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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拍卖]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证编号为沈阳国用(2013)第99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业主单位: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2026-02-18 18:27:01截止:2026-02-28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起始价:1.66146688E8

保证金:2000000.0

加价幅度:50000.0

标的物所在地:辽宁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

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2月26日10时至2026年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拍卖成交价仅为竞买人购置成本的一部分,请务必详细阅读下文“相关风险提示”,并请预先考虑潜在购置成本!

2.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3.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余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手续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实物情况及手续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投资风险。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能否补办相关手续及权属变更的流程和所需资料、费用;了解是否欠税、欠费、欠滞纳金、欠土地出让金、限购等;了解能否办理项目相关手续事宜,以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自行查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管理人不保证披露的标的物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日后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因面积调整而改变,管理人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拍卖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管理人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或违建的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6.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所有瑕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或因标的物与管理人披露存在不符等原因提出异议或悔拍。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

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证编号为沈阳国用〔2013〕99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1.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为沈阳国用〔2013〕99号,土地位置为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地号为010718609,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7445.80㎡,终止日期为2052年9月10日。证载宗地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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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上建筑物:为在建工程,即地下基坑的建设(其中地下1层尚未封顶、地下2、3、4层建设完成),尚未进行竣工验收。

起拍价:166,146,688.00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10时止管理人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咨询看样联系人: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电话:18041375291。有意者看样,请与联系人沟通,拍卖标的具体范围、情况等信息,以现场实物为准。请在竞拍前先看样。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六、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出价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号:15267469690084;

注明“破产案号:(2025)辽0102破3-1号;款项性质: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余款”。

八、技术服务费

标的物竞拍成功后,拍卖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全额缴纳,并向管理人提交服务费缴纳凭证,以确保保证金与拍卖余款一并转入管理人账户,完成拍卖款的支付。

九、移交与过户

1.竞买人应于付清拍卖成交款余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竞买人与办理人必须为同一人,如不是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企业广场B座16层与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竞价成交后,相关财产权证均由竞买人自行咨询并办理。管理人、人民法院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如可以办理相关财产权证,管理人予以配合。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管理人或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应由竞买人承担的费用。

3.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金,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没有法律规定或法律规定不明确的,由竞买人承担。拍卖成交前应当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费用等,均由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与竞买人无关。

4.上述因交易过户而产生的一切税、费的标准及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若成交后竞买人拒绝承担交易过程中按法律规定由买方承担的税、费,视为竞买人悔拍,管理人有权随时重新组织竞价,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两次拍卖之间的差额损失。再次竞价时,原竞买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价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且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竞买人自行咨询并承担。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5.竞买人自接到管理人要求支付相关税、费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话、微信、短信、书面方式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不支付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管理人有权要求竞买人原物返还拍卖标的,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6.对于发票事宜,竞买人承担法律规定应承担的税金后,可由出卖人开具或申请税务机关代为开具。但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若因无法开具或延时开具发票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风险提示

(一)标物特殊情况说明:

请各意向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部分,并谨慎决策!参拍即意味着各意向竞买人自愿接受本竞买公告的约束。竞拍成功后,实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管理人或上拍机构责任。

1.该标的物存在抵押、查封,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协调解除抵押、查封事宜,但不保证解除的时间,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标的物除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外,其他开发手续均不具备,包括但不限于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房屋开发、销售的相关批准文件。目前管理人亦不掌握施工图纸,由于项目尚未竣工,故不具备消防备案等手续。由此可能导致的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拆除、罚款)等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拍卖标的包含在建工程,在规划变更、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方面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瑕疵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不予批准的风险。

4.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及权属变更的流程和所需资料、费用、时间等情况,能否调容调规及调容调规后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款以及补缴金额,能否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手续等),是否欠税、欠费、欠滞纳金、限购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物在权属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若本竞买公告及须知披露的相关内容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不符,均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需办理及补办的一切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等相关一切手续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5.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及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人民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责任。因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等,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本标的物对应的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瑕疵认可,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建设、商务等部门咨询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建设手续完善及办理、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及是否具有所有权手续等)。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未自行查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特别提示:竞买人看样时应自备安全防护设备,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一、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18041375291,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企业广场B座。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八日

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2月26日10时至2026年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监督单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五)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价方式: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优先购买人:无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保证金: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即时解冻。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定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九、余款交纳

余款缴纳时间以本标的《竞买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注:标的物竞拍成功后,拍卖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全额缴纳,并向管理人提交服务费缴纳凭证,以确保保证金与拍卖余款一并转入管理人账户,完成拍卖款的支付。

十、标的移交:

对竞价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管理人或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标的物存在缺少许可证、图纸的情况,竞拍人不得以此悔拍。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纳完毕,管理人确认该款项到账后,买受人(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人处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买受人支付完全部竞价成交价款后,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完毕相关移交手续后方可提取其竞价成交的财产。

十一、税费承担:

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没有法律规定或法律规定不明确的,由竞买人承担。拍卖成交前应当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费用等,均由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与竞买人无关,拍卖成交后应当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费用等,均由竞买人承担,与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对于发票事宜,在竞买人承担法律规定应承担的税金后,可由出卖人开具或申请税务机关代为开具。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但,管理人、上拍机构不承诺向竞买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若因无法/延时开具发票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买受人及时处理竞价后事宜: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竞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竞价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价。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破产受理法院、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及通知,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竞价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电话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及电话,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电话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及通知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告、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予咨询。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八日

辽宁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证编号为沈阳国用〔2013〕99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1.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为沈阳国用〔2013〕99号,土地位置为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地号为010718609,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7445.80㎡,终止日期为2052年9月10日。

2.地上建筑物:为在建工程,即地下基坑的建设(其中地下1层尚未封顶、地下2、3、4层建设完成),尚未进行竣工验收。