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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读双林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劳务分包项目(一期)

业主单位:湖州南浔双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浙江 · 湖州
发布:2025-11-05 20:42:31截止:2025-11-15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耕读双林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劳务分包项目(一期)

摘要:耕读双林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劳务分包项目(一期)现将招标,具体详见附件。班组招标文件—耕读双林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劳务分包项目(一期).docx班组招标文件—耕读双林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劳务分包项目(一期).pdf...

耕读双林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劳务分包项目(一期)现将招标,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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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读双林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劳务分包项目(一期)

施工班组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5-W-59-下01

招标人: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5年11月

第一章招标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类别描述(要求)
项目名称耕读双林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劳务分包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湖州南浔双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模式直营 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部分主材甲供 专业分包 其它
工程规模总计长约 1383.2m(其中西侧支流长约 191m),总水域面积45816.4㎡
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及业主指令为准
项目预算价项目总预算价:769.5600万元,劳务部分预算价约231万元
项目地点位于湖州市双林镇,主河道起点为和睦路和睦桥,终点为庆同小学水闸;北段西侧为支流河道
施工范围
甲供材料主材中标单位指定专人携带相应授权委托书向我方申请办理领料手续。领料后需配合材料送检。甲供材料到场后的装卸费、保管费、场地内管理费、场地内水平及垂直运输费用考虑在班组报价下浮率中,不另行计取。所有材料 (包含甲供材料)损耗率按业主确认的审计报告中的对应数量计取,超供部分按采购价*1.08从结算总价中扣除。
质量目标合格 金象杯 飞英杯 钱江杯
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 区标化 市标化 省标化
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库内单位可以不再缴纳履约保证金,未进入招标人班组库的单位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现金转账至招标人账户)且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预付款无。
养护期1年(自实施期完成且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验收合格后开始计取)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提供治理方案及项目预算清单,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后将审核价作为合同价并支付合同价款(工程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扣除甲供材料对应款项、其他应扣款项后所得金额)下浮后的40%作为预付款,支付中标人时须提供总工程量50%的进项发票,否则公司有权不予付款;完工验收合格且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核价(工程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扣除甲供材料对应款项、其他应扣款项后所得金额)下浮后的85%,支付时中标人须提供实际完成合格总工程量100%的进项发票,否则公司有权不予付款,余款待工程对上审计完成、完成公司与中标人的最终结算、养护期满且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确认并视考核情况付清余款。付款时,中标人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发票。
结算方式1、(业主单位确认的结算审计价-甲供材对应的款项)×(1-中标下浮率)-其他款项,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费用、保险费、审计追加费、审计罚款、工程管理过程中的罚款、工程资料编制费、结算资料(结算书)编制费、甲供材超额领用罚款、对方依法维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需要购买保单的保险费等)等,以及中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一切费用。中标人在工程款结清前提供应付工程款足额的9%增值税税额专用发票,不足部分从应付工程款中进行扣除。2.工程资料、结算送审资料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40日内完成送审,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单方面送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中标人对于招标人的审计金额予以默认。3.竣工结算审计对账中,经招标人合理催告后补充提交所需补充材料的送审,如未按约或者催告后的合理时间提交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招标人可单方面自行组织送审、中标人对送审结果全部予以认可;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接受。4、如招标人与业主单位发生争议的,招标人据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需要购买保单的保险费等均由投标人承担,并直接从应支付给投标人的款项中扣除。5、甲供材料实际用量与业主单位确认的审计报告中用量对比超出部分,按照招标人实际采购价上浮8%在中标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二、投标人资格及商务条件

类别要求
投标人资格 招标人 劳务 分包库内单位。 未进入招标人班组库的单位,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注: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投标保证金1.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库内单位可以不再交纳投标保证金,未进入招标人班组库的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交纳方式:网银或电汇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且确保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的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太湖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49135056237237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库内单位除外):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限结束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无息)。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或推诿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扣除该投标保证金,并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招标控制价/基础下浮费率控制价(基础下浮率)为13%,(不含招标人与业主约定的下浮费率0),投标报价不得小于招标控制价基础下浮率,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如下浮率报价为12%,则为无效标)。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最多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其他奖励无。本次获得飞英杯,奖励:中标结算下浮率-1%。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8051 元整,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三、投标方式

类别要求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认真、完整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于2025年11月10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1388号(原公安大楼)招标人公司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后(含)提交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孙工0572-3018269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张工、沈工 0572-2557283
开标地点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楼1113室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包封要求投标文件分为两册,第一册和第二册须分开密封包装,且每册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未分开、密封包装的视为无效标。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一、第一册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打款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本人确无法参加本次投标和开标的,可以由其委托其它人员(代表)参加,若库内单位委托其他人员参加投标时候,需提供本项文件,招标人在与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或微信视频确认后可按规定收取投标文件,若唯一授权委托人不知情的该投标做废标处理。
7、《承诺书》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9、《廉洁自律承诺书》
10、《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11、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账号信息(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1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第二册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1、服务方案
2、重点难点分析
3、拟投入项目人员
4、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的建议
5、服务保障
6、应急响应措施
7、企业业绩
要求: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要求的文件格式、内容打印装订(胶装或订书机装订,并在指定位置上加盖公司公章),不得擅自涂抹、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标。2、按照上述清单顺序进行装订。3、已进入招标人班组库的单位第一册只需要提供编号为1、2、12、13项的材料即可,若库内单位委托其他人员参加投标时候,还需提供编号为6的材料,第二册需全部提供。4、未进入招标人班组库的单位第一册和第二册需全部提供。5、第一册和第二册分开密封包装。
无效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未分开、密封包装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打印装订的,投标文件擅自涂抹、更改的;3.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提供不全的;6.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的;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9.投标人的投标承诺存在未如实反映或虚假承诺等情况;10.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基础下浮费率的;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四、评标办法

1、开标

第一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开标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签字确认(由递交投标文件的第一家单位和最后一家单位作为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

第二步,启封第一册,宣读各单位投标报价。

第三步,对投标人第一册的资信部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营业执照及资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审查满足要求的投标人进入报价评定程序。

第四步,启封第二册,评审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

第五步,确定中标人

2、报价评定

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得分

1、价格分(100分,权重70%)

释义: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下浮数值越高,表示报价越低。

(1)有效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率小于招标控制价基础下浮率的,认定为无效投标报价。

有效合理报价: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称为有效低价报价,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报价。

举例:假设平均报价为20%,则投标报价大于21.6%时作为有效低价,计算式20%*(1+8%)=21.6%

(2)招标人在下列A、B、C、D中直接选取一种或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最佳报价(评标基准价):

A签: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B签: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与次低值的平均值

C签: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与最低值的平均值

D签: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次低值

如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的,则去除一个最低值后进行计算。

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第二位四舍五入),计算报价得分:

K=(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100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0.3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0.4分。

(3)各投标班组最终价格得分=报价得分*权重70%。

最佳报价经计算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最佳报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错误,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错误;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审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注:最佳报价经计算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注:如出现投标报价相同者,采用随机抽签确定得分及排名,各投标单位以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作为各自的抽签序号。

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

本项目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100分,权重30%。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得分*权重30%

序号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得分
1服务方案1.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详尽程度以及方案合理性(0-10分);2.组织机构(附组织机构图)、人员保障措施、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的详细说明(0-10分);3.服务保障应急预案的详细说明等是否科学、合理、高效等内容进行打分(0-5分)。0-25分
2重点难点分析1.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服务的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根据针对性及详尽程度进行打分(0-5分);2.针对性的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技术措施,根据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打分。(0-5分)0-10分
3拟投入项目人员1.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是否具有调动公司人员各项资源的能力(0-4分)。2.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其余项目组成员中,主要参考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相关资格证书等进行打分(0-6分)。0-10分
4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的建议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供有效建议和措施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5分
5服务保障1.根据投标人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系统架构科学、合理的得7-10分;方案系统架构比较科学、合理的得4-6分;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工期和施工进度的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和措施全面、严密的得7-10分;方案和措施比较全面、严密的得4-6分;方案和措施基本可行的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根据投标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方案、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和措施全面、严密的得7-10分;方案和措施比较全面、严密的得4-6分;方案和措施基本可行的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30分
6应急响应措施承诺在接到任务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的,得基本分2分;1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承诺不得分。0-5分
7企业业绩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已完成的与本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劳务或水景观环境治理),每个类似业绩得5分,最高得15分。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0-15分

3、其他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下浮率高的金额为准。

(2)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按流标处理,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活动流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安排专人负责按规定收取、密封保存,在本项目重新招标时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该投标人按规定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将该投标人的前后两份投标文件同时开标,投标人报价以两份投标文件中低价的报价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

(4)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无法履约的,招标人重新招标时可以拒绝其再次投标,该投标人不服从规定采取其他过激行为扰乱招标人正常招标程序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全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招标人库内班组的,招标人有权对其扣罚现金2万元,在其入库保证金或任一工程款中进行扣除),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并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4、班组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班组信用评价结果将直接运用到公司班组选择、招标活动中,班组信用等级将作为评标过程中评判班组是否中标的重要依据(只针对库内班组最终得分排名)。

