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广场 中标公告 拟在建项目 发布公告
采招商务
定制采招信息 甲方业主目录
AI大模型配置
基本信息 大模型训练 大模型微调 开始对话
DB伙伴中心
Ai智能体工作台
合作伙伴专享,投标全链路工作AI模型指引工作流
DB投标工作室
战略伙伴专享,投标+Ai双专家全流程投标工作室
深色模式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联系我们
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高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业园项目(沙河镇农副产品初加工厂)

业主单位:高县福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中标公告地区:四川 · 宜宾
发布:2025-12-13 18:14:35截止:2025-12-23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高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业园项目(沙河镇农副产品初加工厂)

招标项目名称:高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业园项目(沙河镇农副产品初加工厂) 招标项目编号:GAOFJ2025110001

标段名称:高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业园项目(沙河镇农副产品初加工厂)施工标段 标段编号:GAOFJ2025110001001

项目业主:高县福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18990936726

招标人:高县福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联系电话:1899093672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8315895006

开标地点:市交易中心三开标室(二) 开标时:2025-12-10 09:00:00

投标最高限价(元/%):1.366128375E7 公示期:2025-12-13 00:00:00至2025-12-19 00:00:00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价格(元或%)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综合评标得分
第1名 骁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644675.64 12644675.64 0
第2名 四川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644675.64 12644675.64 0
第3名 四川南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644675.64 12644675.64 0

第1中标候选人(骁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序号 职务 姓名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1项目负责人杨为友建造师注册证川 2512012201371319//
2项目技术负责人王世全职称证工 20331建筑工程中级

第2中标候选人(四川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序号 职务 姓名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1项目负责人钟盛全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川2512007200813761建筑工程中级
2项目技术负责人邓义艮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川2512006200811551//

第3中标候选人(四川南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序号 职务 姓名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1项目负责人寗昌伟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2512020202106963//
2项目技术负责人李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2512012201368901//

第1中标候选人(骁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类似业绩

第2中标候选人(四川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类似业绩

序号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3中标候选人(四川南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类似业绩

序号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其他投标人评审情况

序号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审得分或备注
0 四川烨铭路桥有限公司 5646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劳动合同。 345900:未提供合同 181192: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规定提供项目经理聘用合同 181192: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规定提供技术负责人聘用合同 103507: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其他说明要求提供所在单位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 413028:项目经理未按投标人需知前附表10.22其他说明提供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 413028:技术负责人未按投标人需知前附表10.22其他说明提供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 5646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劳动合同。 345900:未提供合同 181192: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规定提供项目经理聘用合同 181192: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规定提供技术负责人聘用合同 103507: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其他说明要求提供所在单位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 413028:项目经理未按投标人需知前附表10.22其他说明提供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 413028:技术负责人未按投标人需知前附表10.22其他说明提供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0
2 四川泰源通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12644675.64 12644675.64合格
4 四川双银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12644675.64 12644675.64合格
6 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 12644675.64 12644675.64合格
8 四川松锦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12644675.64 12644675.64合格

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监督部门信息:

项目审批部门: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文件名称: 复核报告.pdf

文件名称: 评标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