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深圳联通智慧工地项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采购人)对2025深圳联通智慧工地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5深圳联通智慧工地项目
1.2 采购内容:需要为甲方供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网络设备租赁、监控大屏设备租赁、视频会议室设备租赁),设备租赁期12个月,租赁期满后产权移交甲方;智慧工地服务(数据中心云主机服务、视频监控中心监控服务、视频采集服务)及网络专线。
1.3 设备租赁期:12个月
2.供应商名称:深圳智慧云建造科技有限公司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 直接采购的原因: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三级制度,v2.0)第一章 第四条 (五)2.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3.2 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接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5.公示时间:自 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6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7.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5号联通大厦
电子邮箱:hqs-gysmgt@chinauni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1号
项目负责人:李中原、郭欣荣、张承祖、李新民
电话:18639602134
电子邮箱:18639602134@163.com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