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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山东 · 临沂
发布:2026-01-01 04:21:35截止:2026-01-08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SDGP371324000202502000096

原公告项目名称:“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1

二、项目更正原因: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因招标公告内容发生调整,本项目暂缓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1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临沂市兰陵县文峰路中段

联系方式:0539-6378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华路879号济高大数据产业中心3号楼1302号

联系方式:1996996329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永健

联系电话:19969963297

12.10 (定稿) 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1).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临沂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1日 01:0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0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13395319627
采购单位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兰陵县文峰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无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华路879号济高大数据产业中心3号楼13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95319627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服务类(电子标)

第一册

文件编号:SDZYY-20251201

项目编号:SDGP371324000202502000096

项目名称:“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

项目包号:A

采购人: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册

第1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及评标

六、确定中标

第二册

第2章投标邀请

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4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1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

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

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

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

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

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否则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

无效。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

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

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

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

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

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

招标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1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册

第2章投标邀请

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

的,以投标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

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

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4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资料表。

5.6.1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

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6.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

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6.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

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投

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

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

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7不论招标过程和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

5.8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

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9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10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

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

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

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

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6.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

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

即认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编制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

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

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投标文

件均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8.3封面设置

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8.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

8.5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

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资料表中

另有规定。

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

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无论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或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5投标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而相互交换的资料和来往信件,应以

中文书写。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

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6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

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

(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

式自定)。

10.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

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投标人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

证证书(CA锁)和用于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

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

主菜单“CA网上办理”栏目。

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人需要使用CA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供应商身份,

在下载招标文件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该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

投标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内容丢失、签章不完整等,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有多个CA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将导致

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LYZF格式招标文件在制作完成电子版投

标文件前请妥善保存,否则因丢失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5)如果本项目在开标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答疑文件,请投标人自

行下载答疑文件,并依据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会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产生不

利影响,甚至会造成无效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因投标人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

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

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3)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CA锁)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

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

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内成功解密的。

10.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投标文件

格式。

10.6.1商务部分

10.6.2资信部分

10.6.2.1投标人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

诚信记录。

10.6.2.2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格证明材料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

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10.6.3技术部分(如服务中带货物)

10.6.3.1本次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响应情况。

10.6.3.2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等)

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投标人须全

部承担。

10.6.4.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

10.6.4.1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

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

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投标

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0.6.4.2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10.6.4.2.1“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

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注明认为“正偏

离”的理由。

10.6.4.2.2“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存

在瑕疵和不足。

10.6.5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

10.6.5.1本次招标项目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或第4章服务需求及说明。

10.7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7.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

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7.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7.2.1标的物主要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7.2.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已对招标文件

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7.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

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及相关货物的价格(如适用)和

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1.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变更。

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5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

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

备选投标方案。

11.6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上述10.6.1、10.6.2、10.6.3、10.6.4条款要求内容加密

电子投标文件(LY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2.投标保证金

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保证

金。

1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

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

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

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电子标

14.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

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14.1.2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应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14.1.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

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

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http:/

/ggzyjy.linyi.gov.cn/linyi/lxwm/007004/comdt.html。

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6.3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电子标

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收投标文件。

1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在

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

17.1.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

17.1.4如果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

自备计算机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

17.1.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电子标

18.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

开标并邀请公证员/律师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过程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1.2开标时,工作人员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后,投标人

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

18.1.3开标(以下操作流程描述仅供参考,具体以系统实际操作界面为准,了解

详情可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c97d622c-ce84-437f-bf

e6-18d01e4e3cdd&CategoryNum=063)

18.1.4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

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须提前做好开标系统前期

准备(如安装驱动程序、浏览器配置),并至少在开标前半小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进入方

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登陆电子交易

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证书以投标人身份登录-->进入开标大厅-->进入项

目-->选择本项目。

18.1.5投标人签到,操作步骤:

投标人进入项目后,点击“签到”按钮,完成签到。如下图:

000349

信息签到4esnit

操作提示,人技术

人开,直请加入控术C0

进直要卡日生

之,主人点,光之真

分头,主人主人

联系电话:土人盖管人公证人

在床人数:1免应人:)游客人数:0

RE标人

用户名称:

签到取消

签到成功!