A级:提升一个名次;

B级:名次不变;

C级:降低一个名次。

五、中标人确定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不再进行重新评审。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期间已中标承揽工程项目中有在建未完工的项目数量达到3个及以上的(以结算送审业主签收来判断是否在建),原则上取消该投标人的本次中标人权利,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视投标人不服从公司管理从而取消其入库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清退出库,投标人不服从决定采取其他过激行为从而对招标人正常经营生产造成干扰的,招投标有权扣罚投标人全额入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该投标人履约能力较好,招标人对其的信用评价得分为优良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议,在综合评审后认为该班组仍能胜任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由其中标。

4、开标完成后,招标人应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一般公示3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予中标人。

5、中标人应当自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公司账户。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的,或者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本项目的入库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另行选择中标人,并没收投标人全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招标人库内班组的,招标人有权对其扣罚现金2万元,在其入库保证金或任一工程款中进行扣除),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并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

1、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进行通篇阅读理解,并对自己的投标行为负责,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并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业主单位与招标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招标人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精心组织施工,合同中约定招标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工程中标人一并承担。

2、因业主单位原因导致本工程工程量增减、合同中止或终止等,招标人接受并同意的,本工程中标人一并接受和同意,由此对中标人可能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或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接到业主单位取消该项目实施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作自动终止,由此对中标人可能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施工,涉及无信息价材料在采购和施工前须得到业主单位的签证确认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如投标人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导致后期无信息价材料得不到签证或签证价格不理想、竣工结算及审计时导致亏本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则由中标人负责全额赔偿,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

5、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按照南浔城市集团《浙江兴上合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南浔区国有投资项目价款结算复审管理办法》或业主其它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则由中标人负责全额赔偿,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

6、投标人严格按照南浔城市集团品牌库或业主单位、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材料及设备品牌采购相关材料和设备,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并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

7、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被通报批评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严重对中标人处2至5万元每次的经济处罚,严重的处10万元每次的处罚,在当期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8、中标人必须对在建工程和已完工程进行保护,交付业主单位使用前的一切保护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业主单位及招标人的保留设施由中标人负责保护,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损坏的,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超出规定时间未修复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发生的费用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无条件接受。

9、中标人承诺并保证本工程所有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农民工等等)参与考勤,未按照规定进行考勤的,招标人有权可以不予支付工程款。中标人承诺并保证本工程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不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如发生民工讨薪的,积极、及时处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在未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先行垫付讨薪人员的薪资,相关垫付费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本工程工程款不够扣除的可以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或入库保证金、中标人其他任一工程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并清退出库。

10、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中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发生过农民工讨薪事件、中标项目后无理由放弃不执行的或近两年内严重违反建设集团规章制度的班组禁止参与此次项目投标。

11、进场后中标人未能及时开工的,影响招标人工期进度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50000元处罚且取消其入库资格(中标资格)并清退出库。

12、中标人应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现场高空作业环境、人员的安全,如不按规范作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500-5000元不等的处罚。

七、附件

附件1:《工程劳务承包施工合同》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外包封面

投标文件(正本)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第 册投 标 单 位:(盖 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 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投标函

致: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下浮率%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人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

6、如果我方中标(三选一):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我方已缴纳入围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库的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我方已缴纳入围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库的保证金万元(人民币),若缴纳的入库保证金不足本工程项目中标价的10%,则需补缴金额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并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承诺:

(1)我单位此次提交的投标文件等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本身、签字、盖章等)均真实有效的,如有不实,我单位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将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贵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其他相关文件、法律法规、以及贵公司制度管理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作业,保证本工程按期、达标完成并交付。

(3)将严格按照贵司及业主要求时间进场,不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拖延进场时间,并承诺本工程按贵司要求的工期完工并交付。

(4)我单位认可本工程招标程序及结果,并对自身投标报价负责,我单位承诺签订本承诺函后愿意承担如中途放弃本工程施工的违约责任,接受并承担由我单位原因造成的贵司的一切损失,完全服从贵司对我单位的一切处理。

(5)为保证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保证不会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该工程项目;如我单位违背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贵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如单位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我单位自觉承担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我单位完全知晓并同意本工程在完工后15日内提交工程结算书及相应结算资料到贵公司项目负责人,若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我公司自动放弃本项目结算(包括我司认为已提交给贵司但没有证据证明已提交给贵司的),招标人有权代为结算审计对账并确定最终审定价格,我公司对此审计结果完全认可并接受,由此对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与风险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贵司有权不予支付本项目工程款,对此我司完全知晓并同意。

(7)我单位保证安排的全部施工人员(农民工)参与考勤;保证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行为、不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如发生的,我单位将积极主动处理,否则贵司可以在未得到我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先行垫付相关的所有费用,我单位对此予以认可,并同意由贵司在今后应支付给我单位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且贵司有权选择取消我单位的入库资格(中标资格)并没收交纳的入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打款证明

(正文内容)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正文内容)

资质证书复印件

(正文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班组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以及今后合作开展的项目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约、联系、对账、结算等),我公司和本人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不可撤销。特此委托。

附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特别声明: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确保本《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上所有盖章、签字的真实性,不存在弄虚作假,否则除《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确有效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承诺书

致: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符合投标条件,特申请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参与和从事贵司的工程承包施工。

本单位郑重承诺和保证:

一、我单位承诺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至贵公司账户(注:招标人库内单位可以不再缴纳履约保证金)。

二、我单位为本次投标所递交的一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本身、签字、盖章等)均真实、有效,如有任何虚假和隐瞒情况,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对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同时,贵司可单方面将我单位清退出库(取消中标资格)并扣罚入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我单位接受贵司给予的处理和处罚。

三、截止申报之日,我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禁止或限制的处罚期内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失信的状态。

四、我单位委派的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联系电话为;该代理人即为我单位投标的唯一代理人和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项目开展等全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现场管理、安全、进度、洽谈、对账、结算、付款、签订协议、确认书、承诺书以及相关合同所及的任何事务),该代表的行为即我单位的行为。

五、若我单位中标,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定及贵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客观独立、公正执业、诚实守信,并保证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将严格遵守贵司的制度和规定,服从贵司的管理,不以任何理由阻碍贵司的工程施工和工作推进,否则贵司可单方面将我单位清退出库(取消中标资格)并扣罚入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对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我单位接受贵司给予的一切处理和处罚。

六、若我单位入库(中标),保证:(1)坚持客观独立的参与贵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做到不围标、不串标,不恶意、低价投标,不扰乱贵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招投标活动,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贿赂以牟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重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3)保证及时完工并提交结算资料,如逾期未提交结算资料的,视为同意由贵司自行组织送审,我单位及施工班组和人员对送审结果予以认可;(4)保证安排的全部施工人员(农民工)参与考勤;保证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行为、不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如发生的,则由贵司先行垫付的、我单位予以认可,由贵司在今后应支付给我单位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且贵司有权选择取消我单位的入库资格(中标资格)并没收交纳的入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七、我单位承诺严肃、认真对待贵司的每一项招投标活动,对自身每一次投标行为均是经过踏勘现场、慎重思考后作出的决定;我单位承诺一旦确定中标后,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停工(包含部分停工)、要求涨价、要求调整中标价(中标下浮率),否则视为我单位违约,我单位愿意接受贵司对此作出的一切处理和处罚,对此我单位完全知晓并接受。

八、对于我单位应承担的款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费用、贵司垫付的农民工工资等),贵司有权从我单位与贵司合作的所有项目(包括本承诺书签订前合作的项目和本承诺书签订后的项目)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对此我单位及施工班组和人员均予以认可。

九、我单位承诺参加贵司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即为我公司唯一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如有违反视为无效标;并承诺该唯一施工班组负责人至少一半工期以上驻守施工现场,并接受贵司的考勤管理,否则视为我单位违约,我单位愿意接受贵司对此作出的一切处理和处罚,对此我单位完全知晓并接受。

十、我单位保证不得有下列情形,如发生的贵司有权选择取消我单位的入库资格(中标资格),并由我单位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一)在企业资质、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组织处罚或处理的;

(三)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串通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五)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六)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将合同转包给他人的;

(七)未经公司或监管部门同意随意更换主要服务人员的;

(八)安全、质量不符合业主单位、监管部门及城投集团(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的;

(九)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行为的;

(十)其他违反相关监管制度,达到清除出库条件的;

(十一)施工班组发生廉政问题的;

