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答疑变更公告
公告标题:新型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答疑变更公告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6-01-09 17:04:25
公告发布责任人: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新型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答疑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新型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提问内容回复如下:
提问1:1、为便于技术标编制,需提供初步设计、方案文本 2、请问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
答:1.本项目已补充上传初步设计方案,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提问2:项目为评定分离中的票决法项目,但招标文件中未提及评定分离细则如何确定中标人,为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请提供详细的评定分离细则。
答: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须知“附件2-3评定分离工作方案及附件3-1“评定分离”工作规则”中已明确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票相同时,对得票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
提问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提问4:招标公告“第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请问1:是否施工部分要求必须2家或以上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2:1家满足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1家满足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是否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答:1、施工资质分主要类型专业和非主要类型专业,本项目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只要1家满足资质要求即可;2、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1家满足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1家满足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提问5:1、本项目提供的是概算清单,投标文件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投标汇总表与本次招标内容不符,十三、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未勾选,是否本项目只需要填写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不需要概算清单做报价2、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答:1、本项目投标阶段不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进行报价。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提问6:能否提供初设文件及CAD图纸
答:1、本项目已补充上传初步设计方案,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明文规定: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因此不予补充可编辑的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方案和本公告同步上传。
二、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本答疑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上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行政监督部门: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25号
电话:0746-6223938
招标人:湖南零陵工业园区萍洲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石山脚街道瑞翔大道与工业大道交汇处西南角河西工业园创新创业大厦8楼
联系人:贺艳云
电话:189074614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苏通国际·国泰置业大楼1809-1812室
联系人:王焕新
电话:18874632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