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水城工作站)
2020年11月4日,永德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德糖业”)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裁定受理云南康伟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生物”)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裁定受理临沧康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物流”)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于2020年11月6日指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1年3月22日,永德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云0923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永德糖业及其关联企业、康伟生物及其关联企业、康德物流及其关联企业共计六十三家债务人实质合并破产重整。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系依法纳入本次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的主体。
管理人将于2025年10月27日10时起至2025年10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通过阿里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仅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两类资产不可单独购买,买受人参与竞买活动视为已充分了解本条款所提示内容。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中,涉及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的面积、用途以实际为准,拍卖人对面积差异、实际用途差异、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本次拍卖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全部无产权证;拍卖的房屋建筑物存在毁损、灭失的可能。拍卖人不保证实际拍卖的标的与《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水城工作站)明细表》中对应资产的数量一致。由买受人自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情况积现状并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8.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9.买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完全了解,对于并同意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10.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交易费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 本次拍卖标的土地可能存在第三人占用情况,请竞买人实地调查标的物现状。
二、拍卖标的物瑕疵及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公告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明细、图片等相关信息,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不作为拍卖人就拍卖标的物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的依据,不作为拍卖标的物移交的依据,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数量及瑕疵的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数量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所有的拍卖标的物管理人将进行现状移交,移交拍卖标的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需自行保管拍卖标的物,管理人不提供保管等服务,所有已现状交付的拍卖标的物管理人也不接受退换。
3.标的物交易、交付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该拍卖数额较大、涉及资产数量较多,需要买受人有足够的时间、人脉、能力和资金进行准备,买受人要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在竞拍价格上有理性判断,管理人在拍卖成交后,交付上述标的物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时间,敬请意向买受人注意风险。
4.标的物存在的瑕疵与问题应由买受人自行实地调查了解清楚,管理人将现状交付,并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标的物存在品类、数量、质量、新旧等问题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竞买义务。
5.本次拍卖标的办理过户登记时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需交纳的相关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6.取得竞买资格的买受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拍卖标的物情况、本拍卖公告和本次拍卖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7.管理人提供的标的物介绍等相关信息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作为对拍卖标的任何数量、质量和价值的承诺,拍卖以标的物实物现状为准。
8.已知标的物瑕疵:涉及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无产权证书,不保证面积与实物一致。
三、拍卖标的
对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水城工作站)进行拍卖,详见标的物介绍:
土地使用权1项,房屋建筑物1项。具体清单详见附件,具体标的的品类、数量、质量、折旧等属性需要买受人实地查勘。
起拍价:人民币271,419.02元;
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00元。
四、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管理人不统一组织看样人到现场看样,有意者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
特别提示:有意竞买者请亲自核实看样,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利现状,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权利现状及已知的和未知的瑕疵的确认,并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无(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公示如下信息: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力性质;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0月2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买受人需要缴付竞买保证金之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至竞价程序结束时方可成交。若竞价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起拍价:起拍价:人民币271,419.02元;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中的拍卖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标的物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基金。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税,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物产生的权证工本费、交易手续费、软件使用费、综合服务费、吊装、运输费、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买受人注意:具体税、费、基金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工商、环保及拍卖服务商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解与查询,与管理人无关。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买受人取得竞买资格需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完成,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作为成交履约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竞买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余款须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管理人账户:
户 名: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
账 号:53050189533600001338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法人章;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管理人处(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永乾商贸城9栋1-2商铺管理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等相关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将拍卖标的物实物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逾期接受交付,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遗失等后果及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存放、保管等费用。
十二、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受理本破产案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为本破产案提供服务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三、送达地址确认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送交的与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破产强清资产交易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收件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书面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并书面确认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竞买行为将会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凭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法人章;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于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到管理人处领取《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如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格的,还需赔偿差价损失。
6.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拍卖成交价相对较高,买受人参与竞买的,支付拍卖成交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敬请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7.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和管理人发布的其他文书。
注: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处置破产财产,相关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就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事项可咨询管理人。
咨询电话:周律师18183858641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永乾商贸城9栋1-2商铺管理办公室
特此公告。
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19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云南省 临沧市 永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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