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4990]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招标申请信息
|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 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房屋建筑 | 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JG2025-4990 |
| 招标单位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项目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 招标代理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
| 招标内容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5-10-31 0:00:00 | 2025-11-25 10:00:00 | |
| 投标登记 | 2025-10-31 0:00:00 | 2025-11-25 10:00:00 |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5-10-31 0:00:00 | 2025-11-25 10:00:00 |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5-10-31 0:00:00 | 2025-11-25 10:00:00 |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5-10-31 0:00:00 | 2025-11-07 0:00:00 |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5-11-25 9:45:00 | 2025-11-25 10:00:00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一阶段开标 | 2025-11-25 10:00:00 | 2025-11-25 12:00:00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5-11-25 10:00:00 | 2025-11-25 11:00:00 |
答疑纪要
|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
| 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
| 没相对应数据! |
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7-440112-04-01-81435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提升整治黄埔西区开发大道及创业路道路沿线及扶胥古运河两岸环境。包括1.改造及提升开发大道(黄埔东路-穗港智造码头)约 3.8 公里段、创业路(开发大道-东江大道)约 0.65公里段环境。2.完善扶胥古运河两岸约 8 公里照明。3.建设鹿步港休闲驿站及周边设施。具体改造内容为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道路人行道改造、扶胥古运河沿岸照明及重要节点环境等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约149090㎡。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其他工程等。总投资为78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99万元。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
| 招标内容 |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 2.设计部分 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3.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及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相关内容的施工,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工作,负责施工图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清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全部移交,负责合同约定期限内的维修维护服务等。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646.02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10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工 | 联系电话 | 020-2806806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余工 | 联系电话 | 1339211085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8133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 附件:
附件:

(盖章)招标文件-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pdf
(盖章)招标公告-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pdf
立项文件.pdf
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挂网版).pdf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人声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挂网)招标文件-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挂网)招标公告-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SL202510300023-20251030204513.GZZB
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
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发包人要求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20-28068066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3392110850 |
| 1.1.4 | 项目名称 | 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1.1.5 | 建设地点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经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备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工作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1.9.1 | 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无。 |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允许,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补充公告、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定标文件的组成详见“3.1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组成” |
| 3.2.2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646.02万元,其中:(1)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419.40万元;(2)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4.39万元;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2 | 最高投标限价 | (3)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2.23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建安工程费或勘察费或设计费超过上述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
| 3.2.3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总报价由勘察费、设计费与建安工程费组成,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勘察费投标报价要求: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勘察费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2.设计费投标报价要求: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3.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要求: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
| 3.4.1 | 投标担保 |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的单位全称“(主)***公司(成)***公司”。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按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外,其他资料均由主办方盖章或签字即可。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 |
| 3.7.5 | 装订要求 | /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情况) | 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情况) | 工总承包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 4.2.2 |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日程安排及地点信息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 5.1 |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 开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开标室;本项目日程安排及地点信息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4)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投标担保递交情况;e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f投标报价(含设计报价和施工报价);g工期;h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6)备用光盘的读取按“10电子招标投标”第6点的规定执行。(7)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2 | 开标程序 | 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8)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9)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设计方案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10)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11)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1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4)开标结束。 |
| 5.4 | 评标办法 | 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2.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3-7名合格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总得分=设计方案得分(暗标,满分100分)×设计方案得分权重(3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满分100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权重(15%)+投标报价得分(满分105分)×投标报价得分权重(35%)+综合诚信评价分数×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20%)(联合体以主办方为准)注: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施工企业-房建诚信评价排名为准。其中:①对于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不参加投标报价详细评审,但需参加设计方案、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及综合诚信评价详细评审,总得分=设计方案得分(暗标,满分100分)×设计方案得分权重(3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满分100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权重(15%)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诚信评价分数×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20%)(联合体以主办方为准),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以设计方案部分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与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均相同的,以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设计方案 |
| 部分得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均相同的,以诚信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 | ||
| 诚信得分均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推荐前2名(如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2名,则全部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不排序,按统一社 | ||
| 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 | ||
