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经济开发区临空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招标公告
沙河经济开发区临空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经济开发区临空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项目名称)已由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经济开发区临空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开审批审(2025)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沙河经济开发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37077.44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铸造及精深机加工产业孵化园,建筑面积为39万平方米;建设临空产业园区北三路、支三路、支四路、支五路、滨江路共5条道路的市政综合管网,并配套完成 5355米道路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规划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等附属设施;建设日转运能力 200t/d的垃圾转运站1座 ,本项目一期工程为:建设临空产业园区北三路、支三路、支四路、支五路、滨江路共5条道路的市政综合管网,并配套完成 5355米道路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规划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 沙河经济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73.72 万元。
2.3计划服务期限: 15 日历天。
2.4其他:(招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 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标现场查询)(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5类似工程业绩: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 年 月 日前)不少于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勘查设备要求: 须满足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资格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高、中级) 专业技术职称。 □3.8自 年 月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9拟派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三)其他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2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4 00:00:00至2025-11-2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0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形式、远程异地评标;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招标小组:常维(负责人)、张江帅、蒋会来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联系电话 向 石家庄凌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常维 ,联系电话: 13253174976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8788016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凌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纬三路与经五路交叉口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龙国际公馆1-2002 |
| 邮编: | 0541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侯凯 | 联系人: | 常维 |
| 电话: | 0319-8982772 | 电话: | 0311-89181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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