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联临时加压站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业主单位: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5-12-31 07:19:50截止: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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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联临时加压站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0112-04-01-93531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沧联临时加压站建设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沧联临时加压站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标段名称 | 沧联临时加压站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开创大道以西河涌附近空地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沧联临时加压站占地面积约为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58.3平方米,加压站设计规模为4.8万m3/d。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加压泵房(含电控室)等建、构筑物的土建、机电安装、电气自动化控制以及系统内部连通管、道路、绿化、消防、给排水等。其中: (1)加压泵房:泵房为钢结构板房,使用年限为50年,设计规模为4.8万m3/d,时变化系数为1.5,其供水压力:0.42-0.54MPa。泵房平面尺寸为22m×6m×6m,配置2台变频水泵机组。 (2)箱式变电房:一座,5m×3.5m×4m。 | ||
| 招标内容 | (1)负责全过程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结算、智慧工地管理等承包工作,其中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施工内容包括:沧联临时加压站内三通一平、临水临电、临设建设、土建、机电安装;厂内连通管、供水管道基坑开挖、支护、沟槽回填、管道吊放、管道安装、开叉接驳、试压、冲洗、消毒;智慧水务安装;自控安防、仪器仪表安装;生产配套工程的土建、管道迁改及保护、电气安装、电源接驳、供电线缆迁改、按经供电局审批后的外电施工设计图施工,并向供电局申请停送电工作等;新装管道试压、冲洗、消毒、配合联合运转调试;交通疏解、临时及永久路面修复;甲供材拆装及运送、管线保护。具体工作量以经审图单位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承包单位应做好本项目施工图纸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不包括甲供主材)、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不发生安全事故、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劳保、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各系统调试及配合业主联合运转调试等),负责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道路安全评估交通疏解路面修复、耗水费代缴、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移交等施工过程管理,绿化树木保护,绘制竣工图,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沟通协调等工作、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3)负责开工前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施工范围内施工放线、地下管线会签交底工作;办理本项目安全质量登记监督备案、办理取得项目监管部门的开工批复;负责编制交通疏导方案(含交通疏导流量评估)报项目所在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意见,配合道路安全评价单位根据道路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道路安全评估并出具项目涉路、桥梁、隧道、地铁等安全评估报告,取得本项目涉路、桥梁、隧道地铁等权属单位的意见。按照所属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编制符合要求的专项施工组织方案、路面修复方案等,报所属道路行政管理部门,并取得项目占道挖掘申请等行政许可项目涉及地铁、河涌、城市绿化范围的,应编制专项评估及保护方案,报相应权属单位审批,完善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各项水务质监、水投集团、市自来水公司在建工地的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设。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等要求,落实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围蔽等要求。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4)负责全部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临时及永久路面修复、现状设施查探及地下管线保护、拆除或废除日管、土建、管道安装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燃气、电力通信、航道、石油、地铁等重点设施,应积极与对应的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安全评估及施工过程中的监测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5)落实海绵城市、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验收、移交、耗水费代缴、工程结算、档案资料移交等施工过程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图必须是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重新绘制的图纸)。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6)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负责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基坑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负责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如深基坑工程等。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 ||
| 工期(交货期) | 竣工工期约为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为2026年1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根据该项目的实际要求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65.85308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注:1)类似工程指采用的资质类别与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资质类别相同的给水工程。 2)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等信息。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4)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不作为业绩证明,单独的给水管道工程不作为业绩证明。 5)类似业绩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时间为:2025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内容及签署盖章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1.8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3.5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应与企业库信息库中的信息一致,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应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一致。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2-31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20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20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1-20 09:00:00 | 开标地点 | 2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8715901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6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叶梓威 | 联系电话 | 1382445127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8521061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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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相关附件:
2招标公告.docx1沧联临时加压站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清稿版.doc9.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pdf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沧联临时加压站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pdf4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3关于资金的说明.pdf1沧联临时加压站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pdf2招标公告.pdf8沧联设备采购招标技术要求.pdf6最高投标限价沧联临时加压站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PDF7.3(盖章施工蓝图)沧联临时加压站建设工程_73-108.rar7.2(盖章施工蓝图)沧联临时加压站建设工程_37-72.rar7.1(盖章施工蓝图)沧联临时加压站建设工程_1-36.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