| 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联合体投标的,按主办方排位)】。②对于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不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需要参加设计方案、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建安工程费投 | ||
| 标报价及综合诚信评价详细评审,总得分=设计方案得分(暗标,满分100分)×设计方案得分权重(3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满分100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权重(15%)+投标报价得分(满分105分)×投标报价得分权重(35%)+综合诚信评价分数×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20%)(联合体以主办方为准),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以设计方案部分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与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均相同的,以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工程 | ||
| 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均相同的,以诚信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诚信得分均相同的,以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设计方案 | ||
| 部分得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诚信得分、建安工程费投 | ||
| 标报价得分均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推荐前5名(如不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5名,则全部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进入定标阶段【不排 | ||
| 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联合体投标的,按主办方排位)】。3.当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招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人重新招标。 | ||
| 5.5 | 定标办法 | 评分法,总得分(100分)=方案因素得分(100分)*方案因素权重(70%)+价格因素得分(100分)*价格因素权重(30%)。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6.1.4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人数为5名。 |
| 6.1.5 | 定标监督小组 |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监督小组成员为2人。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金额:建安工程费10%注:对于联合体投标人,履约担保由主办方提交。 |
| /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在开标前从[0,100]的整数中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线上随机抽取。 |
| / | 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 | 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为54564900.00元。对低于该警示价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或者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使得其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9.1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检测报告,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2 | 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 9.3 | 承包方式: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承包人间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包编制竣工图;建设业主审定的调整合同价综合单价包干,其中措施项目费(除施工围蔽费用外)按建设业主审定的调整合同价对应部分包干;施工围蔽按建设业主审定的调整合同价的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量。本项目中标单位的投标价作为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暂定价,中标单位编制的概算建安费送审价不得超过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概算经区财政投资评审审定后合同暂定价需作相应调整。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立项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立项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1.严格实行限额设计。要求中标单位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以施工图为基础编制工程概算,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确保不超最高投标限价。严格执行概算、结算、决算的基建审批程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成本。2.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求中标单位充分发挥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优势,于设计前期工作阶段尽可能优化设计方案,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发生。3.概算送审严格执行基建程序中的审批流程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由区建管中心按程序分别报区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控制,区建管中心可委托预算编制单位对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对比、查漏补缺及核对,经区建管中心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作为合同暂定价调整的依据。调整原则为:(1)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1-建安工程费中标价格÷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00%;(2)由区建管中心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分部分项单价根据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后作为合同单价,结算时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3)措施项目费除按系数计算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外,其他均执行中标下浮率。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对应部分的措施项目费为基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包干;(4)其他项目费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相应项目费率执行;(5)税金按国家规定费率计算。4.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1)工程预付款:按区建管中心《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预付款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进行核查:中标单位相关情况符合要求、合同生效、履约保函及财政拨款到位同时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可预付中标工程费的30%作为预付款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该笔预付款根据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现场实际情况,按可开工用地占总项目用地的比例分批支付。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每期进度款的50%逐期扣回。预付款中的工人工资比例暂按20%计算。(2)工程进度款: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中标单位申报第一笔工程进度款前,需提前向区建管中心申报施工图预算。中标单位申报的施工图预算,经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如有)审核及区建管中心审核后,根据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对合同暂定价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现场监理、代建单位(如有)审核并经区建管中心确认的工程量进行计价,按当期完成工程造价(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额)的85%支付进度款;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工人工资比例。(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审定本工程概算之后,暂按本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计取及支付。中心审定施工图预算后,需根据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进行调整,根据调整后金额,在下一次支付时多退少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穗开建管〔2024〕47号)规定(若建设业主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根据现场验收次数分别支付。5.工程概预算编审问题原则上中标单位只可申报一次完整的工程预算,申报造价不得高于区财政局审定的概算建安工程费。如因项目特殊情况确须分次或分段申报工程预算并进行工程款支付的,应报区建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具体的申报拆分原则,累次申报造价合计不得高于审定的概算建安工程费。在图纸稳定且施工图审查完成之后,中标单位需在一个月之内报送施工图预算到区建管中心审核,已经区建管中心审核确认的部分,如发生工程内容的变化,应按合同约定的变更或签证计价原则,以变更或签证方式进行申报。 | ||
| 9.4 | 项目的监理、施工图审查、第三方检测工作、造价咨询工作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 |
| 9.5 | 招标人将时时核对以下内容:(1)中标人是否有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如核实存在上述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6 | 开工前中标人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且该保险保障场所应包含中标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包含该项费用。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招标人可视严重程度拒绝该单位一年内参与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 |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形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数字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3、(重要风险提示)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载入光盘或U盘(1份,载体形式由投标人自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4、投标文件的递交: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②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③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④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投标文件加密要求:①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②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若出现招标人无法正常解密或导入开标系统的情况,在开标现场读取已成功解密、以及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或U盘内容。出现上述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 | 诚信综合评价 | 本项目的综合诚信评价得分,以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建设专栏诚信评价专栏(http://121.8.226.218:8081/eval/evalGateWay/list?typeCode=SUPERVISOR)施工企业专栏上公布的施工-房建企业60日诚信分为准。 |
| 12.1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以《投标人声明》第三点的规定为准。 |
| 12.2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出让投标资格的;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2.2 | 特别提示 | 力情形的;7.存在行贿情形的;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11.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诚信或不充分履约达到合同列明的拒绝投标程度的。13.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14.其他法定情形。 |
