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古城内历史建筑保护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大名古城内历史建筑保护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141216001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大名县行政审批局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大审批招标核【2025】52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大名县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业主单位: | 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招标内容: | |||||||||||||||||||||||||||||||||||||||||
大名古城内历史建筑保护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古城内历史建筑保护提升项目(一期)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5〕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本项目总投资6234.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168.721409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杨氏民居、南街刻字店、北张布庄、大名高级食堂旧址、王藻故居、成德堂药房、日伪电报局旧址、吴道明牌坊、永兴号杂货铺旧址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上述建筑的屋顶、门窗、台明及地面、梁架、楼梯、内墙面、楼板等主体结构进行加固修复,建设地点:大名县古城内。2.1.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1.3质量标准:合格。2.1.4其他: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9 00:00至2025-12-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向招标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杨光,联系电话:0310-6566080;招标代理联系人:申子坤,联系电话:0310-570733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0-6570021 电子邮箱:dmzbb0021@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