(十二)一年内累计出现连续2次或者累计3次不响应公司招标竞价的、不响应委派应急抢险任务的。

十一、因中标后承接所有工程引起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与该工程相关的一切合同、协议或其它文件、项目部成员的行为、项目部施工班组和农民工的行为、我单位委派的其他人的行为等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若造成贵司先承担的,则贵司可以直接向我单位行使追偿权,最终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贵司有权将上述款项违约金等从应支付给我司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十二、关于投标:(1)原则上我单位在贵司的在建项目数量有3个或以上的(以结算送审业主签收来判断是否在建),根据项目招标的内容、施工工期等,贵司评标小组有权否决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完全知晓并服从。(2)招标活动中第一次流标的,投标资料由招标办专人负责按规定收取、密封留存,在该项目二次招标开标时取出一并开标,如我单位投递了两次投标文件的,以最低商务报价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3)如两次流标后,贵司可自行指定施工单位。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范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由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甲方)与****(以下简称责任单位,乙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1、乙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各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与综合治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深化“平安”和“法治”建设。

(3)承建项目不发生以下各类事故

1、管辖范围内不发生等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管辖范围内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刑事案件;

3、管辖范围内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4、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等事件;

6、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综治事件;

7、不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它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维稳安保事件。

(四)支持并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城的扫黑除恶工作,以及全社会的反恐工作,为社会和谱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开展单位经营班子各成员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述职工作。

(六)研究制定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措施或办法。

(七)制定健全吊装、登高、有限空间、易燃易爆场所用电、动火等危险作业操作规程,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控等工作。

(八)有分包和业务协作的单位,制订对分包和协作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制订与当地政府有效衔接的应急预案。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十一)工程施工作业现场安全设施设备达到标准要求。

(十二)治安内保、调解、信访、消防、反(防)恐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十三)治安、安全、消防、反(防)恐、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其他事项

(一)对执行本责任书工作突出,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发生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长期有效。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向贵司郑重承诺,在参与贵司工程项目内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2、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提供宴请或馈赠礼金、购物卡、会员卡、电子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好处费、感谢费等;

3、不以任何名义为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支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以任何理由安排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参加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5、不为招标人的业务部门、关联企业或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或为装修住房、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6、不以贿赂之外的其他方式拉拢招标方相关工作人员,使其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原则,帮助实现中标目的;

7、不在非公务场合洽谈业务,不一对一洽谈业务,不许诺事后给予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利益;

8、如果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以帮助实现中标目的为对价向投标人索取贿赂或谋求其他个人利益,投标人应拒绝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或发现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向投标人透露商业秘密,一并向招标人监督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据,举报邮箱:nxctjsjt@163.com;

如果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并中标,承诺人自愿承担宣告中标无效、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承诺人自身损失自己承担并赔偿招标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及因此产生的刑事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内部招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本人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

二、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三、本人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唯一代理人(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账号信息

(正文内容)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岗位或工种人员数量
合计

注:本公司承诺在项目进场时确保每天的施工人数为表上的最少人数,如果少于表上总人数,本公司承诺2天内补足人数,否则视为我公司违约。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承包人已经充分了解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招标文件是合同组成内容的一部分,如出现投标文件、合同其他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一切责任由乙方(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耕读双林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劳务分包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位于湖州市双林镇,主河道起点为和睦路和睦桥,终点为庆同小学水闸;北段西侧为支流河道

3.施工内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等工程,最终以招标人及业主单位要求为准,直至本工程满足功能性要求及设计单位、业主单位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4.承包方式:劳务承包

乙方已经观察现场,使自己熟悉现场情况及完成工程之详细资料,乙方不得以不知现场情况为理由而要求费用案赔或延长工期。

第二条合同价

本工程合同价款:暂估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最终以甲方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为准。

第三条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方式为:(业主单位确认的结算审计价-甲供材对应的款项)×(1-%)-其他扣款,同时最终结算价不得高于业主单位与甲方确认后出具的本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对应金额减去甲供材对应的款项×(1-%)。

第四条工期

工程开竣工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且工期为21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及业主指令为准,且配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1.达到合格标准。

2.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发包人与本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业主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3.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返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若返工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暂估价20%的违约金。

第六条验收标准

按发包人与本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业主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七条养护期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养护期为养护期:1年(自实施期完成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开始计取),同时满足发包人与本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业主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

第八条材料供应及管理

1.材料的供应:本工程涉及到的主材由甲方提供,其余材料、防护用具、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具体品牌及样式由甲方指定。

2.乙方设专人向甲方申请办理各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负责开具料单并对料单的准确度负责,超领部分(定额规定的损耗之外,业主审计报告量以外的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所有材料(包含甲供材料)损耗率按业主确认的审计报告中的对应数量计取,超供部分按采购价*1.08从结算总价中扣除。

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进行施工。

4.坚持绿色原则,对于乙方施工中存在不合理的用料浪费或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施工中应按限额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九条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并提供治理方案及项目预算清单,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后将审核价作为合同价并支付合同价款(工程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扣除甲供材料对应款项、其他应扣款项后所得金额)下浮后的40%作为预付款,支付中标人时须提供总工程量50%的进项发票,否则公司有权不予付款;完工验收合格且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核价(工程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扣除甲供材料对应款项、其他应扣款项后所得金额)下浮后的85%,支付时中标人须提供实际完成合格总工程量100%的进项发票,否则公司有权不予付款,余款待工程对上审计完成、并完成公司与中标人的最终结算、养护期满且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确认并视考核情况付清余款。付款时,中标人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发票。

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金额准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收到专票后安排付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原因(如出具发票较慢)导致工程业主单位拨款推迟的,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向甲方申请入库时所签署和提供的一切承诺和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内容之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直接处理和处罚,处理和处罚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民工讨薪事件中讨薪者薪资由甲方先行垫付(乙方未确认薪资金额的情况下,甲方可按照讨薪金额直接垫付)和从乙方本项目工程款、以及乙方在甲方承接其他一切项目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需提前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电话:),负责监督、检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验收等事宜。

2.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及组织有关技术交底。

3.开工前对乙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5.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委派入库时承诺的法人授权代理人(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安全、进度、洽谈、对账、付款、结算、签订协议、确认书、承诺书以及本合同所及的任何事务),该代表的行为即乙方的行为。

2.不允许乙方分包或转包本工程。乙方若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现场管理无能力满足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工程任务直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规定;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项目建设廉洁的相关规定。

4.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等不受第三方关于侵权(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的指控;如发生侵权行为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视为乙方违约,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及合同组成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与合同价格相关的文件除外),以及施工过程中业主与甲方达成的各种约定中甲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同样必须履行。甲方受到约束的,乙方也同样受到约束。如工程开展过程中,相关部门或者业主单位及甲方公司有新的规定和要求,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对本条款乙方充分阅读、知晓、理解并接受。

6.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全力配合甲方完成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为工程整体完工、竣工验收而实施的其它施工内容,直至消防验收、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等全部完成,乙方在投标报价并签订本协议时已充分考虑该情况及由此而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

7.乙方应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以及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中约定甲方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所提供的其他资料等组织施工,乙方在投标前已充分了解施工场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施工工作面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及工期的情况,有效组织施工班子,一旦中标,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工程项目。

8.本合同签订后,无论何原因导致甲方与业主合同终止的,甲方与乙方的合同自动终止,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获得业主单位签字、甲方获得业主单位关于终止合同之前已施工部分工程量结算和支付的除外)。

9.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单位章或由承包人授权代理人(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签字并按手印。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本工程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等发出的函件甲方均不认可,均为无效函件,如由此造成甲方承担责任及产生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10.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如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甲方所要求应达到的质量验收标准及未能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正确施工而造成返工的,其一切损失及误工等后果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施工合同及要求乙方离场。乙方在施工时自觉接受业主和甲方各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自觉遵守业主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11.乙方须按照甲方管理,以及监理、业主、质监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布置,临时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设置,甲方如需使用的除承担接入后实际产生的水电费之外,其余均可免费使用。

12.本承包工程/费用均乙方自行承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3.中标人应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现场高空作业环境、人员的安全,如不按规范作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500-5000元不等的处罚,由此造成的人身或财务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保险和理赔

1.乙方必须承担所雇佣工人的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以及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保险,工程施工中工人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甲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为本工程购买的保险,相关保费由乙方承担,一旦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如需要甲方承担民事责任的,保险理赔款视为甲方的赔偿金,从甲方应赔偿的金额中予以扣除,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民工工资支付

1.本合同所指乙方与甲方商讨有关工程施工、结算的责任人为乙方入库时承诺的法人授权代理人(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乙方所在班组雇佣的任何成员与甲方无关,甲方亦不对班组内的任何成员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乙方未依法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选择向农民工支付工资费用,该工资费用已包含在本施工服务价款总额中)。

2.甲方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在场施工工人人员名单(名单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卡号及开户行等信息)、用工合同,以及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必须即时发放民工工资和生活费,造成民工上访讨薪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罚20000元,可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若出现乙方农民工到甲方场所、业主场所、政府部门讨要款项、工资的纠纷而引起媒体不良报道的,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若因农民工工资纠纷致使甲方进行处理或代付工资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代付工资总全额的20%作为管理费。