| 12.3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满足资格审查、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 13 | 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注意事项 | 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
| 14 | 施工实名制 | 按相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
| 15 | 工人工资分账管理 | 按相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
| 16 | 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 | 说明与要求:具体要求在中标后按照投标承诺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政府部门有“百千万工程”相关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
| 17 | 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 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时,对承接施工任务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建安工程费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建安工程费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对大中型企业与承接施工任务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7 | 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 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约定承接施工任务小微企业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施工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在采用原建安工程费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建安工程费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原报价己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 |
| 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 | ||
| 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 | ||
| 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 | ||
| 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材料和联系方式。 | ||
| 18 | 增加 |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优化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有关问题的指引》(2019年第4期)要求,投标登记环节、填报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环节、招标人(招标代理)与中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8 | 增加 | 人签订合同及办理施工许可前,在校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包含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项目负责人锁定情况的基础上,增加校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负责人锁定情况,发现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不符合任职数量规定时,按《关于优化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有关问题的指引》(2019年第4期)处理。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本项目设计方案成果给予补偿,补偿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5.3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
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招标人不对投
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招标答疑
1.10.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
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等)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
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
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
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按前附表载明的方式提出问
题。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
成答疑纪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
区发布。
1.10.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10.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1.10.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四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4)发包人要求;
(5)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另册);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面文件为准。
2.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
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
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
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
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2.1.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2.1.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
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2.2.2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
疑纪要,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发布。
2.2.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2.2.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
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
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
件三部分组成。如招标文件没有格式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3.1.2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即可)(委托投标的
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9月或10月)在本
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出具);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出
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联合体投标的,承
担施工任务方提供);
(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6)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
供);
(7)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联合体
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8)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9)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
(按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
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10)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
附件一);(采用联合体投标时,按要求分别提供);
(11)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格式按招标
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
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
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
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
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
6.html);
(13)投标人认为提交的其他资料。
3.1.3设计方案投标文件(采用“暗标”形式)
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封面标明编制时间,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
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内容包括:
(1)封面:标明项目名称、“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字样、编制时间;
(2)设计方案(含效果图及方案设计):
A、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
B、效果图;
C、方案设计图纸;
D、《工期计划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3)其他与设计有关的材料。
3.1.4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设计施工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汇总表、设计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勘探费报价及计算
依据表、测量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按附表5《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
表》要求编制);
(5)《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清单(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9)《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3.1.5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定标文件大小不宜超过200M,页数不宜超过
200页,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为1.5倍):
(1)团队配置应能体现投入充分满足项目需求的管理力量和技术力量,包括不限
于:人员资质、专业匹配度、类似项目经验、团队稳定性等内容。
(2)工程总承包管理措施应根据本项目实际、结合企业优势编制,应响应项目需
求、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创新性。包括不限于:确保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目标的
管理措施、设计与施工衔接措施、危大分部分项管理措施、技术难点解决措施、应急响
应措施等内容。
(3)成本控制措施:包括不限于成本控制目标、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措施、施工阶
段成本控制措施、变更管理措施、成本控制风险防范措施等。
(4)项目资金管理措施:包括不限于工程款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投入规划、农民
工工资保障、应急周转资金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措施等。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
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2招标人设有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投
标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3.3条所规定的方式。
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2条的工期要求,在投
标须知前附表第1.1.5条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1条的招标范围内列
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
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3.2.6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2.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
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
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
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担保。
3.4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要求详见本章3.1.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
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