确定

18.1.6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步骤:

(1)投标文件进入解密状态后,展示解密倒计时页面。如下图:

Epoint1106中iEii项目名柳:CYT.HD-0424001聘时间:00:28:21O列表展公告互交温Q00.20:57公告程互交Q

88公布开标结果公告栏红交京

00:28:57

请人PIN

解密

异议查看

注:需在解密倒计时之内完成解密。

(2)输入pin码,投标文件解密成功。如下图:

21

H10N

M人

3、等待招标代理解密后,进入下一步。

18.1.7公布开标结果:

待招标代理批量导入完成后,投标人可查看开标结果。如下图:

10:58:262020-4-25

号中车投标总证全工日

泰个人t五131

解密剩余时间71666935397548

3254

0一AHniStT

开标结束后,显示页面如下图:

Epoint1时121T-CYE清-042401

11:00:272020-4-26

名程F

开标会结束,感谢各投标人的参加,谢谢!

开标价

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或未成功导入非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18.1.8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8.1.9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询问或

者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不得评标。

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

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

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信用记

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

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

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

20.2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

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20.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0.4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2投标文件的澄清

21.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

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2.3任何澄清和必要的解释说明的书面答复均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21.2.4若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标的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不一致内容无书

面解释或提供官方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要求投标人澄清,在评分过程中不

排除以响应性较差的内容作为标准来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投标货物的性能情况。

2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

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

21.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4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投标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

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

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

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投标偏离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23.投标无效

23.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

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

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

23.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

(3)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

认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的;

(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或明细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

(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

(7)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11)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1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5)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比较和评价

24.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

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5章。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

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

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

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

可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

招标文件第5章。

24.5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评标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

24.6采购代理机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

24.7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应对投

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24.8投标人得分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4.9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评标

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

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

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5.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保密要求

26.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

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

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9.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0.中标通知书

30.1在法定期限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发布中标

公告,应同时公告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

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履约保证金/。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

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4.预付款

34.1采购人预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4.2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先支付部

分合同款项。

35.廉洁自律规定

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

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

用。

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

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6.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7.质疑与接收

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

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

须知资料表。

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38.1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8.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8.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

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39.招标文件解释权

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类(电子标)

第二册

文件编号:SDGXZB-2025028

项目编号:SDGP371324000202502000096

项目名称:“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

项目包号:A

采购人: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2章投标邀请

“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1509:00:00(北京时

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24000202502000096

项目名称:“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498.92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1详见招标文件498.92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投

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1日8时30分至2026年01月08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

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供应商需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①在临沂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下载招标文件;

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注册。②潜在投标申请人

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

(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企业登录临

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

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

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

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

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4.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临沂市兰陵县文峰路中段

联系方式:0539-637853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华路879号济高大数据产业中心3号楼

1302号

联系人:尹永健

联系方式:19969963297

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

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内容
1.1采购人: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临沂市兰陵县文峰路中段电话:0539-6378539
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华路879号济高大数据产业中心3号楼1302号联系人:尹永健电话:19969963297
1.3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1.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4.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
1.4.2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2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498.92万元。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在最高控制价以内报价,否则作废标(无效标)处理。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3是否现场踏勘:(是□否☑)是否答疑会:(是□否☑)答疑会描述:/
4是否兼投不兼中:(是□否☑)如投标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个包兼投不兼中描述:/。
5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否□)
6保证金形式: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保证金。
7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8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1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企业应在开标前30分钟内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停止签到。开标时,投标企业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2)投标企业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若因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投标企业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过时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名
11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
1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含网银转账)、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日
13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否□)
14预付款比例为:10%(政府采购预付款金额一般≥30%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总金额。如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情况确需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或者中标供应商是中小企业
14的,可注明或协商适当提高比例。)
15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19969963297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华路879号济高大数据产业中心3号楼1302号
16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参照《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17公证费:公证费(若有)由采购人向公证处支付。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法律法规对相应货物规定的条件:/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
合同条款
1付款途径:电汇(含网银转账)
2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争议的解决: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

