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四五”气象灾害防治工程——如皋风廓线雷达基础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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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江苏省“十四五”气象灾害防治工程——如皋风廓线雷达基础建设项目 | ||
|---|---|---|---|
| 采购单位 | 如皋市气象局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 公示时间 | 2025-10-18 08:44:08 | 项目预算 | 220000.0元 |
江苏省“十四五”气象灾害防治工程——如皋风廓线雷达基础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 一、采购人名称:
- 如皋市气象局
- 二、项目名称:
- 江苏省“十四五”气象灾害防治工程——如皋风廓线雷达基础建设项目
- 三、项目编号:
- 320682-2025-10-0048
- 四、预算金额:(元)
- 220000.00
- 五、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保密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五))。 (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气象类基础建设安装业绩。(具体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缺一不可)。 (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活动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预审活动的,还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 七、采购需求:
- 根据《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十四五”部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气复〔2025〕2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十四五”气象灾害防治工程——如皋风廓线雷达项目需要立即组织实施建设,目前,我局需要同步开展风廓线雷达基础建设,建设标准为P波段风廓线雷达基础建设要求。
- 八、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5日9点00分 地点:如皋市碧霞路水绘园商业广场5号商铺8室一层开标室
- 九、评审时间:
- 2025-10-25 09:00:00
- 十、评审地点:
- 如皋市碧霞路水绘园商业广场5号商铺8室二层评审室
- 十一、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十二、保证金事宜:
- 资格预审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962709698
- 十四、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513-87711157
- 联系地址:如皋市碧霞路水绘园商业广场5号商铺8室
- 十四、其他事项:
- 一、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二、特别说明:本项目仅接收有投标邀请函的单位递交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无需密封。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