中标资格。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有提供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应按其进行编
写盖章,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书在满足招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
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
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
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
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的单位全称“(主)***公司(成)***公司”。除投标文件中的联
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按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外,其他资料均由主办
方盖章或签字即可。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
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递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6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则招标失败,将依法重
新招标。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
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6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
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投标人不参加的,视为认
可开标过程及结果。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
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
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4)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
况;d投标担保递交情况;e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f
投标报价(含设计报价和施工报价);g工期;h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
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5)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
的信息为准。
(6)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第6点的规定执行。
(7)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
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
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8)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
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
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
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
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9)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
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设计方案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评
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0)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11)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
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1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14)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一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定标采用“方案因素评定法+价格因素评定法”,其中:总得分(100分)=
方案因素得分(100分)*方案因素权重(70%)+价格因素得分(100分)*价格因素权
重(30%)。招标人按照第二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定标
程序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7.1.3定标后出现中标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
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
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
为三天(最后一天为工作日)。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
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2.2因异议或投诉生效导致合格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候
选人资格;因异议或投诉生效导致所有入围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
组织招标。
7.2.3在定标委员会完成定标工作后,招标人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中标结果,定标后出现中标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
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7.3中标通知
7.3.1在本章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7.3.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
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
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该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
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
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由中标人承担。
7.5.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7.5.6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的需要,选择签订三方合同或主合同加
补充协议的方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
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2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
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
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交易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附件一: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
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
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
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
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
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
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
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
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
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
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
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
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
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
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
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
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
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采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
成格式
附件三: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
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
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评标委员会: | ||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采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
(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格式为准)
第二章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有限数量制评审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资格审查 | 见附表1《资格审查表》 | |
| 2.1.2 | 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 见附表2《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
| 2.1.3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 见附表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及权重 | (1)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总得分=设计方案得分(暗标,满分100分)×设计方案得分权重(3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满分100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权重(15%)+综合诚信评价分数×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20%)(联合体以主办方为准)(2)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不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总得分=设计方案得分(暗标,满分100分)×设计方案得分权重(3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满分100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权重(15%)+投标报价得分(满分105分)×投标报价得分权重(35%)+综合诚信评价分数×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20%)(联合体以主办方为准)注:本项目的综合诚信评价得分,以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建设专栏诚信评价专栏(HTTP://121.8.226.218:8081/EVAL/EVALGATEWAY/LIST?TYPECODE=SUPERVISOR)施工企业专栏上公布的施工-房建企业60日诚信分为准。 | |
| 2.2.2(1) | 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 设计方案 | 见附表4《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 |
| 2.2.2(2)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 见附表5《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 |
| 投标报价 | 见附表6《投标报价评分表》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评分项明确注明外,设计部分评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部 | |||
分评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
(2)如承接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单位不止一家时,除评分项明确注明外,以该项评分最高的一家计取,
不累计。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合格中标
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
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资格审查文件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施工组负责)
3.1.1资格审查采用电子化审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投标人递
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3.1.2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1《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
