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8(周三)永安市总院十字路口西北处商用集装箱5号箱招租项目
基本信息
| 转出方姓名 | 永安市东义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发布区域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
| 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 |||
| 公告期限 | 5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2026-01-21至2026-01-27 |
| 重要信息说明 | 1. 受让方必须与实际经营者身份一致,为实际经营者,且符合行业规定。 2.受让方须配合转出方管理。受让方如需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水电接入、排污管接出或装修,应提前向转出方提交书面方案及预算。转出方应在收到方案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前述工程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物的日常清理、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保洁、水电系统日常维护)以及产生的水电费、排污费等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 对于非因受让方使用不当导致的租赁物主体结构、附属设施的重大损坏,其维修责任及费用由转出方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方对承租标的物经营主体装修,需征得转出方同意,并自行承担费用,且责任期间日后标的物的日常清理及维护(包含水电费、场地保洁)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装修期限最长为20天(装修期间不减免租金),否则转出方有权收回租赁物重新招标。 4.受让方在经营期间自负盈亏。 5.受让方不得擅自改变箱体结构和约定用途。 6.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受让方生产经营原因或城市建设、政府需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允许受让方继续经营,转出方按实际出租天数收取租金,且转出方不承担装修、经营损失等任何赔偿责任,合同自动终止。 7.成交后,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的剩余部分,由永安两山公司原路退回至受让方银行账户,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该费用,则由受让方补足差额部分。 8.成交公示结束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受让方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0.参与本中心交易的所有主体均需遵守《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关于交易主体黑名单的管理规定(试行)》,违规/违约者将被列入“黑名单”,暂停交易资格6个月并取消当期交易资格。交易主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1).恶意串通报价、限制竞争;(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交易资格;(3).串通操纵价格、欺诈等损害他人权益或市场秩序;(4).违反交易、结算等规则经警告仍不改正;(5).拖欠费用经两次催缴未缴;(6).因相关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7).有重大经营风险影响交易安全;其他被认定的严重不良行为。 | ||
| 受让方条件内容 | 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式 | 正向竞价 |
| 是否延迟报价 | 是 | 延迟报价周期 | 60秒 |
| 招标方式 | 明标明投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1-21 00:00:00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6-01-27 15:00:00 | 是否收取服务费 | 是 |
| 收取服务费方式 | 按成交总金额的百分比 | 收取对象 | 受让方 |
| 说明 | 成交后,按不高于成交总额的1%单向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此项费用可直接从退付给受让方的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该费用,则由受让方补足差额部分。 | ||
| 现场勘测联系人1 | 姓名:丁女士联系电话:19859891918说明: | ||
| 交易机构 | 永安市两山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俞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0598-8831166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埔岭路66号413室 |
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20260128(周三)永安市总院十字路口西北处商用集装箱5号箱招租项目 | 标的类型 | 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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