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广场 中标公告 拟在建项目 发布公告
采招商务
定制采招信息 甲方业主目录
AI大模型配置
基本信息 大模型训练 大模型微调 开始对话
DB伙伴中心
Ai智能体工作台
合作伙伴专享,投标全链路工作AI模型指引工作流
DB投标工作室
战略伙伴专享,投标+Ai双专家全流程投标工作室
深色模式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联系我们
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阿克苏市医疗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业主单位:阿克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新疆 · 阿克苏
发布:2025-10-18 04:54:21截止:2025-10-22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阿克苏市医疗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医疗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A-055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医疗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市医疗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境能力提升(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的资质。即投标产品及生产方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及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地址位于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联系人:卢海霞,咨询电话:0997-2151777。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阿克苏市北京路67号

联系方式:1990997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文化路建安一区院内物业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15292386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东海

电 话:15292386754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