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G2023—2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出让晋江市G2023—2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土地位置:位于东石镇郭岑村,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土地面积:32538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不可分割销售商业服务业—商业用地。
(四)土地使用年限:4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4.8,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G2023—29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5〕208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六)起始价:5360万元。
(七)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50万元。
(八)其他相关要求
1.交地方式为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应立即与东石镇人民政府签订运营监管协议。
3.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4.竞得人应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我局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5.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
6.该地块应按《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建商办类建筑建设品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晋江市G2023—29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1072万元整,未成交者的保证金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挂牌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报价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挂牌出让,网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9日9时至2025年12月13日11时。
(三)挂牌交易期限:
2025年12月6日9时至2025年12月16日11时。
(四)接受挂牌报价时间:
“网上交易系统”每日24小时开通(系统停机维护和排除故障停机除外),竞买人在拟竞买宗地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挂牌交易时间段内可多次报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9日9时至2025年12月13日11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报名和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25年12月13日11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上传相关材料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方可参与网上交易,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
法人竞买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交凭证、竞买承诺书等(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形式上传);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3日11时前,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利用管理科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利用管理科联系。
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 系 人:小杨
咨询电话:0595—85665625
传 真:0595—85629625
地 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