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永兴街道永海寺路188号兴和家苑1幢1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业主单位:温州市龙湾区龙腾新农村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浙江 · 温州
发布:2025-11-30 05:05:23截止: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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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永兴街道永海寺路188号兴和家苑1幢1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 项目名称 | 龙湾区永兴街道永海寺路188号兴和家苑1幢1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 项目编号 | GL2025ZJ1031164 |
|---|---|---|---|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市龙湾区龙腾新农村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81.426909万元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01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5-12-15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龙湾区永兴街道永海寺路188号兴和家苑1幢1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 ||
|---|---|---|---|
| 披露价格 | 81.426909万元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01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5-12-15 |
| 资产属性 | 房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龙湾区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
| 资产概况 | - | ||
| 资产描述 | 龙湾区永兴街道永海寺路188号兴和家苑1幢1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 ||
| 重大事项披露 |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即首年租金)的20%(取整数),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2、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租赁期内承租方提前退租应提前1个月向出租方递交书面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且承租方还需按退租时年租金的2个月租金金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5、承租方租赁国有房产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标的相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 标的外观、结构、面积、固定装修及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7、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8、租赁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9、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时缴纳税、费等政府部门规定的应缴款项,逾期未缴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10、租赁标的物按照规划用途使用,须为合法合规的正规行业。特别提醒:承租方若经营餐饮业的,须于竞价前实地查勘标的物是否存在烟道及排污管道等,并自行了解可否办理营业执照、卫生及排污许可等,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承租方需增加或改变烟道及排污管道等相关设施的,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由承租方自行改造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经营餐饮业或增、改烟道及排污管道等建筑设施的相关证照及审批手续如不能办理,出租方不承担任 | ||
2、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市龙湾区龙腾新农村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 监管机构 | 市级其他部门 | 批准单位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 | 批准日期 | - |
3、交易条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近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租赁竞拍活动。 | ||
4、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会员机构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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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会员经纪人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
5、图片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