5.中标人承诺并保证本工程所有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农民工等等)参与考勤,未按照规定进行考勤的,招标人有权可以不予支付工程款。中标人承诺并保证本工程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不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如发生民工讨薪的,积极、及时处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在未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先行垫付讨薪人员的薪资,相关垫付费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本工程工程款不够扣除的可以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或入库保证金、中标人其他任一工程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并清退出库(取消中标资格)。

第十四条人员配备与到位率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的法人授权代理人(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不得更换。

2.乙方的法人授权代理人(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应常驻现场,且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少于24天,每月到位天数未达到24天的,按照甲方考勤结果每少一天向乙方扣罚违约金1000元/天,违约金从当期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确需离开项目现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委派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

3.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且须严格按投标人员配备表要求到岗到位,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处20000元/次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乙方须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承诺的相关人员必须全程驻场组织施工和作业,并对乙方和甲方负责,如乙方的相关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管理人员,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20000元/次的处罚。

5.乙方除法人授权代理人(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每月到位天数未达到24天的,采购负责人每月到位天数未达到12天的,按照甲方考勤结果每少一天向乙方处违约金500元/天,违约金从当期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或被业主、上级主管部分查处而产生的责任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由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权赔偿。

第十五条工期

1.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组织管理班子及工人进场开始施工,在7天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乙方应在进场开工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甲供材料采购清单,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逾期5天以上(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等要求,结合本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合理安排人工、机械等投入计划,若因乙方自身安排不当导致的停工、窝工、二次进场或多次进场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凡遇到政府指令要求暂停施工的情况(如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重要考试、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等),乙方必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停止施工。停工时间征得业主单位、监理同意相应顺延工期的,甲方不承担该类停工可能涉及的成本及费用增加(政府主管部门发文明确由业主承担且业主同意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的除外)。

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1天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0.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含)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施工服务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以及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实际施工中,当工程进度无法满足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根据甲方、业主单位及监理要求在技术力量、设备及其他可能涉及工期的措施上给予补充,直至满足进度要求为止,相关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增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及周边施工环境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进度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手等其它方式赶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权赔偿,并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8.若乙方的施工进度缓慢,甲方有权调派其他施工班组进行帮工,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无需享先征得乙方同意,且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所发生工程费用部分的甲方管理费。

9.本工程施工工期紧,乙方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本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甲方、业主单位的要求工期组织施工,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向业主单位争取相关抢工费用;但在无法争取或争取不到而甲方认为应严格履行业主单位抢工职责时,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5000至20000元不等不定期处罚;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清退出库。

10.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将现场临时设施撤离并清场,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11.进场后中标人未能及时开工的,影响招标人工期进度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50000元处罚且取消其入库资格并清退出库(取消中标资格)。

第十六条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对工程现场的进度、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施工,直至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为止,否则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时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和甲方关于建筑施工的要求,自觉到相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并及时缴纳费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

3.乙方选场施工前,所有工序应提前按设计图纸做好样板,并经甲方项目部验收及确认;施工样板质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受到处罚,甲方已支付相关费用的,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4.施工及作息时间严格按照甲方工地规章制度执行。乙方对与其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并如实将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交甲方备案。乙方及其雇佣的班组成员应遵纪守法,如发生连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违法行为的,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并对防火、安全、规范施工负责,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的一切规定。如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乙方班组成员施工不当而引起的人员伤亡或其它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受到处罚,甲方已支付相关费用的,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6.根据湖建发〔2013〕66号文件精神,以及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文件及规定要求,乙方应当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周边环境的保护,防范因施工造成的扬尘污染,路面保持畅通且干净整洁,并且所有产生的废料应集中堆放及时进行外运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环境,产生的费用乙方在投标报价时已自行考虑;若发现处理不当,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力罚款1000元/次,同一问题若被连续发现,则发生一次罚金较前一次翻一倍进行处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处罚、通报、罚款的,甲方被处罚金由乙方承担,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000至100000元;上述罚金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在整个施工期间,因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领导视察、行业内相关检查等情况,需要乙方对施工现场及外围环境进行整理、清扫、美化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管理与安排,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乙方在投标报价时以充分考虑本因素,实际发生是甲方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乙方如未能在甲方或业主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的,甲方有权指定其他单位完成相关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因此造成甲方受到业主单位或其他主管部门的通报及处罚的,甲方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每发生一次对乙方处5000元的处罚,相关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8.乙方须负责施工场地临时道路、管线等设施的保养保护工作以及修缮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范围内外综合管线(含地上、地下)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造成破坏,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综合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下设施,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做好相应保护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业主、监理或专门机构进行处理,乙方根据甲方及业主、监理人或专门机构有关指示负责保护、修理和恢复被破坏的设施,乙方在投标报价时以充分考虑本因素,实际发生是甲方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甲方获得业主单位签证的除外)。

9.乙方应加强对工程车辆进出现场的管理,并服从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管理,办理好道路交通运输相关的手续(主管部门规定由业主或甲方办理的,甲方及业主可出面配合乙方进行办理),由乙方支付办理手续所需的费用。乙方在投标前已仔细踏勘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调查熟悉工程现场位置、外围道路状况、交通限制等情况,投标时已充分考虑由于交通运输限制对工程施工进度、成本、安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按要求派出专门的交通协管员,做好车辆进出的管理和疏导,确保车辆、人员进出安全,各项费用在乙方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甲方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亦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10.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服从甲方及业主、监理的现场管理,做好施工宣传及周边的协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施工产生的污染和噪声。乙方应对现场的周边已施工好的设施加以保护,充分考虑与周边其他工程及标段的交叉施工工程中发生的交叉误工费,对因自身原因造成已完设施损失的,修复及赔偿等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本工程项目施工时,应保障附近村民的正常出行,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部分工程需要利用或占用村民土地,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部分管道需要穿越房屋,乙方应做好安全保障、村民协调等相关措施,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如甲方获得业主单位签证的除外。

12.工程验收通过后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移交期间,将继续由乙方负责对工程实体及现场进行看护、管理、成品保护;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及业主要求乙方将工程移交给业主单位时,乙方应及时进行移交,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与状态不低于竣工验收时的标准。在工程移交完成前发生的看护、管理及整修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工程竣工移交后,乙方须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甲方就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乙方到场查看或维修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特别紧急的情况须按照甲方及业主要求的时间)安排专业人员到场,并落实对质量问题的查看、维修、解决问题。24小时后(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在限定时间内)乙方仍未安排专业人员到场查看、维修、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它单位、人员进行查看、维修、解决问题,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结算工程款或保修款内扣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未能按时到场查看、维修、解决问题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程度,对乙方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经济索赔,由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所到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14.乙方须充分考虑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居民住宅等的影响,尤其是夜间施工对周边个人、单位的影响,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乙方应服从甲方、业主单位、环保、行政执法、质监站、交警等部门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施工现场周边各方面的影响,如果产生有关矛盾、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或者未及时处理对甲方造成影响及损失的,甲方有权处100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或对甲方影响较大的除50000元/次罚款,罚款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5.乙方应严格按照现场施工噪音控制、环境卫生、安全警示等要求规范施工,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周边各种公用或私有设施加以保护,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负责修复。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纠纷、赔款受到处罚或因此而引起甲方及业主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乙方因扬尘、环境卫生、噪声污染等原因造成甲方受到有相关政府部门热线投诉的或接到业主单位、相关部门处罚的,乙方需积极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处20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处罚,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6.乙方对于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明确要求的检测频率、内容实施,由于因乙方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的,则由乙方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对工程原材料、工程实体进行平行检测或抽检,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不得阻止干扰,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每发生一次20000元处罚,如由此造成甲方受到处罚的,甲方所受到的处罚金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7.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廉政工程相关工作实施,做好相关宣传、布置、接待等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实际发生时甲方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甲方获得业主单位签证的除外)。

18.乙方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甲方、业主单位、监理单位作出的指示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19.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20.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对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导致项目施工中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重大隐患、工期连续两次落后于计划安排时,甲方在通知乙方整改无果后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保修

1.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的质量缺陷、损害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进场进行修复,如乙方拒绝进场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由此造成甲方产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选择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对此乙方完全知晓并同意。

3.保修期内,因业主单位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乙方修复,甲方委托乙方修复时乙方不可推辞,否则甲方有权对此扣罚乙方20000元并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委托乙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可由甲方向业主单位收取并支付给乙方。

4.因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乙方修复,甲方委托乙方修复时乙方不可推辞,否则甲方有权对此扣罚乙方20000元并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委托乙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可由甲方向业主单位收取并支付给乙方。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工程变更及签证

1.乙方须严格服从甲方及业主管理,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业主单位提出增减工程量的要求须无条件服从,如因此对可能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该因素,实际发生时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如乙方未按照甲方及业主单位要去执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与乙方解除合同,如由此造成甲方受到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2.除非设计变更造成的返工,否则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获得业主单位签证的除外)。

