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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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139279002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景发改招标核字[2024]75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安装业 | ||||||||||||||||||||||||||||||||||||||||
| 所属地区: | 景县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聚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业主单位: |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景县城市管理局、景县园林局) | ||||||||||||||||||||||||||||||||||||||||
| 招标内容: | |||||||||||||||||||||||||||||||||||||||||
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景发改招标核字 [2024]7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景县城市管理局、景县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景县城市管理局、景县园林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675.62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座, 总设计规模 4 万 m3/d,本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 2 万 m3/d,采用装配式设计,并 建设配套尾水管线 。建设地点:景泰大街以北,809 县道以西的地块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 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 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 提供); 3.5 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或 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0 00:00至2025-11-27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 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及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胡佳 , 联系电话:187322152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631608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投标人/供应商 0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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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