第4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

2、项目最高控制价:498.92万元。

3、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

“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VIS系统设计:为“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设计完整品

牌VIS系统,包含视觉系统(品牌LOGO、VI系统规范、KV主视觉设计、吉祥物设计与规范)

和VIS应用手册。

标准化体系建设:建设“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化体系,制定并发布8个由省

级及以上行业协会牵头的团体标准、市级地方标准或农业主推技术。在生产、加工、流通

等环节制定8项生产技术规程并指导企业按照规程生产,开发10款企业包装(便携/家庭/

礼品装),融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元素,并对企业现有包装进行提档升级,为企业

注册商标、申请软件著作权、制定企业标准、申请新型专利等4个。协助企业进行“三品

一标”认证和登记。制定严格的品牌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品牌授权的条件、详细流程和使

用规范。

品牌宣传推广:通过由农业农村部主办的“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

览会”“农民丰收节”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好品山东”系列推广活动,提升“兰

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的知名度,在《人民日报》、《农民日报》新华网、人民网、经济

日报、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主流媒体宣传文稿20篇,省级或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或

专访2次,分别从产业经济、文化传承、农业现代化、乡村振兴等角度展示“兰陵蔬菜”

品牌价值。

宣传片制作:拍摄制作“兰陵蔬菜”宣传片,与央视频道策划专题报道,展开品牌广

告投放,展示兰陵蔬菜的种植特色、产业发展成果。利用央视频、央视网、人民网、新华

网等央媒旗下的网络平台,发布图文、视频、直播等多元化内容,扩大线上传播覆盖面,

宣传推广“兰陵蔬菜”品牌形象。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达到农业农村部对国家现代农业产园的

验收标准。

(二)服务内容

序号项目具体任务工程量单位
服务采购费用
(一)“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VIS系统设计为“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设计完整品牌VIS系统,包含视觉系统(品牌LOGO、VI系统规范、KV主视觉设计、吉祥物设计与规范)和VIS应用手册。
(二)标准化体系建设
“兰陵蔬菜”团体标准制定1.制定并发布8个由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牵头的团体标准、市级地方标准或农业主推技术。(种植/加工等团体标准)。8
2企业品牌培育1.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制定8项生产技术规程、规范、指南并指导企业规范生产;2.为产业园内企业开发10款企业包装(便携/家庭/礼品装),融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元素,并对企业现有包装进行提档升级;为企业注册商标、申请软件著作权、制定企业标准、申请新型专利等4个。
3“三品一标”认证做好“三品一标”认证有关工作。鼓励产业园内的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的认证和登记。
4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制定严格的品牌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品牌授权的条件、详细流程和使用规范。
(三)品牌宣传推广
品牌推介参加由农业农村部主办的“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好品山东”系列推广活动。提升“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的知名度。
2品牌及品牌价值宣传在《人民日报》《农民日报》新华网、人民网、经济日报、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主流媒体宣传文稿20篇;省级或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或专访2次,分别从产业经济、文化传承、农业现代化、乡村振兴等角度展示“兰陵蔬菜”品牌价值。
(四)宣传片制作
宣传片拍摄制作拍摄制作3部宣传片,时长分别为5分钟、8分钟、12分钟,宣传方向为:1.重点讲好兰陵当地的自然资源禀赋、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全面展示兰陵县“优质蔬菜原产地、3
序号项目具体任务工程量单位
宣传片拍摄制作高端蔬菜集散地”的建设成就;2.集中展示兰陵县在设施蔬菜产业发展中的生产过程、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等先进的生产、种植模式等;3.主要讲述销售情况,市场体系建设情况等。3
2宣传片推广与央视频道策划专题报道,展开品牌广告投放,展示兰陵蔬菜的种植特色、产业发展成果。利用央视频、央视网、人民网、新华网等央媒旗下的网络平台,发布图文、视频、直播等多元化内容,扩大线上传播覆盖面,宣传推广“兰陵蔬菜”品牌形象。1

