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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泰和乌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泰和乌鸡加工产业示范区工程-除臭系统设备(含安装)询价采购公告

业主单位:泰和县城兴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江西 · 吉安
发布:2025-12-20 20:34:42截止:2025-12-30
产品/服务:除臭系统设备除臭建设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泰和县泰和乌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泰和乌鸡加工产业示范区工程-除臭系统设备(含安装)

公开询价邀请函

因项目建设需求,我公司就泰和县泰和乌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泰和乌鸡加工产业示范区工程除臭系统设备(含安装),通过“赣云采”平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选聘专业分包单位,现诚邀各专业分包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和县泰和乌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泰和乌鸡加工产业示范区工程

2.项目地点:泰和县沿溪镇白马塘中村西北655米

3.采购内容:除臭系统设备(含安装)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以系统要求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赣云采”系统

三、公告期限

以系统要求时间为准

四、报价方式

1.投标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包含:

(1)公开询价邀请函;

(2)附件一 报价承诺书;

(3)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则无需);

(4)附件三 工期承诺函;

(5)附件四 《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6)附件五 报价清单表;

(7)附件六 除臭系统设备工程量清单;

(8)附件七 现场勘察承诺书;

(9)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10)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满足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2)营业执照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15)项目现场踏勘水印照片;

(16)投标保证金缴纳转账凭证(备注采购内容)复印件。

备注:投标报价须包含以上(1)~(16)所有竞价文件,否则作废标处理。(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扫描上传至“赣云采”系统,该电子档具备纸质文件同等法律效应。

3.响应报价按各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清单作为评标依据,工程总量和总价以实际使用验收合格工程量为准核算,投标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不含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方,所报价格不能超过控制价。评审依据: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签章的报价清单表、报价承诺书、工期承诺函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五、报价资格要求

1.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提供满足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按要求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每张页面均需加盖公章。要求见询价邀请文件第四点“报价方式”。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详见附件五《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用再提供第3条所列资格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对《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若发现承诺不实将依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4.参与竞价的投标方不足3家,以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后合格投标方不足3家,作流标处理,重新竞价。

5.本项目采用“赣云采平台”进行公开询价,各参与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须要能够熟练的操作赣云采平台相关业务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赣云采平台相关使用规则等其他要求”,下载地址赣云采官方首页通知公告(https://www.jxgyc.com/),如有疑问请联系赣云采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601-0088。

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开询价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数量

控制总价(元)

1

除臭系统设备(含安装)

包含但不限于:

清单与图纸范围内的喷淋塔系统、生物除臭系统、离子风机、电控系统等

1

4737000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最高限价(总价包干价)为:¥4737000.00元(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金额,投标人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支付方式:设备到货付至合同总价的30%;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及监理验收且试运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至少平稳有效运行满一个月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剩余3%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五年)。

3、包含内容:按图纸与《除臭系统设备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包工包料,包土建开挖并现场配合提供标高点及位置;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设备出厂检测报告及质量合格证。投标人需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招标范围内所需全部设备、材料,并运抵买方项目现场,完成安装、试验、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通过所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直至交付需方使用。

4、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4.1中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所预选的产品及其预定数量进行定货、生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

4.2运输: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输、装卸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3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检测办法,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5、质量标准:设备规格参数、质量、施工工艺应与甲方约定的相一致,所供设备材料满足现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质量要求,符合甲方及相关验收验评标准。

6、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产品、服务、配件、安装等所有费用。如有配件、五金、附件等遗漏,影响安装和验收,由中标方承担并负责解决。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一直到整个项目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直至质保期结束,业主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产权归属:本项目建设清单内所有产品(除租赁部分)归属采购单位所有。

七、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完善可靠的技术支持,并针对本项目组建运行团队,当出现故障半小时响应,现场服务能在4小时内到达,8小时解决问题,24个工作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须在一周内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人使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作出更优的承诺。在此期间,投标人应免费处理因质量发生的故障,并进行正常保养。

2.质保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的故障由中标单位进行免费的更换、维修等,确保用户的正常使用。

3.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团队,负责售后及质保服务。指定专门的负责人负责与用户的对接及协调。

4.在质保期结束前,中标单位须对本项目采购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问题必须由中标单位负责整改,完善;在整改、完善之后,中标单位须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采购人。

5.中标单位应提供免费培训服务:针对本项目制定出详细的培训方案,为用户提供合理、科学、完整的培训。通过系统的培训,使运行维护人员熟悉软件的操作流程、安装、使用、配置,使系统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能够熟练操作整个系统。

6.质保期五年。

八、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按图纸与《除臭系统设备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包工包料,包土建开挖并现场配合提供标高点及位置;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设备出厂检测报告及质量合格证。投标人需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招标范围内所需全部设备、材料,并运抵买方项目现场,完成安装、试验、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通过所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直至交付需方使用。投标人需对产品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中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软件等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者要求赔偿,如出现上述问题,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2.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工地需由中标人购买保险,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选聘方确定中标单位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出具。项目有出现下列情形,采购方可终止采购:

(1)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规划改变、用地性质变更等非招标人原因而发生变化,导致招标工作不得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原因需取消采购项目,否则继续采购将使招标人遭受更大损失的。例如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自然因素,法律、政策、行政措施调整,或者罢工、骚乱等社会因素。

(3)项目有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4.本次施工内容若在验收阶段出现验收不合格,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若未按时交付影响使用,中标单位必须承担由此给询价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中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以上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5.报价方必须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报价,保证工程的质量,若不能满足图纸要求,成交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6.投标人不得恶意低价投标,扰乱市场,导致延误项目进展。

7.出现下列不良行为之一者,直接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中标资格的;

(2)中标后不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履约、签订合同的;

(3)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合格的;

(5)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有关代理机构串通的;

(6)向采购人员、招标人员、评委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8)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严重缺乏履约能力的;

(9)受到市级以上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8.投标人承诺按招标人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质量达到预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9.若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初次将列入泰和县城兴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为期6个月,同时没收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第二次将列入永久黑名单,同时没收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我公司,以减轻可能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中标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中标后,中标方需到现场与业主方(或业主指定承租方等单位)共同商榷方案,需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检测报告合格后,并稳定运行1个月,方可支付至97%。

10.本次采购招标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日。对本次招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至我公司采购小组,联系人:采购小组电话:0796-8639868。

九、现场勘察要求

因项目现场周边环境及道路较为复杂,请投标单位自行现场勘察,对接现场,提前确认,并提供项目现场踏勘水印照片。

十、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开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该保证金在开标结束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则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应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前,按中标合同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完成除臭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该保证金全部无息退回。

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泰和县城兴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支行

银行账号:231503090000011767。

3.中标单位应在平台确定预成交后5个日历天内,缴纳赣云采平台佣金与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方未按时缴纳平台佣金及履约保证金,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一、履行期限

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服从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时间内完成设备供应及施工任务,施工工期为30个日历天。如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总价款的0.1%,并进行警告,三次警告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选聘供应商进行施工,已完成工程量将不支付相关工程款项。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泰和县城兴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澄江大道163号城控集团

联系人:采购小组 电话:0796-8639868

监督部门 电话:0796-8639379

赣云采客服 电话:400-601-0088

(咨询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