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水头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之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冈县水头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之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服务 | ||
|---|---|---|---|
| 标段(包)名称 | 佛冈县水头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之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服务 | ||
| 性质 | 正常 | ||
招标公告:
2.5.3招标内容:佛冈县水头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之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3.1施工部分
(1)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
(2)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树木保护工作、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
2.5.3.2运营部分
(1)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规划水田区域每年至少种植一次水稻,其余时间可轮种粮、棉、油、糖、菜等作物;规划水浇地及旱地区域则用于种植玉米、番薯等粮食作物。为水头镇打造水稻、玉米、番薯等粮食作物种植基地创造条件。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为当地村民带来经济效益。项目运营期限17年,期间补充耕地将得到有效利用,杜绝空置,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2.5.3.3招标人、建设单位对实施内容有最终的决定权。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招标人原因或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工程变更,中标人有权就变更部分提出工期和费用调整的申请。具体变更程序及价款调整办法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投标人需提供工程联系单征求招标人、建设单位意见,并得到招标人、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后,方可动工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有权利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等原因,调整项目建设实施计划。投标人不得因上级资金拨付未能及时到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到工程款等原因,拖延延误工期。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投标人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约定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2.5.3.4其他工作:竣工备案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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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1.佛冈县水头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之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报告.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2.佛冈县水头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之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概算.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挂网稿-佛冈县水头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之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服务.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