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原公告有误,以此为准
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平资规告 字 〔 20 25 〕 32 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 平阳县 人民政府批准, 平阳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 平阳县新兴产业园 G-18-7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概况:
地块 一 名称 | 出让面积 ( ㎡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土地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万元) |
平阳县新兴产业园 G-18-7地块 | 4063 | 工业用地(标准地) | 50年 | “ 三通 ” | 307 | 62 | 10万 或其整数倍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亩均产值 | 亩均税收 | 单位能耗 增加值 | 单位 排放增加值 | 准入 行业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505.2 万元 /亩 | ≥900 万元 /亩 | ≥41.5 万元 /亩 | ≥2.9 万元 /吨标煤 | ≥6017 万元 /吨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2.7-3.0 | ≤55% |
备注: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 |||||||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1、以上地块竞买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上述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2、申请竞买人资格由 平阳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组 (以下简称 “ 制高组 ”)初审。竞买申请人需在 2026年1 月 23 日前向 制高组 提交初审申请相关资料,进入挂牌报名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 2026年1 月 29 日 16:00 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网上交易管理员根据经 制高组 初审通过的《平阳县工业用地项目准入评审意见》,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竞得入选人未通过审查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以上地块竞得人须与 属地乡镇或管委会 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 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 10时 。
资格初审资料网上提交时间: 2 026年1月20日。
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9日16时 。
资格初审完成时间: 2026年1月29日 。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 026年1月29日16时 。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7- 58125885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63193022
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0577- 63702117
平阳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组 0577- 63718103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年 12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