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望春桥地块文保建筑复建(施工)项目
海曙望春桥地块文保建筑复建(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3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曙望春桥地块文保建筑复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海曙望春桥地块文物复建和修缮项目,项目性质为文物保护工程,总投资约2283万元,工程费用约1474万元。本项目望春桥用地面积约4658平方,建设内容包括复建3处“三普”登录点(望春桥街李宅、望春街43号民宅、望春桥包宅),建筑面积约1249平方米,景观绿化面积约2692平方米,以及历史建筑浙东纵队交通站和“三普”登录点洞桥原址修缮,建筑面积约443平方米。建设地点:地块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路与福瑞南路交叉口东侧,东临洞船河,南临西塘河,西临福瑞南路,北靠中山路。
2.3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海曙望春桥地块内3处“三普”登录点复建、历史建筑浙东纵队交通站和“三普”登录点洞桥原址修缮及景观绿化施工等(含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1345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曙望春桥地块文保建筑复建(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38886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35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系人:姚玲娜、张洁、蒋鹏程、段丽伟
联系电话:0574-87689053
电子邮件:129238756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