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罗阳镇泰寿南路88号南沁公园地下车库30个停车位整体五年租赁权
业主单位:泰顺县罗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浙江 · 温州
发布:2025-12-28 15:38:31截止: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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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罗阳镇泰寿南路88号南沁公园地下车库30个停车位整体五年租赁权
| 项目名称 | 泰顺县罗阳镇泰寿南路88号南沁公园地下车库30个停车位整体五年租赁权 | 项目编号 | GL2025ZJ1034545 |
|---|---|---|---|
| 转让方名称 | 泰顺县罗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6.75万元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30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1-13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泰顺县罗阳镇泰寿南路88号南沁公园地下车库30个停车位整体五年租赁权 | ||
|---|---|---|---|
| 披露价格 | 6.75万元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30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1-13 |
| 资产属性 | 房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泰顺县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
| 资产概况 | - | ||
| 资产描述 | 泰顺县罗阳镇泰寿南路88号南沁公园地下车库30个停车位整体五年租赁权 | ||
| 重大事项披露 | 1、履约保证金5000元,如果承租方正常履约的,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不计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2、标的按车库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由承租方自行进行第二次装修。 3、承租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的车库,若因使用不当造成物质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的车库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车位可临时出租。 5、承租方应该遵守国家关于租赁车库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在租赁车库内存放法律禁止的危险物品,且不得利用租赁车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7、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到账信息与出租方签订《南沁公园地下车库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南沁公园地下车库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 ||
2、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泰顺县罗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批准单位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 | 批准日期 | - |
3、交易条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4、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会员机构名称 |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会员经纪人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
5、图片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