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2025年度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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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4000060/2025-04497 | 分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
| 标题 | 常州市武进区2025年度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
| 文号 | 苏政地(2025)418号 | 主题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 | |||
| 常州市武进区2025年度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苏政地〔2025〕41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武进区2025年度 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办理常州市武进区2025年度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常政发〔2025〕55号)收悉。经审查,该批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情形,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武进国家高新区古方社区、邱墅社区的农民集体土地2.9052公顷征收为国有。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此页无正文) 2025年11月14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11月19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