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

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审综合评分法,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其资信、业绩、投标产品质量、服

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

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

(一)初步评审

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1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否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也可以采用书面承诺,对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供应商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也可以采用书面承诺,对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否提供
6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完整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截图中需体现查询日期);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视为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注: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符合性评审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报价是否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
3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
4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是否属于

(二)评分细则

评分内容项目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10分)报价(1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商务部分(20分)企业实力(9分)投标人参与过“三农”领域同类型国家级项目申报、创建、认定、咨询等相关服务的,需提供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截图、签订的合作协议每提供一个得3分;省级项目申报、创建、认定、咨询等相关服务的,需提供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截图、签订的合作协议每提供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的9分。本项计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者不得分。
项目团队人员实力(11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相关的高级职称证书的,得5分;2、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6分。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技术部分(70分)项目需求理解(10分)投标人需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整体项目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充分理解并阐述。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和阐述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内容;预期目标;本单位的核心优势;运营管理和运作流程等。对本项目理解深刻,实施目标明确,总体思路清晰,技术路线科学得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存在1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所称“不完善或不合理”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整体实施方案(20分)投标人需结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政策要求,制定“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独立评分。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组织机构;项目实施保障措施;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
施;质量保障体系。方案结构清晰、内容全面得15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存在1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所称“不完善或不合理”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投标人需结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政策要求,制定“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理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兰陵蔬菜”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理方案,进行独立评分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制定;监督机制;保障措施;方案结构清晰、内容全面得5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存在1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所称“不完善或不合理”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人员配备方案(10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拟投入人员情况,进行独立评分。至少包含拟派人员基本条件;人员引进及退出机制;岗前培训;专业技术结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等内容进行打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专业技术全面、经验丰富、岗位设置合理得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存在1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所称“不完善或不合理”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服务方案(10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独立评分。至少包含:服务体系、服务流程、日常工作方案、技术服务保障、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完善、具体得10分;方案每缺一项扣2分;每存在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所称“不完善或不合理”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
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项目成果及文档文件编制(7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成果编制、资料归档等方案,进行独立评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7分;方案中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存在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所称“不完善或不合理”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质量保障措施(10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障方案,进行独立评分。至少包含:服务质量承诺;质量保障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稳定保障等。方案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10分;方案中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所称“不完善或不合理”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合理化建议(3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合理化建议内容进行独立评分。每提供一条得1分,最高得3分。

1.本评标办法只针对有效投标文件予以评分,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为无效投标文件。

2.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依据评分标准及分值酌情打分;合格供

应商技术标的有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F=(T1+T2+…+TN)/N,其中:F-为合格供应

商技术标的汇总得分,T-为评委所给的分值,N-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4.评标过程中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集体决策定标或废止本次招标,

经监管部门同意,招标单位可另行组织招标。

相关政策及措施: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

策;属于节能产品目录中非强制采用的节能产品,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享受鼓励优惠

政策,分别给予5%的价格加分和5%的技术加分。若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

标志产品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种的进行价格加分和技术加分。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范围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填写节能产

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及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给予鼓励优

惠政策。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

则该报价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采购强制节能品目清单的产品,未按强制节能品

目清单投标的,属于无效投标。

评审内容评分标准
节能环保加分报价部分若所响应全部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础上分别给予5%的价格加分,若所响应部分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5%×(节能、环保产品合计报价/响应报价)】的价格加分。
技术部分若所响应全部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技术得分础上分别给予【技术得分×5%】的加分,若所响应部分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技术得分×5%×(节能、环保产品合计报价/响应报价)】的加分。

说明:

①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

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未上传在响应文件中的不

得分。

③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供应商

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并填写企业产品明细表,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

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

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

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

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

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

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

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

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

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

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三、资格证明文件(参考)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扫描件上加盖本单位电子公章。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

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

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也可以采用书面承诺,对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

假资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

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

“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供应商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也可以采用书面承诺,

对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新

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模板)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

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

特此承诺。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

接受处罚。

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

年月日

注:

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8.信用记录

申请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完整的

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截图中需

体现查询日期)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

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

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