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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罗阳镇泰寿南路88号南沁公园地下车库30个停车位整体五年租赁权

业主单位:泰顺县罗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浙江 · 温州
发布:2025-12-28 15:38:31截止: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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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罗阳镇泰寿南路88号南沁公园地下车库30个停车位整体五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泰顺县罗阳镇泰寿南路88号南沁公园地下车库30个停车位整体五年租赁权项目编号GL2025ZJ1034545
转让方名称泰顺县罗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底价6.75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2025-12-30披露结束日期2026-01-13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顺县罗阳镇泰寿南路88号南沁公园地下车库30个停车位整体五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6.75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2025-12-30披露结束日期2026-01-13
资产属性房产标的所在地区泰顺县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泰顺县罗阳镇泰寿南路88号南沁公园地下车库30个停车位整体五年租赁权
重大事项披露1、履约保证金5000元,如果承租方正常履约的,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不计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2、标的按车库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由承租方自行进行第二次装修。
3、承租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的车库,若因使用不当造成物质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的车库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车位可临时出租。
5、承租方应该遵守国家关于租赁车库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在租赁车库内存放法律禁止的危险物品,且不得利用租赁车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7、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到账信息与出租方签订《南沁公园地下车库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南沁公园地下车库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泰顺县罗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日期-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万元)-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自动延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图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