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
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
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1.3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3.1.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
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
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
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2设计方案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设计组负责)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附表2《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设计方
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评审意见不一致
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3.2.2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附表4《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设
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汇总后去掉一
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设计方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
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2.3评标委员会通过系统揭晓各设计方案对应的投标人,得出各投标人的设计方
案得分。
3.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施工组负责)
3.3.1投标报价的算术复核。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
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建安工程费报价进行算术复核,具体标准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有以下算术性错误需要修正的除外);
(2)如果(1-下浮率)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乘积不等于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
时,以下浮率为准修正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有明显的数量级错误的除外,此时
应修正下浮率);
(3)如果分项报价累加不等总价的,以分项报价累加为准,修正总价;
(4)投标文件存在其他计算性错误的,按正确的方法计算并修正;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
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3.2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附表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对各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
审。如评审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3.3.3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附表5《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
对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评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工程总
承包实施方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4投标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施工组负责)
3.4.1投标报价评分
(1)对经评审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投标文件,不
再对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进行详细评审,按照“低中选优”的原则,仅对其设计方案、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综合诚信评价进行详细评审,并按总得分排序;对经评审的建安
工程费投标报价不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投标文件,按照“优中选低”的原则对
设计方案、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综合诚信评价、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进行详细评审,
并按总得分排序。
(2)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54564900.00元
(3)评标参考价:设在[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54564900.00元),建安工程费
最高投标限价×95%(60984300.00元)]区间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数量为G,上述G个
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指设计方案得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技术
标得分相同的,以设计方案部分得分较高的排前;技术标得分与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均相
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将技术标得分(指设计方案得分+工
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前H名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价(如
G≥10,则H=10;如1≤G<10,则H=G);若G=0的,则采用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与“建
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5%”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
(4)投标报价评分:当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建安工
程费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最多
扣100分,得出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得分作为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承接施工任务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
建安工程费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建安工程费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分数
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对大中型企业与承接施工
任务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
约定承接施工任务小微企业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施工合同
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在采用原建安工程费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建
安工程费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
小数四舍五入)。若原报价己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
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3.5评审汇总(由评标委员会施工组负责)
3.5.1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分值构成及权重见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
文件的总得分,并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
3.5.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3-7名合格中标候选人。
①对于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不参加投标报价
详细评审,但需参加设计方案、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及综合诚信评价详细评审,总得分
=设计方案得分(暗标,满分100分)×设计方案得分权重(3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
案得分(满分100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权重(15%)+综合诚信评价分数×综合诚
信评价分数权重(20%)(联合体以主办方为准),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
相同的,以设计方案部分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与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均相同的,以工
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得分均相同的,以诚信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工程总承包实施
方案得分、诚信得分均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
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推荐前2名(如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投
标人≤2名,则全部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不排序,
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
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
的,则随机排位(联合体投标的,按主办方排位)】。
②对于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不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需要参加设计
方案、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及综合诚信评价详细评审,总得分=
设计方案得分(暗标,满分100分)×设计方案得分权重(3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得分(满分100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权重(15%)+投标报价得分(满分105分)
×投标报价得分权重(35%)+综合诚信评价分数×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20%)(联
合体以主办方为准),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以设计方案部分得分
较高的排前;总得分与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均相同的,以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
排前;总得分、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均相同的,以诚信得分较
高的排前;总得分、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诚信得分均相同的,
以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工程总承包实施
方案得分、诚信得分、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得分均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
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推荐前5名(如不
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5名,则全部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合格中标
候选人进入进入定标阶段【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
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
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联合体投标的,按主办方排位)】。
③当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招标人重新招标。
3.5.4同时通过资格审查、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
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参与投标人总得分汇总。
3.5.5施工组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施工组评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签字。
注:编写评标报告时,合格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
主办方为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
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3.5.6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
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3.5.7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通过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或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中超过两
