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风貌带、精品线路)吉田镇美丽乡村风貌带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风貌带、精品线路))
业主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清远
发布:2026-02-15 11:54:47截止: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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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风貌带、精品 线路)吉田镇美丽乡村风貌带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风貌带、精品线路))
标段(包)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风貌带、精品 线路)吉田镇美丽乡村风貌带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441800MB2D2119XC-20260215-473855-7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108-440000-04-01-35955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风貌带、精品线路)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风貌带、精品 线路)吉田镇美丽乡村风貌带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标段(包)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风貌带、精品 线路)吉田镇美丽乡村风貌带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 | |||||||
| 资金来源 | 由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招标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3):1)本项目的勘察范围: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测量等)。2)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①施工图设计;②预算编制;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④现场配合服务;⑤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设计相关的其他要求。3)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施工。(2)规模:包括镇属8个行政村约13个自然村及一个旧镇区的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约11个自然村的污水改造工程,30余个自然村的整体提升建设(含四小园改造、道路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最终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招标内容 | 包括镇属8个行政村约13个自然村及一个旧镇区的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约11个自然村的污水改造工程,30余个自然村的整体提升建设(含四小园改造、道路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最终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总工期为5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之日止,施工工期计算从承包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含竣工验收后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时间。(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86938303.35元,其中:建筑工程费80039613.91元,勘察费800396.14元,设计费1671335.24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173079.23元),基本预备费4426958.06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2.1 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方提供。)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2.2 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2.2.1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质(以下任一项):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2.2.2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以下任一项):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2.3 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更换前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更换前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1)项目负责人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为未被锁定状态的截图;若网站未查询到“未被锁定状态”结果,可以提供查询后的空白页截图。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截图。或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有在建工程,但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或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人员变更证明材料);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④有建设项目但该项目为项目负责人原单位项目。【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3.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3.3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方提供。)3.4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4、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 4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y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自行下载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2月15 日 08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12 日10 时0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12 日 10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递交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3月12 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 招标人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路吉田镇人民政府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徐主任 | 联系电话 | 0763-873211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齐浚项目管理(清远)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E26号区学联村民小组25号首层商铺01卡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小姐 | 联系电话 | 13232957390 | |||||
| 招标监督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3-8713231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 标 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齐浚项目管理(清远)有限公司
2026年 2 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