书,仅为使用权;新P21056五菱牌面包车检验期为2023年8月31日,车辆违章情况不详。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违章处理及审验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规则:
1、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
2、网络在线竞价时间:2025年10月6日12时 - 2025年10月7日12时(北京时间、延时除外)。竞买人可拍卖会结束之前在期限内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公告指定账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成交尾款、税费指定交纳账户:克州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账号:10709602700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
3、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止在标的所在地预展,竞买人可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也可通过线下方式前往拍卖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拍卖人及管理人均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质量或数量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风险(含显性、隐性风险)等自行调查核实,并自愿承担由上述瑕疵或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获得预期收益、利益的情形。
5、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净价,因本次资产拍卖处置而产生的应由买卖双方缴纳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拍卖成交后10日内,买受人须预缴纳拍卖成交价10%的税费至委托人账户,税务机关计算确定纳税明细后按照实际金额多退少补。如10日没有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再次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发票开具金额为成交价金额。
6、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含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部分),标的资产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兴旺房产公司的破产申请后至拍卖实际成交并完成过户变更登记及交付期间产生的全部税金、滞纳金和费用等可能存在的欠付税金和各项费用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在办理转让登记时,可能产生的测绘费用、工本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须竞买人自行核实确认,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不做可办证承诺,也不承担办理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产权证的任何费用。
7、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全部价款,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买受人应提前向委托人提出延期申请,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延长期限。
8、买受人拍卖成交后须向中拍平台交纳平台使用费,费率为成交价的0.15%,具体金额请买受人登录中拍平台个人后台查询并交纳,若不按要求交纳,后果自行承担。
9、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支付比例请联系拍卖公司确认,支付完成后双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佣金交纳账户: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账号:301234110920013090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多来提巴格路支行。
标的物的瑕疵、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网址中的《竞买须知》《重要提示》。
联系方式:15099006996,15099005665
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4日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
一、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之规定:实施拍卖行为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委托方;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拍卖人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保证金后未参与竞拍的不在此情形之列。
(七)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八)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拍卖竞买财产,在开拍前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认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认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十日向本公司或委托人提交有效证明。优先购买权人的资格及顺序,由委托人和拍卖人共同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本公司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与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公司与委托人按现状进行移交。本公司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情况,自行查询拍卖标的的欠费情况并看清现状。本公司与委托人不对拍卖标的提供任何质量保障,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房屋建筑物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明文件等风险,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委托人出具的拍卖证明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的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支付至委托人账户。逾期缴纳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委托人有权选择决定重新拍卖,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等各类费用均不予退还。买受人在交纳全部拍卖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前往委托人办公室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在相关时间内如遇有拍品确实无法交付的特殊情形,委托人按原交款数额如数退还竞买人支付的所有款项(不计利息),拍卖款退还后本次拍卖终结,拍品委托人决定是否另行处置。
十、买受人到期未支付拍卖款,委托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等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交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与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净价,拍卖交易中产生的各类税费由买受人负担。拍卖成交后10日内,买受人须预缴纳拍卖成交价*10%的税费至委托人账户,以税务机关计算确定纳税明细之日起5日内补足差额,多退少补。开具发票前,买受人需先将本次资产处置产生的全部税费支付至委托人账户,标的物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含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部分),标的资产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兴旺房产公司的破产申请后至拍卖实际成交并完成过户变更登记及交付期间产生的全部税金、滞纳金和费用等可能存在的欠付税金和各项费用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在办理转让登记时,可能产生的测绘费用、工本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须竞买人自行核实确认,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不做可办证承诺,也不承担办理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产权证的任何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个人或单位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委托方要求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机构: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标的介绍

29号楼
中源售
开锁
1摩托车停放处
电动车停放处
L
ao自行车停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