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内丘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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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5000201G00360001A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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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丘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已由内丘县行政审批局以内审投核字(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丘利融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标投资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丘利融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模式为“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F+EPC+O)”的模式,由中标人自筹资金进行设计、建设、运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成后的资产权和运营权归中标人所有,并由中标人将运营权委托给中标人和招标人合资成立的运营公司具体运营。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城市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拆除、改造和新建第二代智慧多功能杆、通信管道及光缆线缆,新建结构化监控摄像机、无人机场站、电动汽车光储超级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桩、新能源重卡充电桩、自动售卖柜;智慧便民服务亭、杆载道旗,改造建设范围的路内停车位等;第二部分平台建设部分,投标人需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合理化设计平台方案,并进行相应平台功能、性能等方面的调整和完善,所提供的平台功能、性能需满足本项目需求。 详细建设地址:内丘县主城区包括扁鹊大道、康庄大道、邢瓷大街、朝阳街、平安大街、幸福大街、北环路(苗大线北段)、公园路西段(扁鹊公园)、公园路东段(扁鹊公园)、西环路(苗大线西及南段)、中丘大街、解放路、小东环南段(康庄公园西门)、小东环北段(火车站)、胜利路、文昌街北段、文源街北段、小东环北段在内的18个主要路段。共计18个路段50米红线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 项目总投资:约24993.58万元。 建设和运营期限:该项目采用分段建设、分段验收审计、分段运营。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若因市场波动、运营效率等因素导致投资摊销回收不足,可触发延长条款,追加最长10年的运营期。 工期要求:项目合作期22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限为20年。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必须通过审批及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体单位最多为3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4 00:00至2025-11-29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异议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受理单位:石家庄柏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丘利融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701830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6867181 电子邮箱:nqxfg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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