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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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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汽车城金轩二路B线工程及番禺区广汽智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消防站北侧道路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施工项目

业主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6-01-06 03:47:30截止:2026-01-16
产品/服务:消防给水工程施工建设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汽车城金轩二路B线工程及番禺区广汽智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消防站北侧道路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包)名称番禺汽车城金轩二路B线工程及番禺区广汽智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消防站北侧道路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施工项目
性质更正

招标公告:

番禺汽车城金轩二路B线工程及番禺区广汽智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消防站北侧道路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施工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番禺汽车城金轩二路B线工程及番禺区广汽智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消防站北侧道路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JG2025-10479,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对本项目补充公告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6“开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原文:方式一:选取方法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评出合格的投标人。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小于等于10家的,则全部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

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大于10家的,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现修改为:

方式一:选取方法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评出合格的投标人。

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2、 招标文件“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32“投标人经济标评审和得分汇总”

原文:3、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得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现修改为:

3、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得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3、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原文:现文:37.3.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现修改为:

现文:37.3.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4、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原文:现文:37.6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现修改为:

现文:37.6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5、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原文:现文:40.11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

现修改为:

现文:40.11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

6、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原文:现文: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现修改为:

现文: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7、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原文:现文:48.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进入定标阶段的前10名次的合格的候选人(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9.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并编制评标报告。

注:总得分排序仅作为推荐入围定标阶段的依据,不作为定标阶段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现修改为:

现文:48.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进入定标阶段的前10名次的合格的候选人(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9.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并编制评标报告。

注:总得分排序仅作为推荐入围定标阶段的依据,不作为定标阶段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8、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原文:37.3.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现修改为:

37.3.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9、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原文:37.6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现修改为:

37.6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10、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原文:40.11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

现修改为:

40.11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

11、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原文:46.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现修改为:

46.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12、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原文:48.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进入定标阶段的前10名次的合格的候选人(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9.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家数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10家的,则取全部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并编制评标报告。

注:总得分排序仅作为推荐入围定标阶段的依据,不作为定标阶段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现修改为:

48.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进入定标阶段的前10名次的合格的候选人(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9.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推荐排序位于前10名次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若前10名次的候选人中存在总得分相同的,则总得分相同的所有前10名次的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候选人入围定标阶段后将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并编制评标报告。

注:总得分排序仅作为推荐入围定标阶段的依据,不作为定标阶段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13、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原文:现文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1) 招标公告

(2) 投标须知

(3)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另册)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7)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8)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9) 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注: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明确如下内容:

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2.占道施工相关告知、围蔽、修复等要求。

3.对照《广州市智能建造技术清单(1.0版)》对招标项目智能建造提出要求。

4.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

5.在建筑废弃物运输上落实《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要求。

现修改为:

现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1) 招标公告

(2) 投标须知

(3)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另册)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7)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8)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9) 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注: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明确如下内容:

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2.占道施工相关告知、围蔽、修复等要求。

3.对照《广州市智能建造技术清单(1.0版)》对招标项目智能建造提出要求。

4.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

5.在建筑废弃物运输上落实《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要求。

14、招标文件“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原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1) 招标公告

(2) 投标须知

(3)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另册)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7)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8)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9) 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注: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明确如下内容:

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2.占道施工相关告知、围蔽、修复等要求。

3.对照《广州市智能建造技术清单(1.0版)》对招标项目智能建造提出要求。

4.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

5.在建筑废弃物运输上落实《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要求。

现修改为: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1) 招标公告

(2) 投标须知

(3)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另册)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7)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8)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9) 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注: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明确如下内容:

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2.占道施工相关告知、围蔽、修复等要求。

3.对照《广州市智能建造技术清单(1.0版)》对招标项目智能建造提出要求。

4.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

5.在建筑废弃物运输上落实《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要求。

15、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增加:第八节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

一、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应通过施工图纸深化、施工方案优化、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2.施工单位应在不降低设计标准、不影响设计功能的前提下,与设计人员充分沟通,合理优化、深化原设计,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拆改、变更产生建筑垃圾:

1)地基基础优(深)化设计:结合实际地质情况优化基坑支护方案、优化基础埋深和桩基础深度等;

2)主体结构优(深)化设计:优化并减少异形复杂节点、节约使用结构临时支撑体系周转材料等;

3.在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支持施工单位对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水、电、道路等临时设施工程实施“永临结合”,并通过合理的维护措施,确保交付时满足使用功能需要:

1)现场临时道路布置应与原有及永久道路兼顾考虑,充分利用原有及永久道路基层,并加设预制拼装可周转的临时路面,如:钢制路面、装配式混凝土路面等,加强路基成品保护;

2)现场临时围挡应最大限度利用原有围墙,或永久围墙;

3)现场临时用电应根据结构及电气施工图纸,经现场优化选用合适的正式配电线路;

4)现场垂直运输可充分利用正式消防电梯;

5)临时市政管线可利用处内正式市政工程管线;

6)现场临时绿化可利用场内原有及永久绿化。

4.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工地围挡、大门、工具棚、安全防护栏杆等临时设施推广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

5.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确定施工工序,实现精细化管理。

6.在地基与基础工程中,可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场地地质情况和标高,合理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顺序,平衡挖方与填方量,减少场地内土方外运量;

2)基坑支护选用无肥槽工艺,避免放坡开挖,减少渣土产生;

3)根据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精确计算材料用量,鼓励采用先进施工方法减少基坑支护量;

4)根据现场环境条件,优先选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如:可拆卸式锚杆、金属内支撑、SMW工法桩、钢板桩、装配式坡面支护材料等。

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使用要求

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就地处置,应遵循因地制宜、分类利用的原则,提高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水平。

2.具备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能力的施工单位,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加工区及产品储存区,提升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水平及再生产品质量。

3.工程渣土、工程泥浆采取土质改良措施,符合回填土质要求的,可用于土方回填。

4.工程垃圾中金属类垃圾的就地处置,宜通过简单加工,作为施工材料或工具,直接回用于工程,如废钢筋可通过切割焊接,加工成马凳筋、预制地坪配筋等进行场内周转利用;或通过机械接长,加工成钢筋网片,用于场地洗车槽、工具式厕所、防护门、排水沟等。

5.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中无机非金属建筑垃圾的就地处置,宜根据场地条件,设置场内处置设备,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1)再生粗骨料可用于市政道路水泥稳定碎石层中;将再生粗骨料预填并压浆形成再生混凝土,可用于重力式挡土墙、地下管道基础等结构中;

2)高强度混凝土再生粗骨料通过与粉煤灰混合,配制无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混凝土,可用作填料和路基;

3)废砖瓦可替代骨料配制再生轻集料混凝土,用其制作具有承重、保温功能的结构轻集料混凝土构件(板、砌块)、透气性便道砖及花格、小品等水泥制品。

6.施工现场难以就地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制定合理的消防、防腐及环保措施,并按相关要求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置和再利用。

第九节 占道施工相关告知、围蔽、修复等要求

按照施工合同附件五《区基建办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执行,其他未明确内容参照国家等现行有关规定和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第十节 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公司关于参与广州市番禺区“百千万工程”的承诺书》。

二、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充公告发出的为准。

三、本项目对原定的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的“项目信息”“常用服务”(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招标公告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和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日期: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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