3.工程全部或部分按照图纸施工完毕,由于图纸更改而重做部分的,乙方应与甲方一道向业主单位申请签证,原则上应签证完成并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结算不到等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工程如有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且不在甲方与业主单位合同范围内(业主单位不结算给甲方的工程量)时,双方同意:

(1)合同有清单价格的按清单;

(2)合同有类似项目单价时,参照类似项目单价;

(3)既无清单价格又无类似项目单价时,可按当地定额价格结合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或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审计,以审计价为准。

(4)乙方不得漫天要价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施工或者拖延工期;

第十九条竣工结算

1.(业主单位确认的结算审计价-甲供材对应的款项)×(1-中标下浮率)-其他款项,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费用、保险费、审计追加费、审计罚款、工程管理过程中的罚款、工程资料编制费、结算资料(结算书)编制费、甲供材超额领用罚款、对方依法维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需要购买保单的保险费等)等,以及中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一切费用。中标人在工程款结清前提供应付工程款足额的9%增值税税额专用发票,不足部分从应付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2.工程资料、结算送审资料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40日内完成送审,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单方面送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中标人对于招标人的审计金额予以默认。

3.竣工结算审计对账中,经甲方合理催告后补充提交所需补充材料的送审,如未按约或者催告后的合理时间提交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可单方面自行组织送审、乙方对送审结果全部予以认可;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接受。

4.甲供材料实际用量与业主单位确认的审计报告中用量对比超出部分,按照招标人实际采购价上浮8%在中标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按照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约定、工程业主单位的其他规定,最终结算审计核减率产生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6.甲方接收结算资料后原则上不再接收增补资料,要求乙方提供的除外。如有遗漏而增补现象,需甲方单位签字确认再移交业主,如业主单位不接收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由此对可能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一切责任与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与业主单位合同终止的,则甲乙双方的合同也同时终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施工服务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

2.非甲方原因,乙方自动退场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此乙方完全知晓并同意。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停工或者退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施工服务价款总额20%作为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高于前述违约金的,以实际损失为准。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造法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施工服务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所选定的施工队或者人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当甲乙双方出现矛盾时,乙方必须制止所属班组成员的过激行为,不得干扰甲方、业主等单位的正常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业主单位产生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需向承包方承担违约或(和)赔偿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甲方对承包方、第三方的相关赔偿、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因财产保全需要购买保单的保险费、交通费等);如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上述约定的违约金(合同总金额的20%)的,则乙方按照实际损失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选择将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垫付款项和农民工工资等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本工程款项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其他承建工程款中进行扣除,对此乙方完全知晓并接受。

第二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首先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南浔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理。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因财产保全向保险公司购买保单的保险费等均由败诉一方承担。

3.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执行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电予邮箱通知和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附则

1.甲方的招标文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存在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时,以对甲方更有利的条款执行。

2.双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内容与补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补充合同的内容为准。

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耕读双林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滨水景观环境治

理服务劳务分包项目(一期)

施工班组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5-W-59-下01

招标人: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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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类别描述(要求)
项目名称耕读双林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劳务分包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湖州南浔双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模式直营劳务分包劳务分包+部分主材甲供专业分包其它
工程规模总计长约1383.2m(其中西侧支流长约191m),总水域面积45816.4㎡
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及业主指令为准
项目预算价项目总预算价:769.5600万元,劳务部分预算价约231万元
项目地点位于湖州市双林镇,主河道起点为和睦路和睦桥,终点为庆同小学水闸;北段西侧为支流河道
施工范围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等工程,最终以招标人及业主单位要求为准,直至本工程满足功能性要求及设计单位、业主单位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甲供材料主材中标单位指定专人携带相应授权委托书向我方申请办理领料手续。领料后需配合材料送检。甲供材料到场后的装卸费、保管费、场地内管理费、场地内水平及垂直运输费用考虑在班组报价下浮率中,不另行计取。所有材料(包含甲供材料)损耗率按业主确认的审计报告中的对应数量计取,超供部分按采购价*1.08从结算总价中扣除。
质量目标合格金象杯飞英杯钱江杯
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区标化市标化省标化
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库内单位可以不再缴纳履约保证金,未进入招标人班组库的单位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现金转账至招标人账户)且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预付款无。
养护期1年(自实施期完成且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验收合格后开始计取)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提供治理方案及项目预算清单,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后将审核价作为合同价并支付合同价款(工程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扣除甲供材料对应款项、其他应扣款项后所得金额)下浮后的40%作为预付款,支付中标人时须提供总工程量50%的进项发票,否则公司有权不予付款;完工验收合格且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核价(工程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扣除甲供材料对应款项、其他应扣款项后所得金额)下浮后的85%,支付时中标人须提供实际完成合格总工程量100%的进项发票,否则公司有权不予付款,余款待工程对上审计完成、完成公司与中标人的最终结算、养护期满且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确认并视考核情况付清余款。付款时,中标人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发票。
结算方式1、(业主单位确认的结算审计价-甲供材对应的款项)×(1-中标下浮率)-其他款项,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费用、保险费、审计追加费、审计罚款、工程管理过程中的罚款、工程资料编制费、结算资料(结算书)编制费、甲供材超额领用罚款、对方依法维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需要购买保单的保险费等)等,以及中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一切费用。中标人在工程款结清前提供应付工程款足额的9%增值税税额专用发票,不足部分从应付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结算方式2.工程资料、结算送审资料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40日内完成送审,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单方面送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中标人对于招标人的审计金额予以默认。3.竣工结算审计对账中,经招标人合理催告后补充提交所需补充材料的送审,如未按约或者催告后的合理时间提交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招标人可单方面自行组织送审、中标人对送审结果全部予以认可;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接受。4、如招标人与业主单位发生争议的,招标人据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需要购买保单的保险费等均由投标人承担,并直接从应支付给投标人的款项中扣除。5、甲供材料实际用量与业主单位确认的审计报告中用量对比超出部分,按照招标人实际采购价上浮8%在中标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二、投标人资格及商务条件

类别要求
投标人资格招标人劳务分包库内单位。未进入招标人班组库的单位,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注: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投标保证金1.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库内单位可以不再交纳投标保证金,未进入招标人班组库的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交纳方式:网银或电汇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且确保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的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建行南太湖新区支行银行账号:3300164913505623723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库内单位除外):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限结束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无息)。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或推诿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扣除该投标保证金,并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招标控制价/基础下浮费率控制价(基础下浮率)为13%,(不含招标人与业主约定的下浮费率0),投标报价不得小于招标控制价基础下浮率,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如下浮率报价为12%,则为无效标)。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最多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其他奖励无。本次获得飞英杯,奖励:中标结算下浮率-1%。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8051元整,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三、投标方式

类别要求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认真、完整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于2025年11月10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1388号(原公安大楼)招标人公司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后(含)提交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孙工0572-3018269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工、沈工0572-2557283
开标地点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楼1113室
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分为两册,第一册和第二册须分开密封包装,且
编制及包封要求每册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未分开、密封包装的视为无效标。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一、第一册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打款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本人确无法参加本次投标和开标的,可以由其委托其它人员(代表)参加,若库内单位委托其他人员参加投标时候,需提供本项文件,招标人在与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或微信视频确认后可按规定收取投标文件,若唯一授权委托人不知情的该投标做废标处理。
7、《承诺书》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9、《廉洁自律承诺书》
10、《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11、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账号信息(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1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第二册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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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方案
2、重点难点分析
3、拟投入项目人员
4、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的建议
5、服务保障
6、应急响应措施
7、企业业绩
要求: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要求的文件格式、内容打印装订(胶装或订书机装订,并在指定位置上加盖公司公章),不得擅自涂抹、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标。2、按照上述清单顺序进行装订。3、已进入招标人班组库的单位第一册只需要提供编号为1、2、12、13项的材料即可,若库内单位委托其他人员参加投标时候,还需提供编号为6的材料,第二册需全部提供。4、未进入招标人班组库的单位第一册和第二册需全部提供。5、第一册和第二册分开密封包装。
无效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未分开、密封包装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打印装订的,投标文件擅自涂抹、更改的;3.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
无效标的情形组成内容提供不全的;6.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的;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9.投标人的投标承诺存在未如实反映或虚假承诺等情况;10.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基础下浮费率的;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四、评标办法

1、开标

第一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开标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

并对检查情况签字确认(由递交投标文件的第一家单位和最后一家单位作

为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

第二步,启封第一册,宣读各单位投标报价。

第三步,对投标人第一册的资信部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含但不限

于投标人营业执照及资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

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审查满足要求的投标人进入报价评定

程序。

第四步,启封第二册,评审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

第五步,确定中标人

2、报价评定

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得分

1、价格分(100分,权重70%)

释义: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下浮数值越高,表示报价越低。

(1)有效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率小于招标控制价基础下浮率

的,认定为无效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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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合理报价: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

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

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

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称为有效低价报价,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

标报价。

举例:假设平均报价为20%,则投标报价大于21.6%时作为有效低价,

计算式20%*(1+8%)=21.6%

(2)招标人在下列A、B、C、D中直接选取一种或随机抽取一种作为

最佳报价(评标基准价):

