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光明社区建设西路75-1号第十二层1203号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5)桂1103执1112号之一
本院在办理(2025)桂1103执1112号执行案件中,需对被执行人杨其倍、曾素会名下共有的位于贺州市八步区光明社区建设西路75-1号第十二层1203号房【不动产权证号:贺房权证八步字第(2014)00058014号;共用宗地:贺州国用(2010)第101119号】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4/1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557.71de1319MpiRLx,户名: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公开拍卖。关于本次拍卖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贺州市八步区光明社区建设西路75-1号第十二层1203号房。
标的物详情:贺州市八步区光明社区建设西路75-1号第十二层1203号房,不动产权证号:贺房权证八步字第(2014)00058014号;共用宗地:贺州国用(2010)第101119号;房屋建筑面积:104.79㎡;专有建筑面积:91.29㎡;分摊建筑面积:13.50㎡;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性质:其他;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规划用途:住宅;房屋层数:总层数12层,所在12层;房屋所有权人:杨其倍、曾素会;有无权利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无;房屋是否查封:是;该房产有无抵押登记:有,抵押权人为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沙田支行;物业及水电费情况:不详(具体以物业核算为准)。其他信息请意向竞买人看样或前往相关单位了解。
二、拍卖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10月30日10: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10:00分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314370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11月19日10:0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0:00分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282933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前述价格系参照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的定向询价结果确定。
拍品看样:请有意向现场看样的竞买人统一于开拍五个工作日前联系本院报名参加,本院将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电话:0774-2493213、18074818591。
三、【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内到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拍竞价结束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代为进行推介及展示(该项费用由法院在竞买成交款中支付,不另行向竞买人收取),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的,请与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联系,0774-2493213、18074818591。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不另向竞买人收取费用。如该辅助机构对上述服务向竞买人收取费用,竞买人可向本院投诉。
七、标的物已知瑕疵: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仅就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本院不办理过户手续,只出具裁定书裁定所有权转移。有关产权证照、相关税费、其他限制性交易措施(如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等)等事项均由竞买人自行办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因标的物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多次过户等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负担,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请自行办理物业、水、电、气、暖等相关户名变更手续。附加于拍卖标的物上的户籍的迁入及迁出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九、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十、特别提醒:
1.该标的物包含已铺设的地板、吊顶、门窗及不可拆卸的衣柜、橱柜等物品应视为房屋主体结构不可分割的部分。不含可移动的家具、可移动装修装饰和家电等物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过户顺利。
2.因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拍卖标的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交易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登记费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应缴、补缴、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或其他款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尚欠的物业、水、电、气、暖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税款、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如果存在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的,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自愿负担。
3.房屋户口不在拍卖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4.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本案拍卖标的物由所有权人占有使用当中,拍卖成交后的腾退、迁出、交付需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注意了解。
十一、【优先购买权行使】相关利害关系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于第一次拍卖开拍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书及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优先竞买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竞买资格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首付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5)桂1103执1112号-杨其倍,开户银行: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平桂支行,账号:433912010118521717-11805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逾期未支付完毕拍卖尾款的,按悔拍处理。
十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指定时间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核实到拍卖余款已转入法院账户后会制作相关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交接,交接时买受人本人须到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4-2493213、18074818591
联系地址:贺州市平桂区电厂南路78号
(原平桂区民政大院内)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9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广西壮族自治区 贺州市 八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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