人(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
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6.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
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
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的依据。
3.6.3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
3.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将按
照有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
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其他事项
因投诉生效,需要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
人的信息为准。在评标阶段,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
5.评标表格
见后附表。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评审内容 | |||||
| 1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如为投标人代表需提供2025年9月或10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 |||||
| 2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
| 3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 |||||
| 4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5 |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满足公告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 | |||||
| 6 |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满足公告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 |||||
| 7 |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满足公告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 |||||
| 8 | 专职安全员的资格满足公告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 |||||
| 9 |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 |||||
| 10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须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 11 |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
| 12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 |||||
| 13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适用于独立投标或联合体主办方)》第九条内容和《投标人声明(适用于联合体成员方)》第七条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成员方需提供;若为独立投标人,无需提供)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同时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视为该投标人违反了招标公告第十条第12点的规定,不作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无效标处理的依据。 | |||||
| 14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
| 15 | 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16 | 结论 |
注:
1.凡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2
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方案编号审查项目 | ||||||
| 1 | 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或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的; | ||||||
| 2 | 存在互相雷同和串通投标情形的(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 | ||||||
| 3 | 存在明显抄袭行为的; | ||||||
| 4 | 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的; | ||||||
| 5 | 投标人在设计技术方案内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 | ||||||
| 结论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注:
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
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3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评审内容 | ||||
| 1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网上投标登记时不一致; | ||||
| 2 |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
| 3 |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质量标准的; | ||||
| 4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 5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 | ||||
| 6 |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或者低于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使得其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 ||||
| 7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格式的《设计施工投标承诺书》《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填写,或主要内容(指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 8 | 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 | ||||
| 9 | 无《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或无参与编制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 ||||
| 10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 结论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
“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
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
体情形、原因。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4
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1 | 项目理解 | 15分 | 概况内容全面、概括性强,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范围、编制依据等。正确理解并执行规划建设意图,对项目现状摸查充分,从多方面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优:得15-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 2 | 总体工作思路 | 15分 | 总体工作思路与方法详细完整,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措施合理,符合项目建设的需求。优:得15-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 2 | 建筑提升 | 35分 | 设计主题鲜明,很好地将街区特色与传统文化特色相融合,能充分因地制宜并有针对性的设计概念及改造策略。优:得35-25分,良:得24-15分,一般:得14-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 4 | 环境提升 | 25分 | 公共空间的提升从使用功能和周边的实际需求出发,设计方案能够解决场地内的突出问题,同时处理好功能与形式结合,各元素之间关系处理得当。充分尊重区域地理、人文、自然等现场条件,对街区整体空间环境提升合理可行。优:得25-15分,良:得14-10分,一般:得9-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 5 | 勘察方案 | 10分 | 勘察方案合理可行,勘察的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建议合理可行;勘察工作流程规范,工期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备注:各投标人设计技术方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设计评审组各成员每个分项的评分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
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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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代码:2507-440112-04-01-814356
穗开发改投批〔2025〕63号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
改革局关于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
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建设和交通局:
你局申报的《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
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立
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区管委会办公室公文办理情况复函》(穗开内收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1—
〔2025〕351号)要求,为提升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
促进西区复兴,本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同意黄埔西区扶胥古运
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立项。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提升整治黄埔西区开发大道及
创业路道路沿线及扶胥古运河两岸环境。包括1.改造及提升开发
大道(黄埔东路-穗港智造码头)约3.8公里段、创业路(开发
大道-东江大道)约0.65公里段环境。2,完善扶胥古运河两岸
约8公里照明。3.建设鹿步港休闲驿站及周边设施。具体改造
内容为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道路人行道改造、扶胥古运河沿岸
照明及重要节点环境等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7834万元,其中工程
费用679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62万元、预备费373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由区建管中心作为项目业主和建设业
主实施该项目。
五、项目编号:20252731000400001。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
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
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
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2—
(此页无正文)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规自局、水务局、海绵办、夏港街道办、建管中心。
广州开发区
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5年9月15日印发
广州市黄埔区
—3—
附件
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
| 事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重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9月12日 | |||||||
| 备注: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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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工程名称: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总承包
招标控制价(元):66,460,200.00
其中:
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元):2,266,200.00
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543,900.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1,722,300.00元
二、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元):64,194,000.00
建设单位(公章):
编制单位(公章)
一1
司
编制人(造价员专用章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汤1411
工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T
钟文义
B11054400010085
