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2025年石门镇石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天祝县2025年石门镇石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项目类型 | 市政 | 项目编号 | GSRCJY-GC-2025001 |
| 招标人 | 天祝藏族自治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融创匠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
| 监督机构 | 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万元) | 303.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新建护坡4527.55立方米、护村护田排水渠939米,配套建设安全防护栏810米。 |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E6206100606013115001001
标段名称:E6206100606013115001001天祝县2025年石门镇石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合同估算价:303.000000万元
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622300076758870C-20251219-031094-1
投标人资格条件: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 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申请人需提供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以不提供相关业绩)。 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日期和审计报告为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凡被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者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6.申请人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7.资格预审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报告生成日期超出时限范围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10.资格预审申请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需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标段内容:新建护坡4527.55立方米、护村护田排水渠939米,配套建设安全防护栏81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