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宜宾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三次配租公告
2025年度宜宾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三次配租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川建保发〔2021〕1338号)、《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宜住建发〔2022〕72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宜宾高新区高场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进行公开配租,公告如下:
一 租赁对象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就业要求:在宜宾高新区稳定就业;
政策限制:未享受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 租赁房源情况
(一)房源概况
本次租赁房源为宜宾高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5#楼,共计一室一厅房型(一室套间)20套(详见附件)。所有房源均已进行简装,并配备必要的家具、热水器、空调等设施。具体签约及入住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租金标准
为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5年的租金标准暂按照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2023年宜宾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参照的市场租金标准中叙州区租金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三)缴费方式
租金按季度缴纳,采用先缴费后入驻的方式。
三 租赁程序
(一)线下申报
1.申报时间:申报期为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由于名额有限,将按申报先后顺序受理,额满即止。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提交,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申报方式:有意向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机构或个人,请前往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公司进行申报(地址:宜宾高新区天光星城科创中心8楼)。
3.企业(机构)申报类别选择:
企业(机构)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进行申报:
(1)招商引资企业;
(2)重点工业企业;
(3)专精特新及商贸物流企业;
(4)金融类企业;
(5)科技类企业及科研院所;
(6)军民融合类企业及机构;
(7)中小型文化创意类及体育产业类企业、旅游类企业;
(8)机关事业单位;
(9)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学校及幼儿园。
(二)受理审核
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公司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如因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等原因审核不通过,将反馈审核结果。企业、机构或个人逾期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
(三)入驻确定
由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公司负责公布确定入驻名单。
(四)签约入住
经审核《宜宾市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表》(详见附件)无误后,需在一周内完成签约。
四 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为更精准地提供服务,通用业务问题请拨打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公司电话咨询:0831-876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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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宜宾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三次配租公告房间号
一审一校| 吴吉婷
二审二校| 张方凌 三审三校 | 罗天鑫 
| 房型 | 面积m) | 月租金(元) | 物业费(/m) | 保证金(元) | 停车费(元/月) |
| 一室一厅 | 约82m² | 1035元 | 1.2 | 1000 | 180 |
| 宜宾市高投集团YIBINHIGHTECHINVESTMENTGROUP | 宜宾市高投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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