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智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外接电工程招标公告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智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外接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智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外接电工程(项目名
称)已满足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乡市平原市政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
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智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外接电工程。
2.2工程概况:主要包含供电方案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线杆上设备安装、高压线
路的敷设、电缆头的制作安装、电缆及设备的耐压试验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本项目供电方案
为准。
2.3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招标范围:本工程供电方案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完成后,能够通过国家电网原阳县供
电公司验收和送电。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本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通过
供电公司验收送电)。
2.7最高投标限价(总价):331440.40元(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
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
的承装承修承试伍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委
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资质免于提供);开户许可证;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
的承装(修、试)资质免于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
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
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需包含公
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报价活动应当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凡参与本次报价的报价投标人
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2.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按照第二章报价单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应
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供电方案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供电方案的施工和
调试,通过供电公司验收送电。
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五、评审原则
经评审通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确定为有效投标人,经评比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最低
的投标人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六、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文件递交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9时00分。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盖章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
完成统一转换为电子版PDF格式并设置为(打开)加密。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
现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人指
定邮箱:fhgcjyhy@163.com,邮件正文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
联系方式。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密码发送至招标
人指定邮箱:fhgcjyhy@163.com,邮件正文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6.加密报价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时发送密码解密电子邮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平原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秦岭路与丹江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联系人:元先生
联系电话:18568208630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