复核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州有诺造价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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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函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
管理办公室)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穗开发改投批(2025)63号批准,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
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完成有关前期筹建工
作,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
省实施办法》等的规定,特向贵单位申请
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委托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招标事宜,希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此致。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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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项目在招标计划、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关键事项
中,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容相符。
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
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五、招标控制价由我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市场询价、材料设备集中采购以及
分析过往工程履约的造价数据等方式,在限额基础上合理确定。
六、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间
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贿、在资格预
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
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
我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
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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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
管理办公室)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委托我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单位)
职工曾工同志,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职员
刘工、余工同志为招标人授权代表,负责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
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资料确认及招标联系
事宜。
特此证明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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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
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开发改投批〔2025〕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黄埔西区扶胥古运河及周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507-440112-04-01-814356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20-28068066
联系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3392110850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8133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提升整治黄埔西区开发大道及创业路道路沿线及扶胥古运河两岸环境。包括1.改造及提升开发大道(黄埔东路-穗港智造码头)约3.8公里段、创业路(开发大道-东江大道)约0.65公里段环境。2,完善扶胥古运河两岸约8公里照明。3.建设鹿步港休闲驿站及周边设施。具体改造内容为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道路人行道改造、扶胥古运河沿岸照明及重要节点环境等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约149090㎡。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其他工程等。总投资为78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99万元。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注: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
2.1设计部分
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2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及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相关内容的施工,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工作,负责施工图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清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全部移交,负责合同约定期限内的维修维护服务等。
2.3质量要求
2.3.1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深度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符合业主方提出的设计深度和设计深化要求。
2.3.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3.3.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八、发布公告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45分至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
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需提供法定人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9月或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注:①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投标登记时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④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注2: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其中,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若联合体中包含有两家施工单位的,由其中一家施工单位担任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适用于独立投标或联合体主办方)》第九条内容和《投标人声明(适用于联合体成员方)》第七条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成员方需提供;若为独立投标人,无需提供)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同时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视为该投标人违反了招标公告第十条第12点的规定,不作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无效标处理的依据。
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4、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或通过设计方案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
1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646.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419.40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4.39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2.23万元)。
14.2勘察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号)及《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2021年修订版)》(穗开建管〔2021〕33号)计算,浮动幅度为下浮30%。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按国测财字[2002]3号文计取单价的项目,不予计取技术工作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3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设计费以区发改部门批复的可研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附加调整系数按1.0考虑)下浮率不低于20%,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
投标的设计方案不得超过投资限额。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设计费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结算时按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有关基建管理规定按实计算。
14.4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只作为签订合同及支付预付款的依据,两者不作为结算依据,具体付款条款及结算条款在合同专用条款明确。
14.5中标后,中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其中,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报送区财政部门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根据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进行对比、查漏补缺,双方确认并经建设单位审批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作为合同暂定价调整的依据。调整原则为:(1)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1-建安工程费中标价格÷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00%;(2)由区建管中心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分部分项单价根据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后作为合同单价,结算时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3)措施项目费除按系数计算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外,其他均执行中标下浮率。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对应部分的措施项目费为基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包干;(4)其他项目费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相应项目费率执行;(5)税金按国家规定费率计算。
14.6严格实行限额设计。要求中标单位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以施工图为基础编制工程概算,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确保不超最高投标限价。严格执行概算、结算、决算的基建审批程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成本。
14.7本工程对进入定标环节的各合格中标候选人按如下标准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该费用包含在中标价内,含税金等):
(1)中标人2.8万元,其余各合格中标候选人每家9000元。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2)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3)方案设计补偿费由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上述单位支付。
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补偿金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投标人。
获得设计方案补偿金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用档案、拟登记人员的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8068066;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11.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诚信或不充分履约达到合同列明的拒绝投标程度的。
13.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4.其他法定情形。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适用于独立投标或联合体主办方)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及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