A签: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B签: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与次低值的平均值

C签: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与最低值的平均值

D签: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次低值

如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的,则去除一个最低值后进行计算。

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

(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第二位

四舍五入),计算报价得分:

K=(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100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0.3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0.4分。

(3)各投标班组最终价格得分=报价得分*权重70%。

最佳报价经计算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

的最佳报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错误,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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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错误;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

报价的。由于评审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

不属于计算差错)。注:最佳报价经计算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注:如出现投标报价相同者,采用随机抽签确定得分及排名,各投标

单位以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作为各自的抽签序号。

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

本项目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100分,权重30%。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得分*权重30%

序号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得分
1服务方案1.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详尽程度以及方案合理性(0-10分);2.组织机构(附组织机构图)、人员保障措施、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的详细说明(0-10分);3.服务保障应急预案的详细说明等是否科学、合理、高效等内容进行打分(0-5分)。0-25分
2重点难点分析1.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服务的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根据针对性及详尽程度进行打分(0-5分);2.针对性的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技术措施,根据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打分。(0-5分)0-10分
3拟投入项目人员1.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是否具有调动公司人员各项资源的能力(0-4分)。2.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其余项目组成员中,主要参考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相关资格证书等进行打分(0-6分)。0-10分
4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的建议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供有效建议和措施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5分
5服务保障1.根据投标人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系统架构科学、合理的得7-10分;方案系统架构比较科学、合理的得4-6分;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工期和施工进度的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和措施全面、严密的得7-10分;方案和措施比较全面、严密的得4-6分;方案和措施基本可行的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根据投标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方案、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和措施全面、严密的得7-10分;方案和措施比较全面、严密的得4-6分;方案和措施基本可行的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30分
6应急响应措施承诺在接到任务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的,得基本分2分;1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承诺不得分。0-5分
7企业业绩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已完成的与本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劳务或水景观环境治理),每个类似业绩得5分,最高得15分。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0-15分

3、其他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下浮率高的金

额为准。

(2)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

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按流标处理,由招

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活动流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安排专人负责按

规定收取、密封保存,在本项目重新招标时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

该投标人按规定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将该投标人的前后两份投

标文件同时开标,投标人报价以两份投标文件中低价的报价为准作为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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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的最终报价。

(4)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

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无法履约的,

招标人重新招标时可以拒绝其再次投标,该投标人不服从规定采取其他过

激行为扰乱招标人正常招标程序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全额投标保证

金(投标人为招标人库内班组的,招标人有权对其扣罚现金2万元,在其

入库保证金或任一工程款中进行扣除),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因

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并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4、班组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班组信用评价结果将直接运用到公司班组选择、招标活动中,班组

信用等级将作为评标过程中评判班组是否中标的重要依据(只针对库内

班组最终得分排名)。

A级:提升一个名次;

B级:名次不变;

C级:降低一个名次。

五、中标人确定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

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排名第

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的,可以确定排

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不再进行重新评审。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期间已中标承揽工程项目中有在建未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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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量达到3个及以上的(以结算送审业主签收来判断是否在建),原

则上取消该投标人的本次中标人权利,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否则

招标人有权视投标人不服从公司管理从而取消其入库资格(或中标资格)

并清退出库,投标人不服从决定采取其他过激行为从而对招标人正常经营

生产造成干扰的,招投标有权扣罚投标人全额入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如该投标人履约能力较好,招标人对其的信用评价得分为优良的,招标人

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议,在综合评审后认为该班组仍能胜任的,可以适

当放宽条件由其中标。

4、开标完成后,招标人应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一般公示3个自

然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予中标人。

5、中标人应当自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

招标人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

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公司账户。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的时

间内、未能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的,或者拒签合

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本项目的入库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另行选择中

标人,并没收投标人全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招标人库内班组的,招标

人有权对其扣罚现金2万元,在其入库保证金或任一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并

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

1、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进行通篇阅读理解,并对自己的投标行为

负责,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并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业主单位

与招标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招标人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精心组织施工,合

同中约定招标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工程中标人一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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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业主单位原因导致本工程工程量增减、合同中止或终止等,招

标人接受并同意的,本工程中标人一并接受和同意,由此对中标人可能造

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或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接到

业主单位取消该项目实施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作自动终止,由此对中

标人可能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施工,涉及无信息价材料在

采购和施工前须得到业主单位的签证确认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如

投标人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导致后期无信息价材料得不到签证

或签证价格不理想、竣工结算及审计时导致亏本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由此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则由中标人负责全额赔偿,对此投标人完全知

晓并同意。

5、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按照南浔城市集团《浙江兴上合城市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南浔区国有投

资项目价款结算复审管理办法》或业主其它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

的则由中标人负责全额赔偿,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

6、投标人严格按照南浔城市集团品牌库或业主单位、招标人要求的

工程材料及设备品牌采购相关材料和设备,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同意,

并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

7、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被通报批评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严重

对中标人处2至5万元每次的经济处罚,严重的处10万元每次的处罚,

在当期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8、中标人必须对在建工程和已完工程进行保护,交付业主单位使用

-15-

前的一切保护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业主单位及招标人的保留设施由中标人

负责保护,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损坏的,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修

复,超出规定时间未修复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

发生的费用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对此投标人完全知晓并无条件接受。

9、中标人承诺并保证本工程所有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农民工等等)

参与考勤,未按照规定进行考勤的,招标人有权可以不予支付工程款。

中标人承诺并保证本工程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不发生农民工

讨薪事件,如发生民工讨薪的,积极、及时处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在未

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先行垫付讨薪人员的薪资,相关垫付费用由招

标人在中标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本工程工程款不够扣除的可以从中标

人履约保证金或入库保证金、中标人其他任一工程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并清退出库。

10、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

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中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

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

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发生过农民工讨薪事件、中标项目

后无理由放弃不执行的或近两年内严重违反建设集团规章制度的班组禁

止参与此次项目投标。

11、进场后中标人未能及时开工的,影响招标人工期进度的,招标人

有权对中标人进行50000元处罚且取消其入库资格(中标资格)并清退出

库。

12、中标人应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现场高空作业环境、人员的

安全,如不按规范作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500-5000元不等的处

-16-

罚。

七、附件

附件1:《工程劳务承包施工合同》

-17-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外包封面

投标文件(正本)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日期:,年月日

第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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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致: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

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

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下浮率%的投标报价并按招

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人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

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

6、如果我方中标(三选一):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万元(人民币)作为履

约保证金,

□我方已缴纳入围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库的保

证金,万元(人民币),

□我方已缴纳入围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库的保

证金,万元(人民币),若缴纳的入库保证金不足本工程项目中

标价的10%,则需补缴金额,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并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

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

-19-

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承诺:

(1)我单位此次提交的投标文件等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本

身、签字、盖章等)均真实有效的,如有不实,我单位自愿取消本项目投

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将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贵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承包

合同、其他相关文件、法律法规、以及贵公司制度管理要求,精心组织施

工作业,保证本工程按期、达标完成并交付。

(3)将严格按照贵司及业主要求时间进场,不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拖

延进场时间,并承诺本工程按贵司要求的工期完工并交付。

(4)我单位认可本工程招标程序及结果,并对自身投标报价负责,

我单位承诺签订本承诺函后愿意承担如中途放弃本工程施工的违约责任,

接受并承担由我单位原因造成的贵司的一切损失,完全服从贵司对我单位

的一切处理。

(5)为保证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配备项目

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保证不会以任何形式转包、违

法分包该工程项目;如我单位违背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

贵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如单位转包工程或者违

法分包工程,我单位自觉承担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

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我单位完全知晓并同意本工程在完工后15日内提交工程结算书

及相应结算资料到贵公司项目负责人,若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我公司自动放

弃本项目结算(包括我司认为已提交给贵司但没有证据证明已提交给贵司

的),招标人有权代为结算审计对账并确定最终审定价格,我公司对此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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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结果完全认可并接受,由此对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与风险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贵司有权不予支付本项目工程款,对此我司完全知

晓并同意。

(7)我单位保证安排的全部施工人员(农民工)参与考勤;保证不

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行为、不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如发生的,我

单位将积极主动处理,否则贵司可以在未得到我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先行垫

付相关的所有费用,我单位对此予以认可,并同意由贵司在今后应支付给

我单位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且贵司有权选择取消我单位的入库资格(中标

资格)并没收交纳的入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21-

投标保证金打款证明

(正文内容)

-2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正文内容)

-23-

资质证书复印件

(正文内容)

-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班组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年月日

-2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系,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湖州南浔城投城

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

在投标过程中,以及今后合作开展的项目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

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约、联系、对账、结算等),

我公司和本人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不可撤销。特此委托。

附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特别声明: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确保本《授权委托

书》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上所有盖章、签字的真实性,不存在弄虚作假,

否则除《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确有效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

