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中心小学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中心小学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中心小学
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邀请符合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要求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中心小学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培正北路258号中心小学
(三)采购项目内容:学校卫生保洁、绿化维护、建筑和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等。
(四)询价期限:7个日历天,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
(五)项目总投资:30万元。(服务时间:12个月,以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支付为准,但总额不得超总投资额)。
(六)项目情况:由于采购的为物业管理服务,故而所列的需求为常规作为询价对比之用。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本次服务范围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中心小学,占地面积10800平方米,教学楼2栋,建筑面积约3835平方米。
(七)付款条件: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
(八)付款方式:每月按照双方认可的实际工作量来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二、公告期限
7个日历天(起止日期: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
三、参与单位要求
(一)参与单位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库内。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项目的能力和花都区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三)参与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参与单位应具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规定的从事本采购项目服务的资质。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资质证明(扫描件);(如有)
(三)报价文件。
(四)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评审办法
(一)我校组成询价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询价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按服务报价、服务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成为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各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上述资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且备注参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前提交到狮岭镇中心小学保安室黄老师收。
2、公告未尽之事,最终解析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0-86925686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培正北路258号
附件:
附件1物业管理常规服务项目需求报价表.docx
附件2物业管理评分表.docx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中心小学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