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开区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EPC)2标段
业主单位:五湖(邯郸)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河北 · 邯郸
发布:2026-01-04 08:14:58截止: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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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名称 | 一座200KVA箱变工程 | 采购编号 | zhpy202500384-五湖(邯郸)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邯郸市政排水工程-中船路、经九街道路工程-001 |
|---|---|---|---|
| 采购方式 | 综合竞价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1-03 12:09:05 |
| 保证金账户 | 账户名称:五湖(邯郸)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邯郸银行人民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866200100100314154 | 保证金金额(元) | ¥5,000 |
| 联系人 | 白兆 | 联系电话 | 18740514009 |
| 交货时间 | -- | 交货地点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 |
| 付款方式 | 条件: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箱变建成,待业主工程款到账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箱变通电后,待业主工程款到账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80% ,待该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提供用电手续并办理分包结算后六个月内,待业主工程款到账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7% , 剩余 3% 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28 天)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乙方申请付款时需上报工程资料(包含试验、检测、鉴定报告等), 甲方予以审核。 账期:30天 付款比例:50% 付款方式: 电汇 | 需求描述 | 1.分项工程限价不得高于单位工程最高限价(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2、其他条款:(1)分包单位不得将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若供应商违反此规定,需承担中标价款20%的违约金。(2)分包单位需自行筹资优先保障参与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若违反此条,导致工人向甲方索要工资或发生信访及发布上网视频等不良后果的,每发生一次,分包承担中标价款 5%的违约金。 |
| 税率 | 9 % | 第一次报价时间 | 2026-01-08 10:00 至 2026-01-08 10:30 |
| 第二次报价时间 | 2026-01-08 10:31 至 2026-01-08 11:01 | 采购文件 | 文件下载 |
| 预审条件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4)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 附件 | 设计图纸.pdf 施工清单.xlsx 专业分包合同.docx 一座200KVA箱变工程量清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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