限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26-

承诺书

致: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符合投标条件,特申请参加,(项目名

称)的投标活动,参与和从事贵司的工程承包施工。

本单位郑重承诺和保证:

一、我单位承诺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至贵公司账户(注:招标人

库内单位可以不再缴纳履约保证金)。

二、我单位为本次投标所递交的一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本身、

签字、盖章等)均真实、有效,如有任何虚假和隐瞒情况,我单位愿意承

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对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同时,贵

司可单方面将我单位清退出库(取消中标资格)并扣罚入库保证金(履约

保证金),我单位接受贵司给予的处理和处罚。

三、截止申报之日,我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

禁止或限制的处罚期内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失信的状态。

四、我单位委派的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为(姓

名),身份证号码为,,联系电话为,;

该代理人即为我单位投标的唯一代理人和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代表我单

位在本项目的投标、项目开展等全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现场管理、

安全、进度、洽谈、对账、结算、付款、签订协议、确认书、承诺书以及

相关合同所及的任何事务),该代表的行为即我单位的行为。

五、若我单位中标,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定及贵单

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客观独立、公正执业、诚实守信,并保证提高工

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将严格遵守贵司的制度和规定,服从贵司的管理,

不以任何理由阻碍贵司的工程施工和工作推进,否则贵司可单方面将我单

-27-

位清退出库(取消中标资格)并扣罚入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我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对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我单位接受贵司给予的一切

处理和处罚。

六、若我单位入库(中标),保证:(1)坚持客观独立的参与贵司

的招标投标活动,做到不围标、不串标,不恶意、低价投标,不扰乱贵司

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招投标活动,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贿赂以牟

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重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3)保证及时完工

并提交结算资料,如逾期未提交结算资料的,视为同意由贵司自行组织送

审,我单位及施工班组和人员对送审结果予以认可;(4)保证安排的全

部施工人员(农民工)参与考勤;保证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行为、

不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如发生的,则由贵司先行垫付的、我单位予以认

可,由贵司在今后应支付给我单位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且贵司有权选择取

消我单位的入库资格(中标资格)并没收交纳的入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七、我单位承诺严肃、认真对待贵司的每一项招投标活动,对自身每

一次投标行为均是经过踏勘现场、慎重思考后作出的决定;我单位承诺一

旦确定中标后,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停工(包含部分停工)、要求涨价、

要求调整中标价(中标下浮率),否则视为我单位违约,我单位愿意接受

贵司对此作出的一切处理和处罚,对此我单位完全知晓并接受。

八、对于我单位应承担的款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的违约金、

赔偿费用、贵司垫付的农民工工资等),贵司有权从我单位与贵司合作的

所有项目(包括本承诺书签订前合作的项目和本承诺书签订后的项目)的

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对此我单位及施工班组和人员均予以认可。

-28-

九、我单位承诺参加贵司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即为我公司唯一

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如有违反视为无效标;并承诺该唯一施工班组负责

人至少一半工期以上驻守施工现场,并接受贵司的考勤管理,否则视为我

单位违约,我单位愿意接受贵司对此作出的一切处理和处罚,对此我单位

完全知晓并接受。

十、我单位保证不得有下列情形,如发生的贵司有权选择取消我单位

的入库资格(中标资格),并由我单位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一)在企业资质、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

资料的;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组

织处罚或处理的;

(三)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串通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

资料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五)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六)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将合同转包给他人的;

(七)未经公司或监管部门同意随意更换主要服务人员的;

(八)安全、质量不符合业主单位、监管部门及城投集团(湖州南浔

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的;

(九)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行为的;

(十)其他违反相关监管制度,达到清除出库条件的;

(十一)施工班组发生廉政问题的;

(十二)一年内累计出现连续2次或者累计3次不响应公司招标竞价

的、不响应委派应急抢险任务的。

-29-

十一、因中标后承接所有工程引起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与该工

程相关的一切合同、协议或其它文件、项目部成员的行为、项目部施工班

组和农民工的行为、我单位委派的其他人的行为等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

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若造成贵司先承担的,则贵司可以直接向我单位行

使追偿权,最终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贵司有权将上述款项违约金

等从应支付给我司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十二、关于投标:(1)原则上我单位在贵司的在建项目数量有3个

或以上的(以结算送审业主签收来判断是否在建),根据项目招标的内容、

施工工期等,贵司评标小组有权否决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完全知晓并

服从。(2)招标活动中第一次流标的,投标资料由招标办专人负责按规

定收取、密封留存,在该项目二次招标开标时取出一并开标,如我单位投

递了两次投标文件的,以最低商务报价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3)如两

次流标后,贵司可自行指定施工单位。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0-

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范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全面落实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

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由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甲方)与****,(以下简称责任单位,乙方)

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各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与综合治理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制定

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

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

原则,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持续深化“平安”和“法治”建设。

(三)承建项目不发生以下各类事故

1、管辖范围内不发生等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管辖范围内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刑事案件;

3、管辖范围内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4、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等事件;

6、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综治事件;

7、不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它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维稳安保事件。

-31-

(四)支持并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城的扫黑除恶工作,以及

全社会的反恐工作,为社会和谱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开展单位经营班子各成员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述职工作。

(六)研究制定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

实施措施或办法。

(七)制定健全吊装、登高、有限空间、易燃易爆场所用电、动火等危险

作业操作规程,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控等工作。

(八)有分包和业务协作的单位,制订对分包和协作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

(九)制订与当地政府有效衔接的应急预案。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宣传月”等

主题宣传活动。

(十一)工程施工作业现场安全设施设备达到标准要求。

(十二)治安内保、调解、信访、消防、反(防)恐组织机构健全,分工

明确,责任到人。

(十三)治安、安全、消防、反(防)恐、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措施落

实到位。

二、其他事项

(一)对执行本责任书工作突出,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年度安全

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发生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长期有效。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2-

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

平、公正、公开,特向贵司郑重承诺,在参与贵司工程项目内部招投标过程中

严格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2、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

益相关人提供宴请或馈赠礼金、购物卡、会员卡、电子礼卡、有价证券、贵重

物品及好处费、感谢费等;

3、不以任何名义为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支

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以任何理由安排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

参加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5、不为招标人的业务部门、关联企业或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

工具、高档办公用品或为装修住房、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

提供方便;

6、不以贿赂之外的其他方式拉拢招标方相关工作人员,使其违背公平、

公开、公正竞争原则,帮助实现中标目的;

7、不在非公务场合洽谈业务,不一对一洽谈业务,不许诺事后给予招标

人相关工作人员利益;

8、如果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以帮助实现中标目的为对价向投标人索取贿

赂或谋求其他个人利益,投标人应拒绝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或发现招

标人相关工作人员向投标人透露商业秘密,一并向招标人监督部门举报并提供

相关有效证据,举报邮箱:nxctjsjt@163.com;

-33-

如果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并中标,承诺人自愿承担宣告中标无效、与招标

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承诺人自身损失自己承担并

赔偿招标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及因此产生的刑事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4-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工程项目内部招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本人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

项目竞标;

二、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三、本人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

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

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唯一代理人(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35-

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账号信息

(正文内容)

-36-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岗位或工种人员数量
合计

注:本公司承诺在项目进场时确保每天的施工人数为表上的最少人数,如果少

于表上总人数,本公司承诺2天内补足人数,否则视为我公司违约。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7-

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承包人已经充分了

解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招标文件是合同组成内容的一部分,如出现投标文件、合同其他组成部分

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一切责任由乙方(承包人)

自行承担。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耕读双林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劳务分

包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位于湖州市双林镇,主河道起点为和睦路和睦桥,终点为庆

同小学水闸;北段西侧为支流河道

3.施工内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滨水景观环境治理服务等工程,最终

以招标人及业主单位要求为准,直至本工程满足功能性要求及设计单位、业主

单位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4.承包方式:劳务承包

乙方已经观察现场,使自己熟悉现场情况及完成工程之详细资料,乙方不

得以不知现场情况为理由而要求费用案赔或延长工期。

第二条合同价

本工程合同价款:暂估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最

终以甲方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为准。

-38-

第三条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方式为:(业主单位确认的结算审计价-甲供材对应的款项)

×(1-%)-其他扣款,同时最终结算价不得高于业主单位与甲方确认后出

具的本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对应金额减去甲供材对应的款项×(1-%)。

第四条工期

工程开竣工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且工期为21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及

业主指令为准,且配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1.达到合格标准。

2.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标准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发

包人与本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业主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

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

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

者为施工依据。

3.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

返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若返工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暂估价20%的违约金。

第六条验收标准

按发包人与本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业主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

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七条养护期

-39-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养护期为养护期:1年(自实施期完成且经招标人验

收合格后开始计取),同时满足发包人与本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业主单位签

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

第八条材料供应及管理

1.材料的供应:本工程涉及到的主材由甲方提供,其余材料、防护用具、

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具体品牌及样式由甲方指定。

2.乙方设专人向甲方申请办理各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负责开具料

单并对料单的准确度负责,超领部分(定额规定的损耗之外,业主审计报告量

以外的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所有材料(包含甲供材料)损耗率按业主确认的审计报告中的对应数量计取,

