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园区飞腾建筑材料再利用项目场地平整项目
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西园区飞腾建筑材料再利用项目场地平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西园区飞腾建筑材料再利用项目场地平整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LWINT-YLCG2025-026
3、采购项目预算:158212.88 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 (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158212.88 | 西园区飞腾建筑材料再利用项目场地平整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158212.88 | ¨ | ¨ |
三、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14:30时至 17 时
2、获取地点: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炎陵分公司(炎陵县中团村灵官坳56号三楼)。
3、领取方式:现场。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 4 日下午15: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11 月 4 日下午15: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炎陵分公司(炎陵县中团村灵官坳56号三楼)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https://www./)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孟娜
联系电话:18670803661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炎陵县霞阳镇星潮村中兴路1号
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15073386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炎陵县中团村灵官坳56号三楼
联系人:孟娜 邹颖
电 话:18670803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