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苏BJ3262三一牌车载泵
宜兴市赛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0月28日10时至2025年10月29日10时期间(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宜兴市赛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宜兴市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宜兴市赛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建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苏BJ3262的三一牌车载泵,评估值为165800元。
起拍价为人民币27816.62元,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须以实名缴纳),增价幅度:人民币5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拍卖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并交清余款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在上述时间内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买意向人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与管理人预约看样,预约后管理人将在开拍日期前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重要提示(必读)
1、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赛特建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咨询标的物转让等涉及的税费及其征收程序。
2、竞买人如需看样需在拍卖起拍日前联系管理人安排,逾期联系或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并认可自负责任。竞买人、买受人需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拍行为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或隐性的瑕疵和后果,其自愿接受本拍卖文件所载的义务,自愿以标的物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并同意管理人无需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责任。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视频、图片资料等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物任何担保。
3、本次拍卖行为属于要约,买受人一旦竞拍成功即属于合同成立。买受人应于竞拍成功后次日起十日内付清余款并在款清后三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悔拍或逾期付款或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上述合同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其中已缴纳的保证金属于定金不予退还,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仍由原买受人继续承担违约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4、管理人未交接到相关证件及钥匙,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知悉前述情况,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能以钥匙或其他资料缺失为由悔拍和撤销拍卖的请求。
5、买受人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即视为管理人已完成交付义务,可能产生需缴纳的年检费、保险费、过户税、变更登记、手续费、违章处理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垃圾、固废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自理。
拍卖车辆存放在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333号,买受人应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并搬离。由于买受人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逾期搬离所导致产生的占有使用费等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若买受人未能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日内按约接收全部本次拍卖所涉及的标的物,则视为买受人悔拍并放弃资产的所有权,管理人有权另行处置。
6、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无法保证标的物具备正常启动条件或满足运行性能,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资料,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对拍卖的标的物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担责任。
7、标的物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车管所咨询,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有关国标排放标准问题,请自行前往车管部门联系或咨询;违章记录按交警部门提供的记录为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否则如竞拍成交,买受人无法过户,买受人自负风险。
车辆里程数以仪表盘为准,买受人看样时应自行核对车辆里程数、排气量、电瓶性能、钥匙、外观等车辆状况及公告中载明的瑕疵,未看样或看样时未检查的,车辆交付后,不接受悔拍和撤销拍卖的请求。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负担情况
1、因竞买成交及后续资产过户可能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拍卖成交后,相关权证办理及费用的缴纳由买受人自行完成,管理人将配合协调过户事宜,但对是否能够办理权属证书不作担保。
2、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可能涉及的资产权属申领、变更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工本费、手续费等办理手续必须缴纳的费用,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竞买人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等相关机构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除依据税法等法律法规应当由破产企业承担外均由买受人承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垫付后,应当于缴纳完毕后 10 日内凭相关税费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管理人将在可行范围内向税务部门申请发票事宜及开票,但无法保证最终获取交易发票,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过程可能产生的软件服务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管理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宜兴市赛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78120122000116964,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新城支行)
十二、网络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拍卖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四、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并按该网络要求支付。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 0.5%,上限为 50 万元。
十五、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联系方式:沈律师18251858928,顾律师18651853575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吟白路1号研创大厦22楼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江苏省 无锡市 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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