超供部分按采购价*1.08从结算总价中扣除。

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进行施工。

4.坚持绿色原则,对于乙方施工中存在不合理的用料浪费或不合理的超出

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施工中应按限额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

整洁。

第九条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并提供治理方案及项目预算清单,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审核确

认后将审核价作为合同价并支付合同价款(工程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扣除甲供

材料对应款项、其他应扣款项后所得金额)下浮后的40%作为预付款,支付中

标人时须提供总工程量50%的进项发票,否则公司有权不予付款;完工验收合

格且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核价(工程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

扣除甲供材料对应款项、其他应扣款项后所得金额)下浮后的85%,支付时中

标人须提供实际完成合格总工程量100%的进项发票,否则公司有权不予付款,

-40-

余款待工程对上审计完成、并完成公司与中标人的最终结算、养护期满且经招

标人及业主单位确认并视考核情况付清余款。付款时,中标人须开具同等数额

的发票。

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金额准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收

到专票后安排付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

行承担。由于乙方原因(如出具发票较慢)导致工程业主单位拨款推迟的,由

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向甲方申请入库时所签署和提供的一切承诺和文件均作为本合

同的内容之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直接处理和处罚,处理和处罚的内容包含

但不限于:民工讨薪事件中讨薪者薪资由甲方先行垫付(乙方未确认薪资金额

的情况下,甲方可按照讨薪金额直接垫付)和从乙方本项目工程款、以及乙方

在甲方承接其他一切项目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需提前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电话:),负责监督、检查、处

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验收等事宜。

2.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及组织有关技术

交底。

3.开工前对乙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5.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委派入库时承诺的法人授权代理人(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

责人)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安全、进度、洽谈、对

-41-

账、付款、结算、签订协议、确认书、承诺书以及本合同所及的任何事务),

该代表的行为即乙方的行为。

2.不允许乙方分包或转包本工程。乙方若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

施工现场管理无能力满足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工程任务直止终止

合同,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规定;乙方必须

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项目建设廉洁的相关规定。

4.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等不受第三方关于侵权(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等)的指控;如发生侵权行为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视为乙

方违约,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及合同组成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与合同价格

相关的文件除外),以及施工过程中业主与甲方达成的各种约定中甲方必须履

行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同样必须履行。甲方受到约束的,乙方也同样受到约束。

如工程开展过程中,相关部门或者业主单位及甲方公司有新的规定和要求,乙

方必须遵照执行;对本条款乙方充分阅读、知晓、理解并接受。

6.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全力配合甲方完成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及为工程整体完工、竣工验收而实施的其它施工内容,直至消防验收、工程整

体竣工验收等全部完成,乙方在投标报价并签订本协议时已充分考虑该情况及

由此而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

7.乙方应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以及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中约

定甲方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所提供的其他资料等组织施

工,乙方在投标前已充分了解施工场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施工工作面及

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及工期的情况,有效组织施工班子,一旦中标,将保

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工程项目。

-42-

8.本合同签订后,无论何原因导致甲方与业主合同终止的,甲方与乙方的

合同自动终止,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获得业主单位签字、

甲方获得业主单位关于终止合同之前已施工部分工程量结算和支付的除外)。

9.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单位章或由承包人

授权代理人(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签字并按手印。未经甲方同

意擅自向本工程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等发出的函件甲方均不认可,均为无效函

件,如由此造成甲方承担责任及产生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10.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

工。如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甲方所要求应达到的质量验收标准及未能按照甲方

提供的图纸正确施工而造成返工的,其一切损失及误工等后果由乙方承担,且

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施工合同及要求乙方离场。乙方在施工时自觉接受业主和甲

方各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自觉遵守业主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11.乙方须按照甲方管理,以及监理、业主、质监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现

场的施工组织布置,临时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设置,甲方如需使用的除承担

接入后实际产生的水电费之外,其余均可免费使用。

12.本承包工程/费用均乙方自行承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3.中标人应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现场高空作业环境、人员的安全,

如不按规范作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500-5000元不等的处罚,由此造

成的人身或财务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保险和理赔

1.乙方必须承担所雇佣工人的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以及国家及地方政

府规定的其他保险,工程施工中工人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

关。甲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为本工程购买的保险,相关保费由乙方承担,

-43-

一旦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如需要甲方承担民事责任的,保险理赔款视为甲方

的赔偿金,从甲方应赔偿的金额中予以扣除,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民工工资支付

1.本合同所指乙方与甲方商讨有关工程施工、结算的责任人为乙方入库时

承诺的法人授权代理人(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乙方所在班组

雇佣的任何成员与甲方无关,甲方亦不对班组内的任何成员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乙方未依法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选择向农民工支付工资费用,

该工资费用已包含在本施工服务价款总额中)。

2.甲方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在场施工工人人员名

单(名单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卡号及

开户行等信息)、用工合同,以及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

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必须即时发放民工工资和生活费,造成民工上访讨薪事件的,每发

生一起扣罚20000元,可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若出现乙方农民工到甲方场所、业主场所、政府部门讨要款项、工资的

纠纷而引起媒体不良报道的,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若因

农民工工资纠纷致使甲方进行处理或代付工资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代付工

资总全额的20%作为管理费。

5.中标人承诺并保证本工程所有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农民工等等)参与

考勤,未按照规定进行考勤的,招标人有权可以不予支付工程款。中标人承诺

并保证本工程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不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如发生

民工讨薪的,积极、及时处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在未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

先行垫付讨薪人员的薪资,相关垫付费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本工程工程款不够扣除的可以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或入库保证金、中标人其他

-44-

任一工程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并清退出库(取消

中标资格)。

第十四条人员配备与到位率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的法人授权代理人(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

班组负责人)不得更换。

2.乙方的法人授权代理人(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应常驻现

场,且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少于24天,每月到位天数未达到24天的,按照甲方

考勤结果每少一天向乙方扣罚违约金1000元/天,违约金从当期乙方工程款中

扣除。确需离开项目现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委

派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

3.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且须严格按投标人员配备表要求到岗到位,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视情

况决定对乙方处20000元/次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乙方须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承诺的相关人员必须全程驻场组织施

工和作业,并对乙方和甲方负责,如乙方的相关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管理人员,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否则甲方有权

对乙方处20000元/次的处罚。

5.乙方除法人授权代理人(唯一代理人即内部施工班组负责人)以外的其

他管理人员每月到位天数未达到24天的,采购负责人每月到位天数未达到12

天的,按照甲方考勤结果每少一天向乙方处违约金500元/天,违约金从当期

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或被业主、

上级主管部分查处而产生的责任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由此对甲方造成损

失的由乙方全权赔偿。

-45-

第十五条工期

1.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组织管理班子及工人进场开始施工,在

7天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乙方应在进场开工后

3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甲供材料采购清单,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责任由

乙方承担。

2.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逾期5天以上(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等要求,结合本工程项

目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合理安排人工、机械等投入计划,若因乙方自身安

排不当导致的停工、窝工、二次进场或多次进场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

期不予顺延。

4.凡遇到政府指令要求暂停施工的情况(如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

重要考试、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等),乙方必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停

止施工。停工时间征得业主单位、监理同意相应顺延工期的,甲方不承担该类

停工可能涉及的成本及费用增加(政府主管部门发文明确由业主承担且业主同

意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的除外)。

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1天应按本合同

价款总额0.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含)的甲方有权单方

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施工服务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以及由

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实际施工中,当工程进度无法满足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根据甲方、

业主单位及监理要求在技术力量、设备及其他可能涉及工期的措施上给予补充,

直至满足进度要求为止,相关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增加。

-46-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及周边施工环境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

不获批准。

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进度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

人手等其它方式赶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

全权赔偿,并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8.若乙方的施工进度缓慢,甲方有权调派其他施工班组进行帮工,由此增

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无需享先征得乙方

同意,且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所发生工程费用部分的甲方管理费。

9.本工程施工工期紧,乙方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本工程施工的实际情

况,严格按照甲方、业主单位的要求工期组织施工,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向业主

单位争取相关抢工费用;但在无法争取或争取不到而甲方认为应严格履行业主

单位抢工职责时,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5000至20000

元不等不定期处罚;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同,且清退出库。

10.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将现场临时设施撤离并清场,按照

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11.进场后中标人未能及时开工的,影响招标人工期进度的,招标人有权

对中标人进行50000元处罚且取消其入库资格并清退出库(取消中标资格)。

第十六条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对工程现场的进度、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乙方承

诺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施工,直至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为止,否则由此对甲方

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7-

2.乙方在施工时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和甲方关于

建筑施工的要求,自觉到相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并及时缴纳费用,接受相关部

门的监督、检查、管理。

3.乙方选场施工前,所有工序应提前按设计图纸做好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