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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双龙社区14、22组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所有无证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给排水及供电设施、停车场、厂区绿化等附属设施、机械设备

业主单位:江苏金通灵鼓风机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2026-02-18 14:51:08截止:2026-02-28
产品/服务:工业用地建筑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起始价:2.209266E8

保证金:4.4E7

加价幅度:1100000.0

标的物所在地: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城北街道双龙社区14、22组

江 苏 省 如 皋 市 如 皋 法 院

拍卖公告

(2026)苏0682执恢107号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月19日10时至2026年3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双龙社区14、22组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所有无证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给排水及供电设施、停车场、厂区绿化等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京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 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 ,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

二、拍卖标的: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双龙社区14、22组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所有无证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给排水及供电设施、停车场、厂区绿化等附属设施、机械设备【详见(苏)政通(2025)房估(法)字第02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苏政通评报字【2025】第019号机械设备资产评估报告】。

  1. 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双龙社区14、22组地段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号:苏(2020)如皋市不动产权第0010485号,登记时间:2020年6月30日,土地使用面积:100033平方米,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使用年限:2070年6月30日止。该不动产有抵押登记,登记的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不动产证明号:苏(2022)如皋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255号。

2.本次拍卖的办公楼、厂房等建筑物均未办理首次登记,面积可参考(苏)政通(2025)房估(法)字第02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中附件4《房屋面积勘测报告》。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现状取得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拆除、搬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

3.本院无法保证此次拍卖的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请意向买受人现场查看,且本院也无法提供设备的售后及维修等服务,拍卖成交后,本院按现状交付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本次拍卖的部分动产有抵押登记,登记的抵押权人为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4.本次拍卖的部分标的处于使用状态中,本院于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30日内组织强制迁出,本院以占有使用人撤场后的现状向买受人交付。

5.拍卖对象所在工业园区实施项目有产业定位、规划、行业许可、环评限制等方面的要求,意向买受人参与竞拍前务必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沟通。政策咨询联系人:孙雷,联系电话:15262772727。

起拍价:22092.66万元,保证金:4400万元,加价幅度:110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我院即日起设立司法网拍咨询窗口,竞买人或买受人可直接来我院执行接待大厅拍卖服务窗口咨询相关事宜。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513-87198110。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银行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业务。

四、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特别提醒: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无证房产及地上附属设施无法办理权属更变登记**。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因司法拍卖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含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和其它相关费用),依照现有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水、电、煤气等的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必须缴纳的在拍卖成交之前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的欠费**(不含物业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上述买受人垫付的费用,应于房屋交付之日起七日内凭发票向本院报支,超过期限主张的,本院不予报支,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需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成功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账号:503801880003160759771963), 也可以持银联卡至如皋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缴纳,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

15052173693(任亚)

贷款咨询电话:13615716427(来拍法服-全经理)

E拍贷:中国银行 于经理 13914369898

网络平台客服热线:400-622-9586

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江 苏 省 如 皋 市 如 皋 法 院

拍卖须知

(2026)苏0682执恢107号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月19日10时至2026年3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 ,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双龙社区14、22组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所有无证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给排水及供电设施、停车场、厂区绿化等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下称须知)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定,竞买人应详细阅读,充分理解、完全领会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参与竞买人需开设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如未开设,可委托已开设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须在当次开拍两个工作日前,提交经本院确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依法认定竞买活动系“竞买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下列人员不得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以优先购买权人名义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二个工作日提交优先购买权确认申请和有效证明,并经本院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保持账户资金余额足以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24小时内释放。拍卖未成交(流拍)的,所有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内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标的物本身价值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会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提前做好准备。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应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及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余款缴纳完毕后一周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66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

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真实身份将在网络拍卖平台公示。

十一、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赋。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依法可以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本院将重新公告。拍卖结束后,因解决法律争议等不可预知事项,本院有权暂缓成交确认、移交,有权撤销网拍确认等事宜,因此标的物移交时间延迟或导致网拍不成交等,系法律风险,由此造成的损失,本院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自愿参加本次拍卖,视为接收本条款。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报名参拍时在网络拍卖平台填写准确的联系地址及手机号码,该联系地址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如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如皋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未书面变更的,以竞买人报名参加时填写的联系地址为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如皋法院执行局,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字,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

15052173693(任亚)

贷款咨询电话:13615716427(来拍法服-全经理)

E拍贷:中国银行 于经理 13914369898

网络平台客服热线:400-622-9586

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资产评估报告(压缩版).pdf

(已压缩)房地产评估报告.pdf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双龙社区14、22组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所有无证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给排水及供电设施、停车场、厂区绿化等附属设施、机械设备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苏0682执恢107号
房屋产权证-
土地产权证苏(2020)如皋市不动产权第0010485号
标的所有人江苏金通灵鼓风机有限公司
评估鉴定基准日2025年10月14日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办公楼、厂房、综合楼等(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房屋性质-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土地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租赁情况无租赁
过户情况过户事宜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是否有占用有占用
钥匙无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如皋市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不动产抵押权人为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动产抵押权人为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68084.79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
土地使用面积100033平方米
房产年龄-
装修情况以实际交付为准
房屋户型以实际交付为准
房屋楼层以房屋现状为准
周边配套-
其他介绍-
标的物估值标的市场价(评估)31560.931万元
费用总价不详
税费情况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依照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因司法拍卖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费。
其他费用情况如有欠缴的费用(不含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费用最晚应于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七日内凭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向本院报支,逾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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