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乡政府迁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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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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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乡政府迁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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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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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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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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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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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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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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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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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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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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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全额筹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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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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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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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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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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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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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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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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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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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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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迪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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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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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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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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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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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09日 00:00 时至 2026 年 01 月16日 23:59 时 ,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迪庆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1.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 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1.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
投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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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 1.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1.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②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⑤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1.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1.1.4财务要求: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须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2)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 1.2.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1.2.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 1.2.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且无不良履约记录,没有处于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系统记录有犯罪行贿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的网页截图和承诺书)。 (3)投标人近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记录,省外企业需提供投标人无农民工 工资拖欠责任承诺;省内企业由投标人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告“2022第3号文件”《关于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的公告》的查询方法,提供近年内“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网上查询截图。 (4)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自拟),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提供承诺书)。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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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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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康普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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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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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银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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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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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423015288836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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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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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30112MAC3NPA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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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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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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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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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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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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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273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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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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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795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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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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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273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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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1587795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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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 康普乡政府迁复建项目
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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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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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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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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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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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4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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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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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施工图设计、材料及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所有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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